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主觀檢查
- 1.O:表示打開狀態,其鏡度為0
- 8.RL:紅色濾光鏡
- 15.OC:關閉
主觀檢查
綜合驗光儀上15-種輔助鏡片的用途:
1.O:表示打開狀態,其鏡度為0
2.R:即網膜鏡,表示在67CM前檢影所用之+1.50鏡片
3.P:偏光鏡,主要用來測試雙眼平衡及輔助性測試眼位
4.RMV:紅色豎直式馬氏桿,用來測眼位
5.RMH:紅色水平式馬氏桿,用來測眼位
6.WMV:白色豎直式馬氏桿,用來測眼位
7.WMH:白色水平式馬氏桿,用來測眼位
8.RL:紅色濾光鏡
9.GL:綠色濾光鏡
10.+.12:0.12D的鏡片,可是測量精確到0.12D
11.PH:針孔鏡,可確定最高矯正視力,在視力較低的情況下,亦可判斷屬於屈光性問題還是其他原因
12.6稜鏡度BU:可用來測量水平眼位,結合10稜鏡度BI測平衡。
13.10稜鏡度BI:可用來測垂直眼位。
14.+/-0.50的交叉柱鏡,其軸向位於水平和垂直眼位,可用來測ADD
15.OC:關閉
(一)雲霧法:在眼前加一定度數的正球鏡,使眼處於中等近視狀態,從而放鬆調節
步驟:1.顯示出0.1視標
1)裸眼視力在0.2以上加正球鏡使其剛好看清0.1視標
2)裸眼視力在0.1以下加負球鏡使其剛好看清0.1視標
2.顯示0.5/0.6視標:在1基礎上減正球鏡度數(或加負正球鏡度數)使其剛好看清0.5/0.6視力,達到輕度近視或單純近視散主觀檢查 - 主觀驗光檢查方法 主觀驗光用於測定屈光不正的類型及程度,多用於不能接受散瞳驗光的患者,包括以下方法; 1.插片法 (1)不滴用睫狀肌麻痹藥。 (2)根據受檢者的裸眼視力,試鏡以求得最佳視力。 (3)先測裸眼視力。 (4)如遠視力不能達到1.0,而能看清近視力表的1.0,則可能為近視眼。先查眼底結合病史選擇首用鏡片度數,從-0.25D遞增,至患者能清楚看到1.0。 (5)如遠、近視力都不好,或者近視力<0.9,視力正常者,則可能為遠視眼,可試“+”球鏡片。如果為近視眼加“+”球鏡片視力肯定下降,如果是遠視眼則視力提高或不變,逐漸增加“+”鏡片至視力增加到最好。 (6)如只用球鏡片不能滿意地矯正視力,再加用凹凸柱鏡片,並轉動柱鏡的軸位,直至達到最佳視力。如所選擇的球鏡片和柱鏡片已將視力矯正到1.0或1。2,仍需用下述六步法加以證實:①+0.25D②-0.25D球;③+0.25D柱軸相同;④+0.25D柱軸垂直;⑤-0.25DD柱軸相同;⑥-0.25D柱軸垂直。循序加於鏡片的前面以增加原鏡片的屈光度,直至患者不再接受任何鏡片為止。 (7)老視眼的矯正法。用主觀驗光法後,按近距離視覺需求及年齡情況計算加給老視近附加度,開出眼鏡處方。 2.霧視法 (1)戴高度凸球鏡(+2.00~+3.00D)造成近視狀態後,囑受檢者看遠視力表,開始感覺很模糊,過數秒鐘後即覺較清晰,說明調節已開始鬆弛。 (2)此時可加凹球鏡片,以-0.25D遞增,必要時加凹柱鏡片,直到獲得最佳調節視力。 (3)從原加凸鏡片度數中減去所加凹鏡片度數,即為患者屈光不正度數。 3.針孔檢查法 (1)受檢者位於視力表前,距離為5m。 (2)於眼前加一孔徑1mm的圓孔黑片進行視力檢查。 主觀檢查 - 光狀態 (二)放射線檢查 檢查方法: 1.檢查有無散光:雲霧檢查視力達0.5時,顯示放射狀視標 各條線清晰程度(黑度)相同,無散光 放射狀視標清晰度(黑度)不同,有散光 2.散光檢查 1)檢查軸:清晰的放射狀的鐘點數乘以30為散光軸 2)檢查度數:讓柱鏡軸與已找到的散光軸一致再加柱鏡,加度數到各條放射線清晰程度相同為止 3)軸的修正:加柱鏡度數的過程中清楚的線會發生改變,應修正:在15度範圍內 3.球鏡矯正:散光矯正後,眼用於近視狀態,加負球鏡(或正球鏡)進一步矯正,套用1.0視標 (三)紅綠視標檢查(散光度數基本矯正或完全矯正) 1.基本原理:人眼的色差紅光波長600---620NM,綠光:波長530---550NM綠光折射比紅波長 2.裸眼檢查:紅綠中的黑環一樣黑,為正視 紅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近視 綠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遠視 3.矯正眼檢查:紅綠中的黑環一樣黑,為完全矯正 紅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近視狀態 綠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遠視狀態 4.將最小彌散圓調到視網膜上 主觀檢查 - 交叉柱鏡 (四)交叉柱鏡 1.預備檢查:將最小彌散圓調到視網膜上 用紅綠視標檢查,讓其黑環清晰度一樣,在加-0.25使綠色中的圖案稍微清晰一些。 2.交叉柱鏡檢查(出示點狀視標) 1)檢查軸:讓交叉柱鏡的翻轉軸(中間軸)與參考數據中的散光軸一致,然後翻轉交叉柱鏡,翻轉前後清晰程度相同, 說明軸是正確,若不同,應修正軸。修正:在清楚的那一面朝向負軸(紅點)方向轉10,到翻轉前後清晰程度相同為止。原 則是進10退5 2)檢查度數:讓交叉柱鏡的負軸(或正軸)與已確認的散光軸一致,然後翻轉交叉柱鏡(讓P標誌轉45)若翻轉前後同 樣清晰,說明度數正確,若不一樣清晰,應修正度數。 修正:紅點對準P清楚(負軸與散光軸一致,加負柱鏡度數) 白點對準P清楚(正軸與散光軸一致,減負柱鏡度數) 加到翻轉前後同樣清晰(連續加兩次0.25D柱鏡,減-0.25球鏡) 3)球鏡度數的矯正 4)散光矯正後,眼處於遠視狀態,應退-0.50(因為前多加-0.250在看紅綠視標,最後讓紅綠圖案一樣。 5)確認最高視力 6)確認完全矯正度數 (五)針孔鏡(區分是眼病造成視力下降還是屈光不正造成視力下降) 1.針孔鏡:(PH)中央有已針孔的不透光黑色鏡片 2.針孔鏡與屈光不正(近視、遠視) 1)球性屈光不正加PH,視網膜上的黃斑變小,視網膜象變清晰,視力上升 2)散光加PH,使眼內的光錐變小,視網膜上的光斑也相應減少,視網膜上的象也變的清晰,視力上升。 3)副作用:進入眼的光能量減少,象的亮度降低 4)結論:正視眼或完全矯正眼加PH視力不變或下降 屈光不正眼加PH視力提高 3.舉例 1)裸眼加PH:視力提高,有屈光問題;視力不變或下降的,有其他眼病 2)矯正眼加PH:視力提高,可以矯正;視力不變或下降的,不能矯正應治療 (六)裂隙鏡:(只能檢查散光軸) 1.裂隙鏡:中央有一狹縫的黑色不透光鏡片 2.裂隙鏡與散光:加後看視標最清楚時,縫隙方向即為散光軸方向。 (七)雙眼平衡:指兩眼視力,屈光象大小平衡,配鏡時屈光平衡比視力平衡更為重要 方法: 1.偏振分離法: 1)雙眼輔助鏡片至於P位置,然後出示三排或紅綠偏振視標 2)三排視標比較,第一和第三一樣清晰,則平衡,不一樣清晰,若一樣清晰,則右眼加-0.25,若三排清晰,則左眼加 -0.25至一樣清晰。 3)紅綠偏振視標,若9和5較清,又加+0.25;若3和6較清左加+0.25至一樣清晰。 2.稜鏡分離法: 雙眼放旋轉稜鏡,出示點振視標,比較清晰度上清----右眼加+0.25,下清為---左眼加+0.25至一樣清晰 (八)雙眼球鏡終點 雙眼平衡後,撤去檢查平衡的鏡片和視標,然後雙眼注視視力表同時+1.00,然後雙眼同步減+0.25,至雙眼視力到所要視力為 止。 (九)老視檢查 1.綜合驗光儀:前移不行加正度數,後移不行,減正度數。 2.經驗法:ADD=(年齡-30)/10年齡為55歲以下, ADD=(年齡×4)/100 (十)美式二十一驗光概述 1.問診:了解眼睛有無疾病適不適合配鏡,了解驗光前眼睛是否處於穩定狀態,有無全身疾病。 2.了解角膜弧度及屈光,確定是否為圓錐角膜。 3.遠方檢舊視力的斜位量。查斜位量,可用馬氏桿法與稜鏡分離法 4.5.6.項為他覺式驗光,即檢影法,功能鍵開至R,可分別於客人注視無限遠、1M、50CM視標情況下檢影,檢影距離 為67CM。 7.遠用的自覺式驗光-----驗光流程 8.新眼鏡遠方視斜位量:測試同3 9.遠方視的輻輳量,自眼位前同時加稜鏡量(BO)看見是最小視標至模糊為止。 10.近方視的輻輳量,進入觸象範圍的回歸點 11.遠方視的開散量與9相反,加BI稜鏡。 12.查遠方視上下斜位量 13.誘發性的上下斜位即近方斜位 14.近用度數的檢查,功能鍵選+/-0.50,近用用視標配的原則,雙眼明視域要數, 其平衡可採用稜鏡分離法。 15.近見斜位量,可採用稜鏡分離法,亦可採用馬氏桿法,但近距離需有光源。 16.近方輻輳量 17.近方視開散量 18.上下眼位檢查 19.查調節力,33CM處方近點視標,一直加透鏡直至模糊為止。 20.實性相對調節與虛性相對調節。
主觀驗光檢查方法
(7)老視眼的矯正法。用主觀驗光法後,按近距離視覺需求及年齡情況計算加給老視近附加度,開出眼鏡處方。
2.霧視法
(1)戴高度凸球鏡(+2.00~+3.00D)造成近視狀態後,囑受檢者看遠視力表,開始感覺很模糊,過數秒鐘後即覺較清晰,說明調節已開始鬆弛。
(2)此時可加凹球鏡片,以-0.25D遞增,必要時加凹柱鏡片,直到獲得最佳調節視力。
(3)從原加凸鏡片度數中減去所加凹鏡片度數,即為患者屈光不正度數。
3.針孔檢查法
(1)受檢者位於視力表前,距離為5m。
(2)於眼前加一孔徑1mm的圓孔黑片進行視力檢查。
光狀態
檢查方法:
1.檢查有無散光:雲霧檢查視力達0.5時,顯示放射狀視標
各條線清晰程度(黑度)相同,無散光
放射狀視標清晰度(黑度)不同,有散光
2.散光檢查
1)檢查軸:清晰的放射狀的鐘點數乘以30為散光軸
2)檢查度數:讓柱鏡軸與已找到的散光軸一致再加柱鏡,加度數到各條放射線清晰程度相同為止
3)軸的修正:加柱鏡度數的過程中清楚的線會發生改變,應修正:在15度範圍內
3.球鏡矯正:散光矯正後,眼用於近視狀態,加負球鏡(或正球鏡)進一步矯正,套用1.0視標
(三)紅綠視標檢查(散光度數基本矯正或完全矯正)
1.基本原理:人眼的色差紅光波長600---620NM,綠光:波長530---550NM綠光折射比紅波長
2.裸眼檢查:紅綠中的黑環一樣黑,為正視
紅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近視
綠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遠視
3.矯正眼檢查:紅綠中的黑環一樣黑,為完全矯正
紅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近視狀態
綠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遠視狀態
4.將最小彌散圓調到視網膜上
交叉柱鏡
1.預備檢查:將最小彌散圓調到視網膜上
用紅綠視標檢查,讓其黑環清晰度一樣,在加-0.25使綠色中的圖案稍微清晰一些。
2.交叉柱鏡檢查(出示點狀視標)
1)檢查軸:讓交叉柱鏡的翻轉軸(中間軸)與參考數據中的散光軸一致,然後翻轉交叉柱鏡,翻轉前後清晰程度相同,
說明軸是正確,若不同,應修正軸。修正:在清楚的那一面朝向負軸(紅點)方向轉10,到翻轉前後清晰程度相同為止。原
則是進10退5
2)檢查度數:讓交叉柱鏡的負軸(或正軸)與已確認的散光軸一致,然後翻轉交叉柱鏡(讓P標誌轉45)若翻轉前後同
樣清晰,說明度數正確,若不一樣清晰,應修正度數。
修正:紅點對準P清楚(負軸與散光軸一致,加負柱鏡度數)
白點對準P清楚(正軸與散光軸一致,減負柱鏡度數)
加到翻轉前後同樣清晰(連續加兩次0.25D柱鏡,減-0.25球鏡)
3)球鏡度數的矯正
4)散光矯正後,眼處於遠視狀態,應退-0.50(因為前多加-0.250在看紅綠視標,最後讓紅綠圖案一樣。
5)確認最高視力
6)確認完全矯正度數
(五)針孔鏡(區分是眼病造成視力下降還是屈光不正造成視力下降)
1.針孔鏡:(PH)中央有已針孔的不透光黑色鏡片
2.針孔鏡與屈光不正(近視、遠視)
1)球性屈光不正加PH,視網膜上的黃斑變小,視網膜象變清晰,視力上升
2)散光加PH,使眼內的光錐變小,視網膜上的光斑也相應減少,視網膜上的象也變的清晰,視力上升。
3)副作用:進入眼的光能量減少,象的亮度降低
4)結論:正視眼或完全矯正眼加PH視力不變或下降
屈光不正眼加PH視力提高
3.舉例
1)裸眼加PH:視力提高,有屈光問題;視力不變或下降的,有其他眼病
2)矯正眼加PH:視力提高,可以矯正;視力不變或下降的,不能矯正應治療
(六)裂隙鏡:(只能檢查散光軸)
1.裂隙鏡:中央有一狹縫的黑色不透光鏡片
2.裂隙鏡與散光:加後看視標最清楚時,縫隙方向即為散光軸方向。
(七)雙眼平衡:指兩眼視力,屈光象大小平衡,配鏡時屈光平衡比視力平衡更為重要
方法:
1.偏振分離法:
1)雙眼輔助鏡片至於P位置,然後出示三排或紅綠偏振視標
2)三排視標比較,第一和第三一樣清晰,則平衡,不一樣清晰,若一樣清晰,則右眼加-0.25,若三排清晰,則左眼加
-0.25至一樣清晰。
3)紅綠偏振視標,若9和5較清,又加+0.25;若3和6較清左加+0.25至一樣清晰。
2.稜鏡分離法:
雙眼放旋轉稜鏡,出示點振視標,比較清晰度上清----右眼加+0.25,下清為---左眼加+0.25至一樣清晰
(八)雙眼球鏡終點
雙眼平衡後,撤去檢查平衡的鏡片和視標,然後雙眼注視視力表同時+1.00,然後雙眼同步減+0.25,至雙眼視力到所要視力為
止。
(九)老視檢查
1.綜合驗光儀:前移不行加正度數,後移不行,減正度數。
2.經驗法:ADD=(年齡-30)/10年齡為55歲以下,
ADD=(年齡×4)/100
(十)美式二十一驗光概述
1.問診:了解眼睛有無疾病適不適合配鏡,了解驗光前眼睛是否處於穩定狀態,有無全身疾病。
2.了解角膜弧度及屈光,確定是否為圓錐角膜。
3.遠方檢舊視力的斜位量。查斜位量,可用馬氏桿法與稜鏡分離法
4.5.6.項為他覺式驗光,即檢影法,功能鍵開至R,可分別於客人注視無限遠、1M、50CM視標情況下檢影,檢影距離
為67CM。
7.遠用的自覺式驗光-----驗光流程
8.新眼鏡遠方視斜位量:測試同3
9.遠方視的輻輳量,自眼位前同時加稜鏡量(BO)看見是最小視標至模糊為止。
10.近方視的輻輳量,進入觸象範圍的回歸點
11.遠方視的開散量與9相反,加BI稜鏡。
12.查遠方視上下斜位量
13.誘發性的上下斜位即近方斜位
14.近用度數的檢查,功能鍵選+/-0.50,近用用視標配的原則,雙眼明視域要數,
其平衡可採用稜鏡分離法。
15.近見斜位量,可採用稜鏡分離法,亦可採用馬氏桿法,但近距離需有光源。
16.近方輻輳量
17.近方視開散量
18.上下眼位檢查
19.查調節力,33CM處方近點視標,一直加透鏡直至模糊為止。
20.實性相對調節與虛性相對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