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二年選舉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的選舉委員會共12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
工商、金融界 300人
專業界 300人
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 300人
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的代表、鄉議局的
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
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 300人
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二、不少於一百五十名的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 時間:2010-8-28
- 類別:相關辭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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