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簡稱國家瀕科委,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CITES)中國履約的科學機構。國家瀕科委由委員會和辦公室組成,負責公約附錄物種國際貿易及有關CITES公約技術問題的科學諮詢工作。國家瀕科委辦公室掛靠在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
  • 簡稱:國家瀕科委
機構簡介,組成人員名單,職責,法律政策,出版刊物,

機構簡介

中國於1982年正式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CITES),同年在中國科學院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作為履約的科學機構,在國家林業局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作為履約的管理機構。2006年9月1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條例》作為履約的國家法規。中國是一個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傳統大國,切實履行CITES,既是國家和諧發展的需要,也是世界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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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由委員會和辦公室組成。辦公室掛靠在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現任委員會主任為中國科學院副院長陳宜瑜院士,現任委員會常務副主任為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研究員蔣志剛博士。國家瀕科委委員由中國科學院聘任,現任34位委員分別聘自中國科學院機關、研究所、大學和其他政府部門,在委員會下現另聘有來自各方面的72位協審專家和22位專家庫成員負責公約附錄物種國際貿易及有關CITES公約技術問題的科學諮詢工作。

組成人員名單

顧問:吳征鎰
主任:陳宜瑜
副主任:蔣志剛(常務)張亞平 張知彬 楊哲洪德 元康樂曹京華 魏輔文
委員:
辦公室工作人員:孟智斌 曾岩

職責

按CITES公約和國家的有關規定,國家瀕科委的職責是:
1.貿易審批 確認公約全部附錄I物種和野生的附錄II物種標本(任何活的和死的動植物及其部分,它們的脫落、剝離和提取物等及含有上述成分的製成品)的進出口是否會危害有關物種的生存,為國家瀕管辦核發有關進出口許可證提出諮詢意見。
2.豁免審定 確定人工繁殖動物和人工培植植物標本的狀況,以及其進出口是否可以從CITES有關條款中豁免;研究、教育和文化機構的豁免。
3.設施確認 確定進口附錄I活標本的接收單位或個人為飼養或種植所建立的設施是否妥當。
4.貿易監督 監督附錄II標本許可證的發放及確定它們的可貿易額度。
5.沒收處理 提出沒收的有關物種標本的處理意見。
6.公約事務 作為國家政府代表團的成員參加CITES公約的各種會議。
7. 提出議案 在公約締約國大會提出各種議案、評估報告、調研報告等。
8.物種鑑定 為CITES公約的執行提供權威性的物種命名意見。
9.文本翻譯 附錄和其它技術性檔案的翻譯。

法律政策

關於進一步加強象牙及其製品規範管理的通知
《“三有”保護動物名錄》
國家林業局關於發布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獸綱MAMMALIA
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引進陸生野生動物外來物種種類及數量審批管理辦法

出版刊物

《瀕危物種科學通訊》介紹有關我國瀕危物種科學和保護狀況、CITES公約執行情況,以及相關機構工作動態。通過以印刷品形式為從事物種保護的政府官員、科研工作者、相關機構和企業提供免費贈閱;並通過電子郵件、網頁更新等方式對公眾發行,在瀕危物種保護領域和公眾間產生了良好影響;日益成為我國CITES公約履約,和瀕危物種科學保護的重要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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