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文要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文要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文要義》是2020年6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立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文要義
  • 作者:楊立新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6月
  • 定價:17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2161015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是民法典條文解讀的精華版,對即將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要義進行逐條解讀。本書的特色在於內容解讀的短小精悍,選取法律條文最核心的關鍵點進行解讀,拋卻繁雜,僅保留乾貨,便於讀者迅速掌握某一個條文的主旨和要義,是法律實務工作者學習和適用新法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以作為法學院校師生研習我國民法的便捷參考書。

作者簡介

楊立新,男,1952年1月出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世界侵權法學會主席、東亞侵權法學會理事長,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國家行政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等20餘所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1975年至1989年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審判員、副庭長、副院長、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1990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婚姻家庭合議庭負責人;1993年至1994年任煙臺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5年至2000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2001年至今,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任現職。
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專家委員會立法專家,參與契約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十餘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訂工作。2015年以來,全程參與民法典編纂工作,參加了民法典總則和分則各編的起草工作。
研究領域為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人格權法、物權法、債法、婚姻家庭法和繼承法,著作有民法專著、民法教材、其他民法讀物100餘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民法論文500篇。

圖書目錄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基本規定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節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節監護
第三節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四節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章法人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營利法人
第三節非營利法人
第四節特別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組織
第五章民事權利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意思表示
第三節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四節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代理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委託代理
第三節代理終止
第八章民事責任
第九章訴訟時效
第十章期間計算
第二編物權
第一分編通則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
第二節動產交付
第三節其他規定
第三章物權的保護
第二分編所有權
第四章一般規定
第五章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六章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章相鄰關係
第八章共有
第九章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分編用益物權
第十章一般規定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二章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權
第十四章居住權
第十五章地役權
第四分編擔保物權
第十六章一般規定
第十七章抵押權
第一節一般抵押權
第二節最高額抵押權
第十八章質權
第一節動產質權
第二節權利質權
第十九章留置權
第五分編占有
第二十章占有
第三編契約
第一分編通則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契約的訂立
第三章契約的效力
第四章契約的履行
第五章契約的保全
第六章契約的變更和轉讓
第七章契約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分編典型契約
第九章買賣契約
第十章供用電、水、氣、熱力契約
第十一章 贈與契約
第十二章借款契約
第十三章保證契約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保證責任
第十四章租賃契約
第十五章融資租賃契約
第十六章保理契約
第十七章承攬契約
第十八章建設工程契約
第十九章運輸契約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客運契約
第三節貨運契約
第四節多式聯運契約
第二十章技術契約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技術開發契約
第三節技術轉讓契約和技術許可契約
第四節技術諮詢契約和技術服務契約
第二十一章保管契約
第二十二章倉儲契約
第二十三章委託契約
第二十四章物業服務契約
第二十五章行紀契約
第二十六章中介契約
第二十七章合夥契約
第三分編準契約
第二十八章無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不當得利
第四編人格權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第三章姓名權和名稱權
第四章肖像權
第五章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六章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第五編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結婚
第三章家庭關係
第一節夫妻關係
第二節父母子女關係和其他近親屬關係
第四章離婚
第五章收養
第一節收養關係的成立
第二節收養的效力
第三節收養關係的解除
第六編繼承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法定繼承
第三章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四章遺產的處理
第七編侵權責任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損害賠償
第三章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四章產品責任
第五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六章醫療損害責任
第七章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
第八章高度危險責任
第九章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十章建築物和物件損害責任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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