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快“十二五”期水運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

本指導性意見係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戰略部署,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結構調整為主攻方向,推進“十二五”期水路交通運輸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不斷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而提出。意見主要分:“十二五”期水運結構調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十二五”期水運結構調整的總體思路;“十二五”期水運結構調整的主要任務和水運結構調整的保障措施等幾個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快“十二五”期水運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
  • 類別:意見指導
  • 負責部門:交通運輸部
  • 內容:水運結構調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簡介,主要內容,

簡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部規劃院、交科院、水運院,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國船級社,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長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設工程指揮部,各有關港航企業:
水運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先導性、服務性產業,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戰略部署,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結構調整為主攻方向,推進“十二五”期水路交通運輸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不斷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主要內容

一、“十二五”期水運結構調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十二五”期,水運發展面臨著新形勢、新要求,自身也存在一些結構性矛盾和問題,機遇和挑戰並存。
(一)從巨觀經濟環境看,加快水運結構調整勢在必行。
當前國際國內巨觀經濟環境的變化,使我國水運發展形勢不容樂觀,特別是航運供需失衡,燃油、人工等成本大幅上漲,企業經營面臨巨大壓力。需要準確判斷、正確把握今後一個時期的水運發展態勢,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不斷最佳化運力、運輸和組織結構,走質量效益型的內涵式發展之路,增強應對複雜形勢和化解危機的能力。
(二)從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要求看,加快水運結構調整勢在必行。
我國經濟社會“十二五”發展規劃明確提出要統籌各種運輸方式發展,構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這也是新時期交通運輸發展的戰略要求和方向。內河水運符合國家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要求,在承擔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資和貨櫃、重大裝備等貨物運輸方面有著明顯優勢,但仍是綜合運輸體系建設的短板。國務院出台加快內河水運發展的意見,將內河水運發展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為今後一個時期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指明了方向,內河水運發展成為水運結構調整的重要方面。加大水運結構調整力度,促進現代交通運輸業發展,這也是“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對交通運輸的基本要求。
(三)從行業自身發展情況看,加快水運結構調整勢在必行。
我國水運發展取得了明顯成績,但也存在一些結構性矛盾和問題。港口集疏運體系還不完善,港口岸線等資源的利用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需要預防過度超前和低水平重複建設,海運業在世界海運界的地位和話語權不高、綜合競爭能力不強,海運服務貿易長期處於逆差,安全管理和節能減排任務仍然非常繁重,信息化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等,我們要充分認識到水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世界眼光和戰略思維研究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積極推進結構調整工作,實現水運發展速度、質量、結構、效益相統一,增強水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二、“十二五”期水運結構調整的總體思路
按照“興內河、優港口、強海運”的總體思路,加快水運基礎設施、運輸裝備結構最佳化升級,促進現代物流發展和綜合運輸體系建設,不斷提升水運發展的質量、效益、競爭能力和服務水平,促進水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興內河:以加快發展為主題,充分發揮內河水運運量大、能耗小、污染輕、占地少、成本低、投資省的比較優勢,把加快內河水運發展作為完善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內容,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加大資金投入,加快航道建設和專業化、規模化內河港區建設,積極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內河水運發展水平。
優港口:以最佳化發展為主題,進一步完善港口布局,有序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港口資源利用效率,拓展服務功能,增強港口在現代物流中的樞紐作用,加快推進“兩型”港口建設,形成布局合理、服務高效、保障有力、安全環保、管理先進的現代化港口體系。
強海運:以做強、做大為主題,加快建設大型化、專業化、現代化的海運船隊,增強國輪船隊對我國進口能源、原材料等重要戰略物資的運輸保障能力,大力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不斷提升我國海運的國際競爭力和服務水平,增強在世界海運界的地位和話語權。
三、“十二五”期水運結構調整的主要任務
面對水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為加快推進水運結構調整,要重點抓好六項主要工作。
(一)加快構建暢通高效的現代化內河水運體系。
按照內河航道布局規劃要求,加快構建以高等級航道為主體的內河航道體系,促進流域經濟協調發展。加快長江幹線、西江航運幹線、京杭運河和長三角、珠三角高等級航道建設,全面改善航道通航條件。大力推進乾支聯網工程,逐步構建乾支銜接、通江達海的航道網路。推動界河、國際河流和非水網地區航道建設,延伸航道通達和覆蓋範圍。加強航道養護管理,完善養護機制,提高航道養護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快內河主要港口建設,加快主要港口和部分地區重要港口專業化、規模化、現代化港區建設,建成一批貨櫃、汽車滾裝、大宗散貨等專業化泊位,增強對臨港工業和腹地經濟發展的支撐帶動作用。制定實施《全國內河船型標準化實施方案》,加快推進長江幹線、京杭運河船型標準化,全面開展西江航運幹線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船型標準化工作,啟動其他高等級航道重點船型的標準化工作,推進鄉鎮渡船的標準化改造,加快現有非標準船型和安全、環保設施不達標的老舊運輸船舶的更新改造。
(二)大力提升港口的發展質量和效益。
最佳化港口布局,推動港口功能拓展和結構調整,充分發揮主要港口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的樞紐作用,提升對腹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沿海港口布局,推動區域港口群協調發展;統籌規劃、科學推進新港區開發,強化主要港口的輻射功能;加快港口碼頭結構加固改造,完善煤、礦、油、箱等主要貨類運輸系統,提升港口現代化水平。加強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強化各種運輸方式間的銜接,加大鐵水聯運推進力度,提升港口輻射範圍和有效帶動空間。提高港口資源利用效率,加強岸線管理,積極發展公共碼頭;實行合理分工和差異化發展、錯位發展;鼓勵以市場為導向、以港口企業為主體的港口資源整合;推進長江下游深水航道沿線港口的江海一體化運行管理新模式。
(三)提高航運綜合競爭能力。
最佳化海運船隊結構,促進船舶向大型化、專業化方向發展,擴大國輪船隊規模,提高船隊現代化水平。推動水上客運向旅遊化、高速化、舒適化方向發展,大力發展海峽、島嶼間高速客輪、客滾運輸,積極推進郵輪、遊艇和水上旅遊客運發展。積極支持港航企業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完善海運服務網路;規範貨主投資航運業,發揮骨幹航運企業優勢,鼓勵航運企業與大型貨主優勢互補、互利合作,提升保障經濟安全運行的能力和水平。積極推動實施啟運港退稅試點方案,推進船舶特案免稅登記政策的常態化,研究推進與國際接軌的海運稅費政策,積極參與國際海運合作和重要海上運輸通道合作。
(四)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
進一步提升船舶管理、船舶交易、無船承運、船舶代理、客貨運代理等傳統服務業發展水平。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完善船舶委託管理制度,加強對船舶管理公司的監管;完善船舶交易服務場所布局,加強交易行為監管;完善引航、理貨等港口服務行業發展政策,加強引航機構建設和理貨市場監管;研究制定船舶港口供應服務標準和資質條件,規範經營服務秩序,提升服務質量。大力發展高端航運服務業,建立並完善與之相適應的市場機制。依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發展航運諮詢、信用評級、運價指數衍生品交易等高端航運服務業務,推進航運信息交換和增值服務系統建設。
(五)促進現代物流體系建設。
引導港航企業延伸服務產業鏈,拓展經營網路,加快由運輸承運人向綜合物流服務商和全球物流經營人的轉變。加快推進港口與物流園區、保稅區、“無水港”的對接和聯動發展,依託港口建設綜合運輸樞紐、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區域性或國際性物流中心,積極拓展採購、中轉、加工、配送等功能,提升港口在物流鏈中的集聚效應。積極推進鐵水、公水聯運發展,統一聯運標準和要求,制定聯運數據信息傳輸、交換標準,建立健全聯運統計,推進聯運統一單證、最佳化流程、責任交接和全程聯保制度建設,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和服務效率。
(六)推動安全綠色水路運輸發展。
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效益的關係,健全規章制度,規範作業流程,強化從業人員培訓,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升安全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重點加強“四客一危”和滾裝運輸船舶、砂石運輸船舶及危險品碼頭、客運碼頭的安全監管,加強安全監管和應急救助設施設備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積極構建低碳水路交通運輸體系,建立健全水運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監測、考核制度,強化水運工程生態保護和修復,積極推廣太陽能、地熱能等再生能源利用,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舊船舶,大力提升港口裝卸工藝和裝備的節能水平,完善港口接收、處理污染物的設施,推動大型港口設備“油改電”和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技術改造。
四、水運結構調整的保障措施
為加快推進水運結構調整,要加強組織領導,營造良好環境,強化保障措施,確保結構調整工作取得明顯效果。
(一)著力健全發展規劃體系。
統籌規劃是引領結構調整、確保結構調整正確方向的基礎和前提。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組織實施好《國務院關於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展的意見》(國發〔2011〕2號),積極爭取將海運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按照“興內河、優港口、強海運”的思路加快推進水運結構調整工作。完善中長期水運發展規劃體系,實施好《交通運輸“十二五”發展規劃》(交規劃發〔2011〕191號)。統籌協調上下游航道規劃標準、建設序列,保證航道通航的貫通性和等級的連續性。加強水運規劃與相關規劃的銜接。加強深水岸線資源和跨攔臨河建築物使用通航資源的嚴格管理,為水運發展留足空間。
(二)著力健全政策法規體系。
政策法規是推進結構調整的堅實保障。積極構建有利於水運發展的財稅政策,推進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國際海運稅費制度;健全市場準入、退出等管理制度和動態監控機制,構建水運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加大市場秩序監管和違規處罰力度;加強“四客一危”船舶運力的巨觀調控,引導乾散貨船、貨櫃船運力有序投放;推動大型貨主與骨幹航運企業簽訂長期運輸協定,引導貨主充分利用公共運力資源,有效發揮行業協會自律和溝通作用,促進運力供需總體平衡。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及時發布信息,規範和提高港航指數發布質量,引導行業健康發展。著力推進水運立法進程,制修訂出台《航道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國內水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配套建設,逐步將促進結構調整的政策和制度上升到法律層面。
(三)著力健全資金保障體系。
資金是推進結構調整的重要保障。加大公共基礎設施和科研資金投入,逐步建立以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為主的來源渠道;制定保障資金安全的具體辦法,加強建設資金管理。認真做好港口建設費地方分成資金的使用管理。在中央加大資金投入的同時,各地要積極爭取出台政策建立穩定的財政資金來源,擴大資金規模,統籌使用燃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儘快落實船型標準化和老舊船舶提前淘汰配套資金,同時,依託航電樞紐等資產,搭建融資平台。企業要加大結構調整、安全設施設備、節能減排和技術研發等方面的資金投入,促進基礎設施、運輸裝備最佳化升級。
(四)著力健全改革創新體系。
改革創新是推進結構調整的強大動力。深化管理職能改革和機構改革,進一步最佳化水路行政管理職能配置,推進建立精簡統一、職責明確、運轉高效、行為規範的港航管理機構。探索主要內河幹線航道、國境國際河流航道管理新模式,逐步理順重要通航樞紐管理體制,適應流域水運一體化管理的要求。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與合作,完善水運發展部省市協調機制,凝聚發展合力。緊緊依靠科技進步,實現水路交通運輸的創新發展。組織開展長江黃金水道通過能力提升、港口物流樞紐運營等重大專項技術攻關,在基礎設施建設、運輸裝備、裝卸工藝、節能減排、港口安全等方面開展聯合技術攻關,加強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的開發和推廣套用。
(五)著力健全信息支撐體系。
信息化是轉變發展方式、改造和提升交通運輸業的重要支撐。要認真落實《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十二五”發展規劃》(交規劃發〔2011〕192號),以數位化、智慧型化航道和內河水運綜合信息服務系統建設為重點,更加注重提升科學決策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及政務效能;建設多式聯運信息服務系統,實現多種運輸方式無縫銜接;以交通電子口岸建設為重點,推動口岸信息化數據共享,提高口岸便利化水平;以部省聯網構建全國港口、運政管理、市場信用信息系統為重點,積極推進建設省級港口、航道、運輸、海事綜合信息平台,加強業務協同,實現資源共享。建成水運經營人、港口、航道等基礎資料庫,主要港口建立港航EDI中心和區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全國交通電子口岸物流信息平台和港航數據中心。
(六)著力健全人才隊伍體系。
高素質的水運人才隊伍是推進結構調整的根本保證。要深入實施“人才強交”戰略,認真落實《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交人勞發〔2011〕337號),大力推進水運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航運經紀、現代物流、應急救援等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及水運複合型人才培養培訓力度。建立和完善港航管理、工程管理、應急管理、危險品管理等水運職業資格管理制度,不斷提升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引導航海職業教育發展,建立和完善船員培養、聘用、流動和管理制度,加快建設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愛崗敬業的船員隊伍,不斷壯大國際海員隊伍。加強部門間人才流動以及東中西部地區人才的交流和對口支援,不斷推進港航執法隊伍正規化、專業化、標準化建設。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港航管理機構)應按照本指導意見要求,加強領導,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認真組織實施,做好水運結構調整工作,推進我國水運業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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