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系統是人思維創造的系統。這個系統在外界是沒有對應物的。
創造思維是構成某個觀念系統,所以思維創造的觀念系統也遵循系統論的基本原理。如果說世界中各個不同的系統有其元素、結構、功能、層次的話,那么創造思維中組合一個新的觀念系統,這個觀念的系統也是有著元素、結構、功能、層次的。在思維創造的系統中,系統的諸元素如何組合將受到人的目的性所制約,新觀念系統所表現的功能合乎需要也就是創造主體進行創造所要達到的目的。
我們主要討論思維主體——人腦作為一個信息處理機是怎樣組合元素構成系統。主觀系統也具有元素、結構、功能、以及所處的環境。對於創新的觀念系統,人是作為創造主體而存在,是對主觀系統的元素、結構、功能、環境構建。元素是主觀系統的組成部分。元素之間相互聯繫的整體構成主觀系統的結構,即具有一定穩定性的系統元素的組織形式和結合方式;這種結構是主觀的、人為的相互聯繫,在科學方面接近客觀結構的成份愈多,這個主觀系統的可行性就愈大。功能是主觀系統的元素組合成一定結構後,即創造思維完成後主觀系統與環境相互聯繫中所表現出來的屬性和所起的作用。這種功能在創造思維中表現為創造主體獲得用於解決問題的答案,這是創造主體所希望達到的目的。環境在這裡有兩種:一種環境是指創造主體進行創造思維時自身所處的社會歷史條件和個人的知識、經驗;另一種指主觀系統轉化為客觀系統時所處的具體環境。如果主觀系統的功能能達到創造主體的要求和目的,並具備實現的客觀環境,那么這個系統就是可行的,是可轉化為客觀世界對應物的。
在特定的環境E下,一個主觀系統∑的功能B既取決於系統的元素C,也取決於系統的結構S,即
B=f(E、C、S)
元素C、結構S和環境E的變化可改變功能B,而對功能B的不同要求可以通過改變元素C、結構S和環境E來實現。
主觀系統的整體是由其子系統和元素有機聯繫組成的。在部分構成整體時,整體將會出現各組成部分所不具有的甚至對於組成部分來說是全新的性質,同時整體也會喪失組成部分單獨存在時所具有的某些性質。這叫做整體不一定等於部分之和或叫整體性原理。
主觀系統的整體不一定等於部分之和的原理,反映了創造思維組合系統的多樣性和選擇性,這也是創造主體何以能創造出豐富多彩系統的奧秘。
主觀系統也是向有序程度更高的方向發展的,但主觀系統不是自發地、自組織成為有序程度更高的系統,主觀系統的發展變化同人類的社會歷史發展水平和創造主體的知識、經驗即內在環境的發展變化聯繫在一起。因為主觀系統是創造思維主體創造的產物,所以主觀系統的發展變化依賴於整個人類認識能力和認識水平的發展變化,它向著有序程度更高的方向發展。
同樣,主觀系統的構成也具有層次性。在創造思維中人們並不完全是直接由簡單元素組合成非常複雜的系統,因為由元素先構成子系統再構成母系統比由元素直接組合多層次的複雜系統的成功率高。層次越少,主觀系統越容易組合;反之,層次越多,主觀系統就越複雜和越難組合。層次的變化也能影響系統功能的變化,而且人們創造系統總是停留在一定層次上,根據高層次的規律修改低層次的規律,也就是說系統的構造同人類的認識水平有關。現代科技製造出的新元素是對古代“鍊金術”這一類構想的實現和修訂,核物理是現代的“鍊金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