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79年11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令第三號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問題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79年11月29日
- 實施時間:1979年11月29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79年11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令第三號公布施行。
法令;從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批准的法律、法令,除了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憲法、法律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批准的法令相抵...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問題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對1978年底以前頒布的法律進行清理的情況和意見的報告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令繼續有效的決議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問題的決議 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對1978年底以前頒布的法律進行清理情況和意見報告的決定 四、現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已由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布全國。所有自從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由中央人民政府制定、批准的現行法律、法令,除開同憲法相牴觸的以外,一律繼續有效。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V百科往期回顧 詞...
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於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共4章106條。被稱為五四憲法。五四憲法是一部較為完善的憲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是在對建國前夕由全國政協制定的起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進行修改的基礎上制定的。七五憲法 是一部有嚴重缺點、錯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是為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維護收養關係當事人的權利,而制定的法律。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修正。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
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 9.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1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沿海港口城市設立海事法院的決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1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
15.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令繼續有效的決議(1954年9月通過)16.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同外國締結條約的批准手續的決定(1954年10月通過)17.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
根據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是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制定的法律。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保守國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2024年2月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
其二,關於立法主體的制度。其三,關於立法權的制度。其四,關於立法運作的制度。其五,關於立法監督的制度。其六,立法與有關方面關係的制度。在這種種立法制度中,立法體制,尤其是立法許可權劃分體制,是更具大局性的制度。立法機構 全國人大立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法制定和變動效力可以及...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全文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
根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決定》修正。2023年6月29日,國務院總理李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決定將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8月28日,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正。法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套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是為了健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組織和工作制度,保障和規範其行使職權,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1982年12月10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根據2021年3月11日,第...
第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依照憲法規定,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並行使憲法規定的國防方面的其他職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憲法規定,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並行使憲法規定的國防方面的其他職權。第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行使憲法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第三十七條 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政法規,規定有關行政措施,發布有關決定和命令;實施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依照...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根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全文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
法律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式法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外國締結的雙邊和多邊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檔案。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同外國締結...
同時,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對某些法律條文的理解不一致,也影響了法律的正確實施。為了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必須加強立法和法律解釋工作。現對法律解釋問題決定如下: 一、凡關於法律、法令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作補充規定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解釋或用法令加以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全文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於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被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廢止。 [1] ...
2007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修訂,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07修訂)》,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法律全文 中華人民...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