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是生態環境部的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全國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水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規範。擬訂和監督實施國家重點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省(國)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統籌協調長江經濟帶治理修復等重點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國家重大工程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參與指導農業面源水污染防治。承擔河湖長制相關工作。

領導分工

司長:黃小贈
司領導:張波、李蕾、趙世新、郭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內設5個機構。
1.綜合處。承擔司內文電等綜合性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水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法規規章擬訂工作。
2.重點流域保護修復協調與監督處(簡稱流域處)。承擔重點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空間管控技術規範擬訂、長江經濟帶等重點流域保護修復協調與監督、跨省(國)界斷面水生態環境質量考核,承擔河湖長制相關工作。
3.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管理處(黑臭水體治理協調與監督辦公室)(簡稱地表水處)。承擔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標準和水功能區劃擬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協調與監督、國家水生態環境重大行動計畫綜合協調等工作。
4.水污染源處。承擔工業、城市、航運等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擬訂,參與指導農業面源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5.重點工程水質保障處(簡稱水保處)。承擔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和南水北調等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區水質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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