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出生戶口申報辦理指南

九江出生戶口申報由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出生戶口申報辦理指南
  • 受理單位: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
辦理時限,申辦對象,申辦手續1,辦事流程,辦理依據,

辦理時限

符合條件,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申辦對象

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戶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申辦手續1

《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居(村)委會證明,居民戶口簿、《準生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收養公證書、《收養證》等)。

辦事流程

1、嬰兒監護人持《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向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棄嬰收養落戶由收養人持《收養證》以及其它相關證明到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棄嬰落戶手續。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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