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出第一札子〈治平三年〉】
臣昨日獲對便坐,輒述懇私,乞解政事之任。緣臣疾患累日,氣血虛乏,頭
目昏眩,不能久立,不得久侍天顏,悉陳悃愊。伏自濮園之議既興,言事之臣
荒唐不學,妄執違經非禮無稽之說,恥於不用,不勝其忿,遂厚誣朝廷,藉以為
名,因乃肆言訕上,指臣為奸邪首議之人。陛下至聖至明,洞見中書與兩制所議
本末,察臣無罪,曲賜保全。而呂誨等附下罔上,語言悖慢,無復君臣之禮,以
至斥黷母后,非毀詔書等事,陛下皆屈意含容,不加顯戮,止於退罷而已。及詔
定濮王典禮,不如誨等所誣,既又詔榜朝堂,諭以本末。由是中外釋然,凡素為
誨等誣誑炫惑之人,皆識朝廷本意,但恨曉諭之晚。今則是非已正,曲直已分,
臣所被誣,亦已獲雪。然則更何所辨,豈合有言,而臣義有不得已者。蓋以執政
之臣,天下之所瞻望,朝廷以為重輕。若其名譽烜赫,非止一人之榮,乃是朝廷
之光也。其或身名毀辱,非止一人之辱,乃是朝廷之辱也。昔唐文宗甘露事後,
小人用事,宰相李石為其所惡,乃遣盜殺之,不中而斷石馬尾,石遂求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