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法》是明確空域類別、管理體制、服務標準,簡化通用航空使用空域的法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法
- 外文名:Air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法》是明確空域類別、管理體制、服務標準,簡化通用航空使用空域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法》是明確空域類別、管理體制、服務標準,簡化通用航空使用空域的法律。簡介由於尚未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法》(以下簡稱《航空法》),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以下簡稱《基本規則》)、《中華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1995年10月30日經審議通過,自1996年3月1日實施。當前版本於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改。修訂信息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
創製出國際法與國內法所沒有的新的規則:航空登記國管轄權、降落地國管轄權、罪犯發現地國的準普遍管轄權。推動了國際法特別是國際刑法的發展。公法與私法 內容涉及國家主權、航空管理等公法內容;也涉及財產權利、契約法、侵權行為法等私法內容。具體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相關條文內容 第95條:公共航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是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為了維護國家的領空主權和民用航空權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動安全和有秩序地進行,保護民用航空活動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民用航空事業的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一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是為了加強對旅客、行李國內航空運輸的管理,保護承運人和旅客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航空運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制定的規則。2021年2月24日,《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第4次部務會議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國...
現公布《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總理 朱鎔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二〇〇三年一月十日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通用航空事業的發展,規範通用航空飛行活動,保證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
《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是由國務院於2006年發布的。時間 2006年1月29日經國務院批准,2006年2月28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64號發布,並自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內航空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以下簡稱《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第一條 為了合理和有效地利用民用航空航線資源,維護國內民用航空運輸市場秩序,保障航空運輸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以下簡稱空運企業)...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飛行事故徵候調查規定》(CCAR—395—R1 )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的規定。適用於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和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組織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飛行事故徵候的調查及相關工作。規定通過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 第 179 號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飛行事故徵候...
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是指由中國民用航空主管部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制定和發布的關於民用航空活動各個方面的專業性、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管理法規。在中國境內從事民用航空活動的任何個人或單位都必須遵守其各項規定。規章覆蓋了民用航空的各個方面,涉及航空器管理、參與民航...
《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畫管理辦法》已經2006年3月3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5月3日起施行。局 長 楊元元 二○○六年四月三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民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安全和順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三條、第七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
(一)依法成立並具有管理民用航空公共事務職能;(二)與被委託的行政處罰事項無利害關係;(三)有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相應民用航空行政法規、涉及民航管理的規章以及其他必需的法律、法規,熟悉相關民用航空業務、技術並取得中國民用航空監察員證的工作人員;(四)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的,應當...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規定》已於2018年2月11日經第2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3月16日起施行。部長 李小鵬 2018年2月13日 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系統、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保證民用航空安全、正常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
第二條 飛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並由外國航空營運人使用的外國民用航空器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外國民用航空器飛行管理規則》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並按本規定接受檢查。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外國民用航空器是指在外國進行國籍登記的民用航空器,外國航空營運人是指依據外國法律設立的...
1、《國務院關於通用航空管理的暫行規定》(1986年)凡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為工業、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和國家建設服務的作業飛行,以及從事醫療衛生、搶險救災、海洋及環境監測、科學實驗、教育訓練、文化體育及遊覽等項飛行活動,均統稱通用航空。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1996年)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
民用航空器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未註銷外國國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國籍登記。《民用航空法》第十八條明文規定民用航空器債權人具有民用航空器優先權 民用航空器優先權是指債權人依照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向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提出賠償請求,對產生該賠償請求的民用航空器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從我國...
中國民用航空局令 局 長 李家祥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對外國航空運輸企業經營外國地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點間規定航線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以下簡稱“外航”)申請經營外國地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點間規定...
2024年1月18日,交通運輸部2024年第4號令:《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已於2024年1月12日經交通運輸部第1次部務會議通過,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範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保障民用航空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
《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為了加強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保護旅客合法權益,維護航空運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由交通運輸部制定的規定。2021年3月3日,《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已於2021年2...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管理規則》在1999.10.15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布。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通用航空企業(以下統稱航空營運人)指派履行民用...
《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制定的,為了規範民用機場的建設與管理,積極、穩步推進民用機場發展,保障民用機場安全和有序運營,維護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於2009年4月1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2009年4月13日發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總計6章87條。發布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是為提高航班正常率,有效處置航班延誤,提升民航服務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航空運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由交通部於2016年5月20日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