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大利亞貿易與經濟框架是由澳大利亞在2003年10月24日,於坎培拉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貿易
- 簽訂日期:2003年10月24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坎培拉
希望加強長期友好與合作的關係,建立面向21世紀穩定健康發展的中澳全面合作關係;
憶及雙方建交以來一直作為雙邊貿易和經濟關係基礎的“197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貿易協定”;
重申它們承諾致力於加強以世界貿易組織為代表的多邊貿易體制、以及通過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中的合作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的願望;
重申雙方承諾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優勢互補的原則下,制定經貿合作框架;
強調雙方承諾發展貿易和投資,並相信,為逐步開展談判和對話制定一個框架,乃是發揮這種經濟關係潛力的一個關鍵因素;
認為雙方簽署貿易與經濟框架將體現兩國建立更強大經貿關係的願望,推動兩國經貿關係向更高水平發展;
達成以下諒解:
第一條雙方將通過全面經貿合作,致力於中國和澳大利亞之間平衡和全面的貿易與投資便利化和自由化。
第二條雙方將採取措施促進在具有突出潛力的領域進行戰略合作。這些領域主要包括能源與礦產資源、紡織品服裝與鞋類、農業、機電產品、旅遊、教育、檢驗檢疫、海關、環境保護、投資、信息和通信技術、生物技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及智慧財產權。雙方將為相互間的商務訪問和商業協會的活動提供便利,雙方將聯合參與中國中西部開發的計畫。上述領域的合作和計畫將協助兩國的企業確定商業機會,並加強雙邊的貿易和投資。有關領域戰略合作的具體內容參見本框架附屬檔案一。
第三條雙方認識到,領導人和包括負責貿易、經濟、農業、資源和能源的其他部長之間的雙邊會晤,有益於建立更加強勁的雙邊夥伴關係。雙方將攜手合作促進此種會晤,包括在多邊和地區論壇。
雙方將就經濟貿易合作加強對話,將強化中澳部長級經濟聯委會的機制,促進雙邊貿易與投資便利化和解決其中出現的問題。
雙方將以高層互訪為契機,推動兩國經濟貿易合作向前發展。加強雙方在多邊、區域貿易和投資領域以及其他共同感興趣議題等方面的磋商,並支持中澳工商界開展各種形式的互利合作。
第四條為發展和增進貿易投資夥伴關係並加強就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合作,雙方將促進兩國政府、商界和學術界之間雙向的高層互訪和對話。
雙方認識到,就包括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在內的地區和多邊貿易問題經常進行高層磋商以及尋求儘可能協調政策立場和做法很重要。雙方將就這些問題經常舉行兩國合適的高級官員級別的對話。
第五條雙方將在貿易方面加強對話,包括貿易救濟措施,以便在貿易政策和貿易措施上給予對方公平待遇。
第六條雙方認識到,影響兩國貿易與投資的所有中央政府措施均應以合理、客觀和透明的方式實施。對另一國就這些措施提出的問題,雙方將提供足夠的磋商機會以交流信息。
第七條對兩國中一國與第三國(或多個國家)有貿易或投資優惠待遇安排的協定可能產生影響的有關問題,雙方將提供足夠的磋商機會,以交流信息和看法。
第八條作為建立兩國間更強大經貿關係願望的表示,中澳將聯合進行有關可能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可行性研究(詳見附屬檔案二)。該研究將於2005年10月31日前結束。
澳大利亞承認中國在建立市場經濟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將於聯合可行性研究期間不適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和第16條,以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款。認識到澳大利亞和中國應在平等基礎上進行談判,雙方將考慮可行性研究的結論,並且只有在澳方正式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之後,才能共同做出進行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決定。
第九條雙方將在中澳部長級經濟聯委會框架下建立一個“貿易和投資聯合委員會”,審查執行此框架的進展並向兩國部長報告。
聯合委員會由兩國代表組成,並由中澳兩國適當的高級別官員聯合擔任主席。
必要時聯合委員會將就具體的貿易或投資問題組織磋商,並可設立工作組。
第十條本框架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五年。它將在五年期間一直有效,並將在之後的五年期繼續有效,除非在一個五年期結束前半年一方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在該五年期結束時終止本框架。
本框架和附屬檔案的中英文同等作準。
本框架於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坎培拉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澳大利亞政府
代表代表
于廣洲馬克·維爾
(簽字)(簽字)
附屬檔案一:
為促進兩國重要行業領域經濟穩定增長、市場穩步擴大,中國和澳大利亞將在包括貿易政策領域擴大合作,並為雙方貿易與投資創造良好環境。雙方共同確定的合作領域為:
能源和礦業
通過“中澳資源合作雙邊對話機制”(“雙邊對話機制”)以及“中澳天然氣技術夥伴關係基金”,中澳正在進行一些旨在於礦業和能源領域發展貿易和投資的雙邊合作活動。雙方希望通過以下措施進一步發展這種成功的能源和礦業關係:
●通過包括雙邊對話機制的具體行動,促進長期礦產和能源夥伴關係的發展,改善監管和政策環境,增進在培訓、研究開發以及促進商業聯繫和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締結“中澳天然氣技術夥伴關係基金”的管理安排,加深夥伴關係,增進對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資源開發和該清潔能源使用在創造國家和地區良好狀況上所起作用的共同了解。
紡織品、服裝和鞋類
在紡織和服裝產品方面,中澳兩國已經建立起強勁的貿易關係。雙方對紡織品服裝貿易自由化給予高度關注。雙方認為,通過以下措施可以進一步促進紡織品服裝貿易:
●增進旨在促進長期互利關係的合作和對話,綜合各種措施改善貿易和投資條件,激勵商業聯繫和交流的發展;
●為加強中國產品的宣傳,在澳大利亞舉行定期貿易交易會/展覽會;
●在紡織工業領域鼓勵在羊毛前處理和廢水綜合利用、人才培訓、服裝設計、流行趨勢、市場行銷等方面深化合作;
●支持兩國服裝紡織企業創立合資企業或合作品牌,共同拓展國際市場。
農業和檢驗檢疫
目前,中國和澳大利亞通過“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農業合作協定”以及“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農業發展研究合作計畫議定書”正在進行一些農業貿易和投資領域的雙邊合作活動。雙方還將在以下方面開展並加強合作:
●締結一項中國進口澳大利亞小麥和大麥的植物檢疫議定書;
●締結一項水資源合作活動的諒解備忘錄;
●致力於達成一項衛生和植物衛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雙方加強有關檢驗檢疫方面的溝通和磋商機制,改善對兩國檢驗檢疫程式的相互了解;
●增進就檢疫管理規定、註冊政策以及其他政策和做法進行的合作和對話,確定可以安排改進的領域;就食品安全檢驗和認證問題進行磋商,增加透明度,方便遵規和雙向貿易;採取具體行動,方便公司和商務聯繫與交流。
中國中西部開發
中方願在草、畜產品品種改良及推廣方面分享澳方的先進經驗。
中方願與澳方在人力資源方面加強合作,包括促進中澳專家交流、請澳專家對中西部地區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進行培訓等。
中方將採取多種有效形式,組織中西部地區企業界代表訪澳,促進中西部地區企業界與澳商界的交流與合作。
投資
中國和澳大利亞已經互為重要的投資夥伴,而且兩國都對這種投資增長的趨勢感到高興。兩國有興趣,特別是通過現有的投資渠道,加強在自然資源、工業實力和人才方面的合作。雙方希望通過下列方式推進這種進程:
●合作和交流信息,以期改善雙向投資環境,包括採取行動提高透明度和可預見性,改進行政決策程式,加強對投資和投資者的保護;
●採取行動在中澳機構之間建立聯繫,以促進訪問、會議和其他活動。
服務業
中澳兩國在服務業領域的貿易與合作發展迅速。雙方認識到這種貿易的拓展、合作的深化將惠及雙方。
雙方認識到,教育和培訓在排除減少貧困和經濟成長所面臨的障礙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雙方注意到“2002年教育和培訓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存在。該備忘錄的基礎是1995年和1999年所簽的兩項教育諒解備忘錄。它們確定了雙方共同感興趣的領域,並創造機會開發在互惠和互利的基礎上進行教育培訓合作項目。雙方將會晤以討論雙邊教育和培訓合作的重點領域。雙方希望通過締結“中澳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文憑和學位證書的安排”進一步發展這種關係。
中方希望與澳方在勞務方面加強合作,特別是在農業、製造業、園林、醫療以及在公益機構開展勞務合作,探討合作培訓護士的可能性。希望澳方確定在部分勞動力相對短缺的行業聘用中方人員,逐步擴大合作層面,並對中方人員赴澳提供便利。
中澳雙方希望在工程建設領域內進行優勢互補,充分利用中澳雙方各自的優勢,在中國、澳大利亞及第三國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加強合作。
雙方將探討中國企業帶資承包澳資源、礦產開發項目的可能性,進一步深化雙方在這些領域的合作。
信息和通信技術與電子商務
雙方注意到鼓勵雙方在信息產業領域合作的“1999年澳大利亞通信、信息技術和藝術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關於信息產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的存在,雙方尋求通過這一諒解備忘錄進一步加強合作。
海關合作
中國和澳大利亞已經在就海關問題密切合作,這反映出這些問題在發展和方便貿易與商務聯繫方面的重要性。雙方希望通過以下方式對此予以促進:
●致力於達成一項關於海關互助與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共同推進中澳海關與中澳商界之間的對話,以達成兩個海關與商界的溝通和理解。海關在企業守法的基礎之上簡化海關手續,給予企業貿易上的便利;
●繼續推進電子商務戰略,推動無紙貿易的發展;
●共同提高廉政水平。雙方在如何提高廉政水平,促進貿易便利方面有著合作的廣闊空間;
●中澳在執法方面加強合作。中國海關的具體執法部門與澳海關對應部門就打擊走私,尤其是毒品走私方面建立穩定的工作級的聯絡渠道,定期通報執法工作方面的新情況、新技術和新方法等,進一步促進雙方的執法合作與交流。
●歡迎澳大利亞繼續向中方諸如檢驗檢疫、認證認可、標準化、計量、海關和電子海關等WTO領域的官員提供培訓。
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商業活動和研究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智慧財產權是高技術部門和服務業成功的關鍵。
雙方認識到,保護智慧財產權在為企業提供一個穩定和競爭的商業環境以及鼓勵研究與創新方面的重要性。雙方將就智慧財產權保護事務進行雙邊、地區和多邊合作。
公共衛生
雙方注意到自1993年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澳大利亞衛生、住房、地方政府與社區服務部衛生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存在。備忘錄提供了一個框架,使在互利領域進行衛生活動的建議能在框架內得到雙方的共同考慮。依據該框架,雙方希望通過續簽“衛生合作行動計畫”以增進在公共衛生領域的合作。
食品安全
雙方注意到“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的存在。協定意欲加強兩國友好關係和科技合作。
雙方認識到,食品安全和食品標準在確保人民健康以及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發展國際貿易方面的重要性。雙方承諾,為食品安全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持,並將通過締結“食品安全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以增進雙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
貿易技術壁壘
為便利貿易與確保技術規則和標準不對貿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礙,雙方將尋求在有關領域制定工作計畫和建立機制,以進一步促進合作。雙方將:
●致力於達成一項雙邊諒解(作為在多邊領域承諾的補充),或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合作框架方案,以加強在中國檢驗檢疫官員的WTO知識培訓方面的合作;
●加強有關檢驗檢疫領域存在分歧的溝通與磋商機制,增進對兩國檢驗檢疫程式的相互了解;
●加強在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方面的合作,雙方應充分利用中澳新三國簽署的“1999年羊毛標準契約備忘錄”,建立雙向互通的聯繫渠道,加強交流和溝通,對存在的問題,包括要求對羊毛進行再檢驗,共同採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維護雙方的利益,促進中澳貿易發展;
●合作幫助中國更廣泛地參與地區性標準和認證機構,同時加強雙邊認證機構機電產品相互認證安排磋商,以及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和標準化領域官員和專家的相互交流;
●在兩國機電產品認證聯合小組原有工作的基礎上,考慮致力於締結兩國機電產品相互認證協定。
工作和商務簽證
雙方將努力簡化申請商務簽證的手續,縮短簽證辦理時間,最大限度地給從事正常商務活動的人員提供便利,保證訪問團組和個人如期成行。同時為在對方國家從事長期經貿活動的商務人員提供長期工作簽證便利。
加強信息交流和諮詢,探討便利辦理簽證的各種可能措施,特別是為中澳雙方均有重要商業利益的企業和團組辦理簽證提供便利。
行業磋商
雙方承認行業和商業團體(包括雙邊商會)為加強雙邊貿易和投資關係作出的寶貴貢獻。為增強此種團體在支持中澳商業聯繫(包括通過同政府對話)所發揮的作用,雙方將努力使這些團體能及時在其各自所在地區合法註冊並得到認可。
反傾銷
建立兩國政府間反傾銷通報及磋商合作機制,並通過對話和磋商來解決分歧,最大限度地減少反傾銷對正常貿易的影響。
出口管制及與澳大利亞集團(AG)的合作
中國有關機構希望增加與澳大利亞集團的溝通與交流。
中國商務部作為中方出口管制的執行機構,希與澳出口管制部門建立對口聯繫,加強溝通與合作。
雙方將在出口管制方面加強對話,公正地對待對方。
附屬檔案二:
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聯合可行性研究包括下述事項:
●提供一份雙邊貿易和經濟關係最近趨向的概述;
●評估國際貿易政策的最新動態和對中澳貿易投資的可能影響;
●確定並描述可能在一項自由貿易協定中致力解決的、對含貨物、服務及投資在內的貿易和投資流動的現存壁壘及其他問題;
●確定可能採取的合作措施,促進中澳之間實現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和自由化;
●評估取消和/或減少現存貨物與服務貿易和投資壁壘帶來的影響;及
●就今後行動的選擇提出結論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