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業行政事業單位定期審計規定》是1998年1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行業行政事業單位定期審計規定
- 發布單位:交通部
《交通行業行政事業單位定期審計規定》是1998年1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地方法規。
《交通行業行政事業單位定期審計規定》是1998年1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交通部【發布文號】交通部交審計發[1998]667號【發布日期】1998-11-03【生效日期】1998-11...
審計機關在地方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設立派出機構的,由派出審計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本地區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第四條 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交通企業、大型交通基建項目的建設單位、財務收支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內部核算單位較多...
第二條 交通行業內部審計是我國審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實施內部監督,依法獨立檢查會計帳目及相關資產,監督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行為。交通主管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
事業行政單位定期報送審計亦稱“事業行政單位定期審計”、“事業行政單位報送審計”。由事業行政單位按照審計機關規定的時間和周期,將要求審查的會計資料送達審計機關進行審查的一種審計方式。它是國家審計署在全國推行的一項審計制度,具有普遍...
武漢市交通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由武漢市交通企事業單位實施發布。中文名 武漢市交通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 實施地區 武漢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全市交通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職期間...
各地應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和審計機關的條件,分別實行定期月審、季審、半年審或年審。國家審計署關於對行政事業單位推行定期審計制度的通知三、審計方式 編輯 語音 被審計單位要依照審計機關的規定,定期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
定期審計是審計機構根據審計法規和審計規劃,按規定時間 (如年份、季度、月份) 對被審單位進行的審計。例如,各地審計機關對行政事業單位實行的按月按季按半年或年度的定期審計。定期審計的第一次審計稱初次審計,其後均稱再度審計或連續...
行政事業單位支出審計是對行政事業單位完成國家規定的行政任務,實現國家下達的事業計畫、業務活動中的各項支出及其效果進行的審計。內容 行政事業單位支出審計主要審查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是否按照預算執行,以及支出和效益是否相適應。審查...
第六條 交通運輸部財務審計司是部門決算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部部門決算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制定交通運輸部部門決算管理相關制度規定;組織部門決算的布置與培訓;組織和指導各單位部門決算的編制、審核、匯總和報送工作...
《地質礦產部行政事業單位定期審計辦法》在1989.05.08由地質礦產部頒布。第一條 為貫徹勤儉辦一切事業方針,嚴肅財經紀律,堅持節約,反對浪費,促進為政清廉,逐步實現審計監督的經常化和制度化,根據審計署關於對行政事業單位推行定期審計...
(十四)指導交通運輸系統內部審計會員單位的業務工作;(十五)辦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委託或授權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單位會員,必須擁護本會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