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溝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九寨溝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九寨溝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九寨溝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是王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寨溝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所屬地區:九寨溝縣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領導簡介,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政策、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全縣綜合行政執法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行使原由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縣城管局、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局、縣旅遊發展局4個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措施權以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命令權。具體包括:
1.行使城鄉規劃管理、城鄉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旅遊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三)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以上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實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與以上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命令權。
(四)負責對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行使職權情況實施督查。
(五)負責受理相關行政違法的舉報、投訴或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
(六)負責組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會審、聽證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行政複議工作和行政應訴工作。
(七)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按相關規定和程式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線索。
(八)負責牽頭實施由縣政府組織的相關專項整治和重大執法活動,查處違法行為。
(九)配合職權範圍內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監督抽檢、行業整治活動。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與各行政主管部門、鄉鎮(社區)的職責分工、銜接配合按照省、州、縣綜合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和協作管理規定執行。

辦公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九寨溝縣八一路

領導簡介

王  彬   局黨組書記、局長
高建軍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毛小平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熊金龍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慶洪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
曾  俊   局黨組成員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人:郭建)。負責辦公室。負責協調縣執法局的日常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文秘、機要、目標、信息、宣傳、信訪、政務公開、檔案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保密、會務、機關內務、後勤等工作;負責全局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執法裝備的配備與管理。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人:楊超)。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綜合行政執法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督查行政處罰案件錄入系統工作;負貴綜合行政執法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資料的收集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政策研究;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法律顧問業務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負責本部門檔案、招標契約等對外重要文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執法證件的申領和管理;負責與有關部門聯合發文擬定和協調把關,研究制定有關行政執法制度,審核機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執法信訪件和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三)案件審理股(負責人:代皓)。負責行政案件法制核審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與行政強制的法制審核及報備工作;負責組織有關行政案件的會審、聽證工作;牽頭執法文書規範、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案件數據統計、分析及報送工作;牽頭制定行政處罰自由載量權實施細則;牽頭行政執法案卷評比工作;負責立案登記、建檔、存檔、歸檔工作。
(四)市場監管執法中隊。主要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等領域的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物價、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反不正當競爭等執法職責。
(五)文化旅遊執法中隊。主要承擔文化、體育、旅遊等領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體育、旅遊市場等執法職責,以及“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六)交通運輸執法中隊。主要承擔交通運輸、公路管理等領域的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執法職責。
(七)農業牧水務執法中隊。主要承擔農業畜收、科學技術、水務等領域的種子(食用菌)、化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醫獸藥、生豬屠宰、動植物檢疫、水漁政、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農村合作經營、科學技術成果管理、水資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機電提灌、水文設施和防汛設施安全等執法職責。
(八)城市管理執法中隊。主要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領域的城鄉建設、房地產管理、城市管理等執法職責。
(九)衛生健康執法中隊。主要承擔衛生健康等領域的醫療衛生、職業衛生、學校衛生、計畫生育、婦幼健康等執法職責。
(十)漳扎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派駐漳扎鎮公益一類副科級事業單位,保留參公管理,由漳扎鎮統一領導和管理,接受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業務指導,為綜合性執法中隊。
(十一)綜合執法案件受理中心。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副科級事業單位,保留參公管理,主要職責:負責接處案件、指揮調度、信息採集等工作。核定參公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所需人員編制在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參公事業編制中調劑解決。
(十二)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要職責:負責市政設施管理與維護、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以及全縣環境衛生治理工作。核減事業編制8名。核減後,該單位事業編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調整後,其機構規格、管理模式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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