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令繼續有效的決議

1954年9月26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令繼續有效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54年09月26日
  • 實施時間:1954年09月26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已由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布全國。所有自從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由中央人民政府制定、批准的現行法律、法令,除開同憲法相牴觸的以外,一律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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