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珠江水運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6年7月30日,交通運輸部以交水發〔2016〕138號印發《關於推進珠江水運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 3部分。

主要任務是:加快高等級航道建設,打造珠江黃金水道;推進轉型升級,提高港口服務能力;加快結構調整,推進航運創新發展;推進水運綠色發展,建設美麗珠江;加強水運安全管理,建設平安珠江;改革完善體制機制,提升珠江水運治理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珠江水運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
  • 印發機關交通運輸部
  • 文號:交水發〔2016〕138號
  • 印發時間:2016年7月30日
簡述,意見,解讀,相關報導,

簡述

2016年7月30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推進珠江水運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

意見

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珠江水運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
交水發〔2016〕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畫單列市、經濟特區交通運輸廳(局、委),部管各社團,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珠江是我國第二大通航河流,流經廣東廣西貴州雲南等省區,通達香港澳門,是我國華南西南地區重要的水上運輸通道。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實施珠江—西江經濟帶規劃,切實推動珠江水運科學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解決制約珠江水運發展的突出問題為導向,著力改善通航條件、推進轉型升級、強化安全管理、完善體制機制,努力打造珠江黃金水道,為促進流域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改革創新、統籌協調。堅持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堅持規劃引領,統籌推進;注重水運與防洪、發電等關係的協調,充分發揮水運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的比較優勢。
重點突破、協同發展。以解決制約珠江水運發展的重點環節、重要瓶頸為突破口,精準發力,合力推進,促進航道、港口、船舶等水運要素協調發展。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注重發揮好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努力營造良好水運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
安全第一、生態優先。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將生態優先理念貫徹在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積極推進水運綠色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利用十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成暢通、安全、綠色、高效的珠江黃金水道。
——建成乾支銜接區域成網的高等級航道體系。建成“一橫一網三線”及重要支流構成的高等級航道網,打通貴州、雲南珠江出海通道。
——形成江海聯動功能互補的港口服務體系。港口布局和功能明顯最佳化,轉型升級成效顯著;港口互動發展,港口與產業、城市發展有機融合,形成跨區域碼頭運營商。
——形成功能完善優質高效的現代航運體系。市場結構不斷最佳化,行業競爭力持續增強,現代航運服務功能不斷拓展,形成全程物流服務供應商。
——建成生態優先示範帶動的綠色發展體系。生態理念、護岸技術得到推廣套用,綠色港口建設成效突出;清潔能源船舶套用效果顯著,船舶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形成責任清晰保障有力的安全預控體系。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安全監管責任有效落實,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完善,安全應急處置與航海保障能力顯著提升。
——建成協調有力運轉有效的水運治理體系。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更加健全,部派出機構的作用更加突出;水運公共服務能力明顯提高、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高等級航道建設,打造珠江黃金水道。
堅持“打通大西南,提升主幹線,最佳化珠三角”,完善珠江水系航道發展規劃,建成乾支銜接、區域成網、江海貫通的航道體系,打造珠江黃金水道。
1.完善珠江水系航道發展規劃。積極落實國家戰略要求,貫徹新型城鎮化建設、產業布局調整、生態綠色發展以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的新要求,按照水資源綜合利用的原則,完善全流域航道規劃。從滿足水運長遠發展和資源保護需要出發,科學確定航道等級,統籌通航建築物、跨江通道等建設標準,實現珠江水運可持續發展。
2.打通西南三線出海通道。推動貴州、雲南水運出海通道建設。南線出海通道,重點建成百色樞紐升船機,解決百色樞紐斷航問題,實現雲南剝隘經右江至廣西南寧1000噸級航道貫通。中線出海通道,按1000噸級標準建成龍灘樞紐升船機,解決龍灘樞紐斷航問題,完成岩灘通航建築物升級擴能改造,打通貴州經北盤江—紅水河出海通道,實現紅水河全線復航。北線出海通道,加快柳江—黔江2000噸級航道整治,完成大藤峽水利樞紐船閘建設,更好服務貴州、廣西北部沿江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3.全面提升西江航運幹線通過能力。全面提升航道等級,幹線範圍進一步延伸至出海口門。建成貴港、西津二線船閘及邕寧樞紐船閘,進一步提高幹線樞紐通過能力。實施南寧至肇慶航道整治,推進南寧至肇慶段航道由二級提升為一級。研究提升西江航運幹線肇慶以下段通航海輪噸級標準。
4.最佳化珠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進一步完善以“三縱三橫三線”為骨幹的高等級航道網,實施“加密、提級”工程,逐步推進礙航橋樑改造,完善珠江三角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圍繞珠江三角洲港口建設和經濟發展,研究提高橫門、崖門出海口門航道通航等級。改善西伶通道、龍穴南水道、泥灣門雞啼門水道等航道的通航條件,提高廣州、深圳、珠海等港口的內河集疏運能力。
5.加快開發重要支流航道。圍繞服務產業轉移和脫貧攻堅,加快支流航道的建設,實施等級提高和復航工程,提高水運的通達性。實施北江韶關至三水、東江河源至石龍1000噸級標準船閘擴能及配套航道整治,並逐步向上延伸。左江結合樞紐通航設施改擴建,建設崇左至南寧1000噸級航道。適時推進賀江、桂江、融江、都柳江等航道建設。穩步開展粵贛運河、粵湘運河、湘桂運河等前期研究。
6.加強通航建築物管理。引導和支持梯級樞紐通航建築物統一運行管理,推進梯級樞紐通航建築物聯合調度,加強與水利、電力部門梯級樞紐水量調度協調。制定水系統一的通航建築物運行規則和服務標準,強化服務質量監督考核。加強通航建築物保養維修,保障船舶通航暢通安全。
7.提升航道保障服務能力。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積極爭取地方政府落實航道養護經費。進一步完善航道養護技術、管理、服務標準體系,提高航道養護專業化、標準化、規範化水平。完善航標配布設定,及時發布航道圖。積極推進航標遙測遙控、電子航道圖、數字航道建設。加快建立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完善航道公共服務信息發布機制。
8.加大航道資源保護力度。嚴格依法執行通航建築物與攔河閘壩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要求。加快劃定珠江水系航道保護範圍,切實做好跨、臨、攔河建築物工程的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工作。加大對非法采砂、傾倒砂石等侵占損害航道、危害航道通航安全行為的監管和懲治力度。
(二)推進轉型升級,提高港口服務能力。
堅持“拓功能、促融合、補短板”,加快港口轉型升級,加強港口與產業、城市發展的融合,促進區域港口協調發展。
9.促進港口功能拓展。推進南寧、貴港、梧州、肇慶、佛山等主要港口貨櫃和散貨碼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拓展港口現代物流功能,大力發展臨港物流園區,鼓勵港口企業拓展集拼、配送、流通加工等業務,積極培育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商品交易交割等新業態。穩步推進廣州、深圳郵輪碼頭建設,促進郵輪等旅遊休閒產業發展。繼續推進交通電子口岸建設,推動水運口岸“單一視窗”建設,促進港航、海事與海關、國檢、邊檢等監管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
10.促進港口互動與“港、產、城”融合。強化主要港口在貨櫃和散貨運輸中的樞紐作用,推動沿江港口與廣州、深圳、珠海等沿海港口間的分工協作,實現優勢互補。逐步推進珠江口區域內、珠江—西江經濟帶跨區域港口企業合作,促進港口碼頭、岸線等有效整合,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碼頭運營商。加強港區規劃與產業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有效銜接,促進港口與產業、城市的融合發展。統籌做好新港區開發與老港區改造,加強技術改造和設施維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11.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進一步發揮珠三角水網地區水運通道的優勢,以廣州、深圳、珠海等港口為重點,發展貨櫃、煤炭等貨類的江海聯運,鼓勵企業建立跨區域的水上駁船運輸系統,提高水水中轉比例。推進港口疏港道路與沿江產業集聚區、高速公路網的有效銜接。推進貨櫃鐵水聯運,加快進港鐵路建設,切實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統一相關標準規則,培育多式聯運經營人。鼓勵港口企業發展內陸“無水港”,積極支持配套貨運場站建設,促進多種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
12.加快沿西南三線出海通道及重要支流港口建設。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目標,依託產業轉移,加強沿江港口建設,加快改變港口基礎設施薄弱的狀況。加快推進廣西柳州、來賓、百色、崇左,廣東清遠、韶關、河源等內河港口建設,提高港口規模化、專業化水平。結合航道條件改善,逐步建設廣西河池,雲南富寧,貴州黔東南、黔西南、黔南等港口。
(三)加快結構調整,推進航運創新發展。
堅持“強主體、優管理、促服務”,加快航運要素最佳化與結構調整,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航運市場。
13.推進運力結構調整。繼續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完善標準船型系列,加快標準船舶建設。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措施,加快淘汰老舊船舶,引導支持建造節能、環保、高效的新船型,發展貨櫃、滾裝等專業化船舶。嚴格客船、液貨危險品船舶運輸市場準入管理,促進運輸市場有序競爭。加強運力市場供需信息發布。
14.引導航運企業規模化和集約化發展。繼續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航運市場建設,強化市場監管,完善信用體系,促進航運企業公平競爭。支持航運企業做精做強主業,創新技術、管理與商業模式,促進集約化發展。加強航運企業間的合作,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的骨幹企業,增強行業競爭力。引導航運企業與貨主、港口、物流企業的聯合,延長產業鏈,增強行業服務能力。
15.強化船員隊伍建設。全面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深化內河船員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見》(交海發〔2015〕125號),完善內河船員培訓、考試、發證制度,強化船員實際操作能力培訓,改善船員發展環境,提高船員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加快形成運行規範、流動有序、誠信自律的內河船員市場,搭建信息服務平台,做好船員合法權益保障工作。
16.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全面推進船舶管理、船舶代理等傳統航運服務業的轉型升級,提升航運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廣州航運交易所服務功能、拓展業務領域,培育貴港等區域航運交易機構;推進“網際網路+航運”發展,推動航運服務模式創新。支持發展航運諮詢業,發揮行業智庫支持作用。依託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及其後續協定、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充分發揮政策組合效應,促進航運服務業要素集聚,提升現代航運服務整體水平。
(四)推進水運綠色發展,建設美麗珠江。
堅持“法規推動、政策拉動、技術驅動、示範帶動”,推進生態航道和綠色港口建設,推廣船舶使用清潔能源和大宗散貨陸轉水綠色運輸,建設美麗珠江。
17.推進生態航道建設。注重把生態環保理念和要求貫穿於航道規劃、建設、管理、養護的全過程,注重航道建設與周圍景觀、建築物的協調。實施生態航道建設示範工程,積極推廣植物、植被型生態混凝土等生態護岸(坡)技術,保護水生態。研究和倡導使用環保型疏浚設備與工藝,提高航道疏浚土綜合利用水平。
18.推進綠色港口建設。鼓勵港口企業套用LNG等清潔能源,建設靠港船舶岸電系統,繼續推進港口“油改電”,推行能效管理。加強港口環境監測,建立監測、檢測、考核機制。推動建設港口的船舶廢水、固體垃圾接收設施,並對接城市垃圾收集、轉運、處置系統。做好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試點及推廣工作。加強港口粉塵、噪聲污染防治。推廣套用節能、節水、環境保護等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
19.推廣船舶使用清潔能源。完善技術標準規範和扶持政策,積極引導船舶使用清潔能源,推廣套用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監測技術。通過試點示範,積極推動船舶使用岸電技術、水上套用LNG,做好有關配套設施規劃布局和建設。積極開展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以及低硫油的套用研究和推廣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和地區船舶排放控制標準。
20.推動大宗貨物陸轉水運輸。總結推廣大宗貨物低碳運輸北江示範項目成功經驗,發揮水運低碳、環保、節能的比較優勢,加大水運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鼓勵地方出台引導政策,吸引大宗貨物陸轉水運輸,推動交通運輸綠色發展。
(五)加強水運安全管理,建設平安珠江。
堅持“完善法規制度、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督管理、提升保障能力”,完善安全責任體系和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平安珠江”。
21.落實安全責任。落實港航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從事安全生產活動,加強人員教育培訓,落實保障資金,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深入開展危險貨物運輸及作業安全治理。落實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制定權責清單,加強對客船、危險品船和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的安全監管,強化渡運安全管理。
22.完善預防控制。著力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重點強化客船、危險品船運輸和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的風險管理。落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各項要求,及時發現處置違規行為。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23.加強水上應急救助能力建設。推進實施水上巡航救助一體化,完善救助組織、指揮與協調機制,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區域合作機制,加強預案銜接。以珠江口、重點庫區和旅遊、客運繁忙區域為重點,合理布局水上應急救助力量。加快水上應急救助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24.加強航海保障能力建設。加大信息化建設投入,實現信息化系統對幹線的全覆蓋;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播發系統,逐步構建布局合理、層次分明、功能完善、性能可靠的綜合航海保障體系。
(六)改革完善體制機制,提升珠江水運治理能力。
堅持“區域合作、部省聯動、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走出一條符合珠江水運實際的管理新路子。
25.切實發揮部派出機構的行政管理作用。加快推進珠江航務管理局轉為行政機構試點改革工作,強化其作為部派出機構的作用,在所管轄範圍內履行航運行政管理職責;進一步參與珠江水運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規劃標準制定以及重大事項決策,擴大其在水系公共信息服務、區域水運市場管理、跨境跨界航道管理等方面協調範圍和內容。
26.創新珠江水運管理機制。依託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平台,完善珠江水運發展高層協調會議制度,推動珠江水運重大事項決策和重點、難點問題的協調解決。加強與水利、電力等部門的協調,維護航運權益。加強行業內中央與地方單位統籌協調。充分發揮行業社會組織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配套法規標準。依據《航道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完善的配套法規、規章。制定符合珠江流域特點的規範性檔案、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
(二)推進放管服改革。清理行政管理事項,減少水運建設投資、生產經營活動等的審批,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落實《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規範經營服務性收費
(三)加強科技支撐作用。全面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人才培養,完善激勵機制,加強重大關鍵技術研發,促進科研成果轉化。重點開展智慧港口、數字航道、智慧型航運等領域的技術創新,積極開展節能環保、安全應急等的新技術研究與套用。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國家西部大開發、精準扶貧、地方扶持資金等政策,加大水運發展投資力度。推動地方節能減排資金用於船舶改造等領域。鼓勵利用航電結合、土地綜合開發、PPP融資、債券融資等模式,多渠道籌集水運建設資金。借鑑國外內河航運的發展經驗,研究制定促進水運發展的支持鼓勵政策。
(五)切實抓好任務落實。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發展珠江水運、打造珠江黃金水道重要意義和緊迫性的認識。沿江各省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協同聯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措施。交通運輸部各有關部門應按職責抓好落實,部將對本意見執行情況開展跟蹤分析、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確保取得實效。
交通運輸部
2016年7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解讀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了《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珠江水運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交通運輸部水運局李天碧局長針對《若干意見》出台的背景、意義作用以及重點任務等內容進行了解讀。
一、《若干意見》出台的背景
珠江是我國第二大通航河流,流經廣東、廣西、貴州、雲南四省區,通達香港、澳門,是我國華南、西南地區重要的水上運輸通道,也是實現西南與華南地區經濟互補、協調發展的重要紐帶。“十三五”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一帶一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脫貧攻堅等一系列的戰略部署,對珠江水運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出的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實施珠江-西江經濟帶規劃等,也為珠江水運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
由於珠江水運與沿江經濟社會發展、脫貧攻堅關係十分緊密,關係到區域產業結構升級、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和發展,得到了社會廣泛關注,沿江四省區對發展珠江水運呼聲強烈。為了打造珠江黃金水道、促進珠江水運科學發展,交通運輸部出台了《若干意見》。
二、《若干意見》出台的意義和作用
一是有利於更好的發揮珠江水運的比較優勢。珠江水系河流眾多、河網密布、水量豐沛,自然條件優越。珠江貫穿華南、連線西南,通達港澳、輻射東協,區位優勢十分明顯,加之西南礦產資源豐富,華南外向型經濟發達,水運需求潛力巨大。珠江水運在承接產業轉移、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擴大對外開放中發揮著重要的支撐作用,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出台《若干意見》,進一步建設和發展珠江的航道、港口和航運服務條件,將能更好的發揮珠江水運投資少、運量大、能耗低、占地省的比較優勢。
二是有利於推動解決制約珠江水運發展的突出問題。珠江水運發展目前仍存在不通、不暢、發展不協調等問題,特別是西南地區一些重要節點樞紐未建通航設施,導致連線雲貴兩省與下游地區的出海通道長期斷航,阻礙了雲貴兩省融入珠江-西江經濟帶。出台《若干意見》有利於各方凝聚共識,提高認識,共同推動解決長期制約珠江水運發展的突出問題。
三是有利於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珠江黃金水道。珠江水運目前實行以屬地為主的管理體制,要使珠江水運獲得發展必須加強統籌協調。《若干意見》的出台,將進一步推動做好中央和地方之間,沿江四省區之間,水運與防洪、發電、灌溉、供水之間,以及航道、港口與運輸船舶等航運要素之間的協調,有利於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珠江黃金水道。
三、《若干意見》提出的發展原則
《若干意見》提出了改革創新、統籌協調,重點突破、協同發展,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安全第一、生態優先的發展原則,是新形勢下珠江水運發展的基本遵循。
一是在發展動力上,應繼續深化改革,鼓勵創新,通過完善體制機制釋放發展活力,另一方面也要堅持以規劃引領發展,注重統籌協調,實現有序發展。
二是在發展重點上,要始終以解決制約珠江水運發展的重點環節、重要瓶頸為突破口,集中力量攻破薄弱環節,實現精準發力,同時也要努力做到航道、港口、船舶等水運要素整體協同發展,避免出現新的短板。
三是在發展路徑上,要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實現對市場的有效監管,同時要注重發揮好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努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四是在發展理念上,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安全主任責任和監管責任的落實,同時要將生態優先理念貫徹在各個環節、各個方面,推進水運綠色發展,實現生態文明。
四、主要目標和任務
《若干意見》在深入分析了珠江水運發展條件、發展基礎和發展問題,結合國家發展戰略要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提出利用十年左右時間,基本建成暢通、安全、綠色、高效的珠江黃金水道的總體發展目標,並從六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任務和要求。
一是加快高等級航道建設,打造珠江黃金水道。航道是航運發展的基礎,航道不通、不暢一直是制約珠江水運發展的核心問題。《若干意見》提出,要完善珠江水系航道發展規劃,積極落實國家戰略要求,從滿足水運長遠發展和資源保護需要出發,科學確定航道等級,完善全流域航道規劃。要將打通西南出海通道作為重點,建設珠江南線、中線、北線三個出海通道,服務雲南、貴州、廣西沿江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解決珠江水運長期存在的發展不平衡問題。要全面提升西江航運幹線通過能力,幹線範圍也要進一步延伸至出海口門,實現珠江幹線通江達海。此外,為發揮珠江水網優勢,實現高效、暢通發展目標,《若干意見》在最佳化珠江三角洲航道和重要支流航道、通航建築物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新的任務要求。
二是推進轉型升級,提高港口服務能力。港口是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樞紐,是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的戰略資源,對最佳化城市產業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帶動和輻射作用。《若干意見》按照“拓功能、促融合、補短板”的思路,從促進港口功能拓展,加強港口互動與“港、產、城”融合,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既注重了推進珠江港口向集約化、規模化發展,拓展港口現代物流、現代服務功能,也注重解決支流港口發展不足、港城矛盾突出、以及鐵路進港“最後一公里”等各類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三是加快結構調整,推進航運創新發展。針對珠江航運主體“小散弱”,服務能力不強,抗風險能力較差等水運行業發展共性問題,《若干意見》按照“強主體、優管理、促服務”的思路,從推進運力結構調整,引導航運企業規模化和集約化發展,強化船員隊伍建設,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對提升“珠江黃金水道”服務的“含金量”將具有積極作用。
四是推進水運綠色發展,建設美麗珠江。十八屆五中全會確立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五大發展理念”,回應了廣大人民群人對發展的新期待。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戰略定位不僅是對自然規律的尊重,也體現了對珠江沿線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若干意見》按照“法規推動、政策拉動、技術驅動、示範帶動”的思路,從推進生態航道、綠色港口建設,推廣船舶使用清潔能源和大宗貨物陸轉水綠色運輸經驗等方面提出若干舉措,有效落實綠色發展理念。
五是加強水運安全管理,建設平安珠江。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當前,安全工作基層基礎仍不牢固、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依然突出。針對當前較為嚴峻的安全生產現狀,《若干意見》按照“完善法規制度,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督管理,提升保障能力”的思路,在完善安全責任和預防控制“兩個體系”,加強水上應急救助和綜合航海保障“兩種能力”建設等四方面提出具體措施,保障珠江黃金水道平安和諧發展。
六是改革完善體制機制,提升珠江水運治理能力。珠江水運的發展存在大量需要上下游統籌,部門間協調,地區間協同的任務,需要從整體上和系統上對珠江水運的發展進行管理和協調。珠江水運的現行管理體制機制與發展要求還存在著不適應。《若干意見》按照“區域合作、部省聯動、深化改革、創新發展”的思路,在切實發揮部派出機構的行政管理作用,創新珠江水運管理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將有效保障珠江黃金水道建設和發展。
為了使有關任務和要求得到貫徹落實,《若干意見》還從完善配套法規標準、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強科技支撐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及抓好任務落實等方面,提出了相應的保障措施。
應該看到,《若干意見》提出用十年左右時間打造珠江黃金水道,目標明確、任務艱巨、意義深遠,四省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珠江水運科學發展重要意義和緊迫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聯動,切實抓好各項任務的落實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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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推進珠江水運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若干意見》),提出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以解決制約珠江水運發展的突出問題為導向,著力改善通航條件、推進轉型升級、強化安全管理、完善體制機制,力爭利用10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成暢通、安全、綠色、高效的珠江黃金水道,為促進流域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提供有力支撐。
根據《若干意見》,打造珠江黃金水道將圍繞建設“六大體系”展開,即乾支銜接區域成網的高等級航道體系、江海聯動功能互補的港口服務體系、功能完善優質高效的現代航運體系、生態優先示範帶動的綠色發展體系、責任清晰保障有力的安全預控體系和協調有力運轉有效的水運治理體系。針對“六大體系”,《若干意見》提出了6個方面26項具體任務,並要求各有關單位進一步提高對發展珠江水運、打造珠江黃金水道重要意義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推動珠江水運科學發展。
《若干意見》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完善配套法規規章,制定符合珠江流域特點的規範性檔案、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推進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務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科技支撐作用,重點開展智慧港口、數字航道、智慧型航運等領域的技術創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水運發展的支持鼓勵政策。沿江各省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運輸部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抓好任務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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