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金沙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金沙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金沙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沙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金沙縣鼓場街道紅岩社區 
  • 所屬部門:金沙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二)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城市亮化美化管理、城市照明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管理權。
(三)履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行政服務職能職責;履行貴州省人民政府授權的其他行政許可,承擔國家、省、市公布的城市管理類行政審批事項辦理。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關於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起草本縣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規定及規範性檔案。
(五)研究擬訂本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六)研究擬訂本縣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城市公園、城市路燈、城市道路、城市地下管網系統、市政設施等城市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城市燃氣經營許可和管理,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燃氣安全檢查。
(七)參與本縣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項目、市政設施配套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過程監督及竣工驗收等工作。
(八)負責本縣城市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
(九)負責法律法規賦予或其他部門授權縣綜合執法局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指導各鄉鎮(街道)開展集鎮容貌、環境衛生管理等工作。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治思想、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制定全年工作計畫、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報告;組織協調機關政務,負責文秘、保密、聯絡、會務、信息、宣傳、提案建議辦理、目標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脫貧攻堅、檔案管理、財產和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工資福利、職稱評定、人事幹部晉升考核和機構編制工作。
(二)監督檢查股。負責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助單位領導對業務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負責執法隊伍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督查;負責檢查執法案件的處理情況;督查不依法處理、不及時查處的案件;對執法人員違反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和隊容風紀等方面的行為進行糾察,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民眾舉報、投訴及各類來信、來訪、來電。
(三)法規監察股。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涉及城市管理等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工作,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和制定相應的城市管理實施辦法和管理規定;負責城市管理方面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解釋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普法和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組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承辦本機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日常工作,為重大事項、日常執法事務提供法律意見,為工作決策提供法律論證;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工作。
二、直屬機構
(一)金沙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一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關於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城市園林綠化、城市建設、人防、科技(防震減災)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二是以縣綜合執法局的名義,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城市園林綠化、城市建設、人防、科技(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三是負責法律法規賦予或其他部門授權縣綜合執法大隊的執法工作。四是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二)金沙縣市容環境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城市環境衛生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工作;承擔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創建衛生城市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城鎮環境衛生費、垃圾分類及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等事務性工作;負責統籌協調落實“門前三包”的事務性工作;為負責公共區域保潔工作的社會化服務企業提供服務;承辦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金沙縣園林綠化中心。負責城區綠地的建設和管護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重點綠化工程和綠地養護工作;參與城市綠化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植物多樣性和古樹苗木保護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城區市政道路、橋樑、排污管道等市政公共設施建設、養護及維修維護工作;負責城市道路挖掘修復前期現場踏勘工作;負責城市管養區域防汛排澇及清淤工作;負責城市公共照明設施建設、養護工作;為城區市政園林公共設施和城市照明設施的建設、管護社會化服務企業提供服務;承擔對社會化服務企業考核的事務性工作;承辦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四)燃氣管理辦公室。負責城市燃氣生產、經營、安裝、維修企業及燃氣設計、施工企業的資質審查、審核、申報、審批和考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市燃氣工作的立項、設計進行審查;負責城市燃氣新、改、擴建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參與城市燃氣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城市燃氣行業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燃氣行業的綜合統計匯總和業務指導及相關人員的崗位技術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城市燃氣氣質及燃氣器具的檢驗、檢測和監督管理,參與審核燃氣行業定價、調價方案,核准使用計畫;對城市燃氣行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糾正,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受理燃氣行業的來信、來訪及投訴、舉報;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城市燃氣安全事故。

現任領導

局長:楊世洲

所獲榮譽

2022年3月,表彰為全國行政執法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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