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執法問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執法問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執法問答》是2009年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鄭淑娜,劉沛,徐景和。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執法問答
  • 作者:鄭淑娜,劉沛,徐景和
  • ISBN:9787504462763
  • 類別圖書>律>理論法學
  • 頁數:340
  • 出版社中國商業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03-01
  • 裝幀:平裝
  • 開本:大32開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為了更好地學習和宣傳、貫徹和實施食品安全法,我們組織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教科文衛委、國務院法制辦、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法司和稽查局的部分領導和專家共同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執法問答》一書。本書內容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食品安全法》法律文本;第二部分是《食品安全法》執法問答,按《食品安全法》章節和條文順序,結合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原意和基本制度以及日常工作中經常提到的一些法律名詞和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以簡明問答的形式作了詳細的解釋和闡述;第三部分是《食品安全法》相關法律檔案選編。
本書的編寫,力求內容全面、系統、準確、實用並通俗易懂,極具權威性。本書不僅是食品安全法律培訓指定教材,也是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執法必備用書,還可以作為院校師生、專家學者研究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參考書。

目錄

第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
第二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執法問答
第一章 總則
1.為什麼要制定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法調整哪些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行為?
3.對用於食用的農業初級產品是否適用本法?
4.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哪些要求?
5.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承擔哪些職責?
6.國務院哪些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他們是如何分工的?
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有哪些職責?
8.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如何分工?
9.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如何依法行使職權?
10.食品行業協會在食品安全方面應當發揮什麼作用?
11.食品安全法對於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有何規定?
12.新聞媒體在食品安全領域可以發揮哪些作用?
13.食品安全法對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水平有何規定?
14.組織和公民個人是否有權舉報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15.國家為什麼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
16.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如何制定和實施?
17.國務院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怎樣溝通和利用食品安全風險信息?
18.國家為什麼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19.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應當由哪個機構負責?
20.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在發現食品可能有安全隱患時應當如何處理?
21.國務院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方面應當如何協作?
22.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有什麼作用?
23.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狀況的綜合分析和利用有什麼要求?
第三章 食品安全標準
24.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遵循的原則是什麼?
25.什麼是強制性標準?如何理解食品安全標準?
26.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2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誰制定?有關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以及屠宰畜、禽的檢驗規程如何制定?
2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與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等是什麼關係?
29.食品安全法對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程式、依據是如何規定的?
30.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應當如何制定?
31.什麼是企業標準?制定企業標準有什麼要求?
32.食品安全法對公眾查閱食品安全標準是如何要求的?
第四章 食品生產經營
33.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哪些要求?
34.哪些食品是禁止生產經營的?
35.為什麼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要實行許可制度?
36.食品生產經營者是否需同時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農民個人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是否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司?
37.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如何管理?
38.審核部門如何審核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申請?
39.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是什麼?
40.什麼是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我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否必須實施這個體系?
41.食品生產經營者如何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哪些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2.什麼是農業投入品?使用農業投入品應當遵守什麼規定?
43.為什麼要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記錄製度?政府有關部門在這方面有什麼責任?
44.為什麼食品生產者要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進貨查驗和建立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45.為什麼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對出廠食品進行檢驗和記錄?
46.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者為什麼必須對其所生產的產品進行檢驗?
47.食品經營者為什麼必須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及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48.食品經營者貯存食品應盡什麼注意義務?
49.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50.預包裝食品包裝上的標籤應當標明哪些事項?
51.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包裝標籤有什麼特別的要求?
52.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是如何監管的?
53.如何申請並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54.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是否需要申請安全性評估?
55.列入允許使用範圍的食品添加劑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56.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有什麼要求?
57.食品添加劑是否應當有標籤?
58.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標籤、說明書的內容有什麼要求?
59.食品經營者銷售預包裝食品應盡什麼注意義務?
60.食品生產經營者能否在食品中添加藥品?
61.什麼是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國家對其有什麼管理規定?
62.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對入場食品的安全經營負有什麼責任?
63.什麼是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召回有哪些規定?
64.做食品廣告應注意和遵循什麼原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機構、組織為什麼不能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65.社會團體、組織或個人做了虛假食品廣告應當負什麼責任?
66.食品安全法為什麼規定地方政府鼓勵食品規模化生產和實行連鎖經營、配送?
第五章 食品檢驗
67.食品檢驗機構從事食品檢驗活動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68.現有的承擔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是否需要重新認定?
69.食品檢驗是否應當由檢驗人獨立進行?檢驗人在食品檢驗中應當遵循哪些紀律要求?
70.如何落實食品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制?
71.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如何對食品進行檢驗?
72.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行業協會等組織和消費者需要進行食品檢驗時,應當委託什麼樣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第六章 食品進出口
73.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相關產品須符合什麼標準並經檢驗合格方得進口?
74.對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或者首次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應如何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準予進口?
75.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時,應當採取怎樣的風險預警和應對措施?
76.向我國出口食品的出口商和代理商、有關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是否需要向主管部門申請備案或者註冊?
77.食品安全法對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籤和說明書有什麼要求?
78.進口商是否需要建立食品進口記錄和銷售記錄?
79.食品安全法對出口食品的監督、檢驗制度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種植養殖基地備案制度作了哪些規定?
80.食品安全法對出入境檢驗檢疫主管部門收集、提供信息和建立、運用檢驗記錄作了哪些規定?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81.什麼是應急預案?食品安全法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如何規定的?
82.食品安全法對哪些單位規定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通報和上報義務?
83.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如何開展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
84.什麼是事故責任調查?如何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調查?
85.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衛生處理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是如何規定的?
86.食品安全法對調查食品安全事故有什麼特別要求?
第八章 監督管理
87.什麼是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畫?年度計畫如何制定?
88.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有權採取哪些措施?
89.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情況是否應當建立記錄檔案?
90.什麼是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91.有關監管部門接到諮詢、投訴、舉報後,應當如何處理?
92.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有哪些要求?
93.食品安全信息如何公布?
94.地方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獲知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後如何報告?
第九章 法律責任
95.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的,如何處罰?
96.生產經營法律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如何處罰?
97.未經過安全性評估就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的,如何處罰?
98.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如何處罰?
99.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的,如何處罰?
100.生產經營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籤、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如何處罰?
101.採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如何處罰?
102.在食品中添加藥品的,如何處罰?
103.未對採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的,如何處罰?
104.未建立並遵守查驗記錄製度、出廠檢驗記錄製度的,如何處罰?
105.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未依照規定備案的,如何處罰?
106.未按規定要求貯存、銷售食品或者清理庫存食品的,如何處罰?
107.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檔案的,如何處罰?
108.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籤、說明書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如何處罰?
109.安排患有食品安全法所列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如何處罰?
110.事故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進行處置、報告的,如何處罰?
11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毀滅有關證據的,如何處罰?
112.進口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的,如何處罰?
113.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或者首次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經過安全性評估的,如何處罰?
114.進口商未建立並遵守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製度的,如何處罰?
115.出口商未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出口食品的,如何處罰?
116.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展銷會的舉辦者允許未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進入市場銷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如何處罰?
117.不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進行食品運輸的,如何處罰?
118.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119.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如何處罰?
120.在食品檢驗活動中違法而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除承擔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外,還需承擔何種責任?
121.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如何處罰?
122.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的,如何處罰?
123.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不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有關責任人員如何承擔責任?
124.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25.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26.違法行為人的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時,應當如何處理?
127.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如何適用法律追究違法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128.什麼是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
129.什麼是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安全?
130.什麼是預包裝食品?
131.什麼是食品添加劑?
132.什麼是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
133.什麼是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
134.什麼是用於食品的洗滌劑、消毒劑?
135.什麼是食品安全法規定的保質期?
136.什麼是食源性疾病?
137.什麼是食品中毒?
138.什麼是食品安全事故?
139.食品安全法施行後,是否原來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都要重新取得相應的許可?
140.乳品、轉基因食品、生豬屠宰、酒類和食鹽的食品安全應當如何管理?
141.鐵路運營中的食品安全怎么管理?
142.軍隊食品怎么管理?
143.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是否一成不變?
144.食品安全法從什麼時候起施行?
145.食品衛生法在食品安全法施行後是否還有效?
第三部分 食品安全法相關法律及規範性檔案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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