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含草案說明)》2017年9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制出版社。這本書介紹了我國是世界上為數不多擁有完整核產業鏈體系的國家,核安全責任、公眾參與及監督管理體制等重大問題日漸突出,亟待完善有關核安全的法律規範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含草案說明)
- 作者: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87900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含草案說明)》2017年9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制出版社。這本書介紹了我國是世界上為數不多擁有完整核產業鏈體系的國家,核安全責任、公眾參與及監督管理體制等重大問題日漸突出,亟待完善有關核安全的法律規範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含草案說明)》2017年9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制出版社。這本書介紹了我國是世界上為數不多擁有完整核產業鏈體系的國家,核安全責任、公眾參與及監督管理體制等重大問題日漸突出,亟待完善有關核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是2017年9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出版社。本書主要講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相關內容。內容簡介 核安全法的突出亮點在於“嚴”,包括嚴格的標準、嚴密的制度、嚴格的監管、嚴厲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已於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行政法規 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是規定管理範圍、管理機構及其職權、監督管理原則及程式等重大問題的規章,...
迄今在核安全領域已有《環境保護法》和《原子能法》(草案);核設施、核材料和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3個,部門規章19個,核安全導則62個。這些法律和法規檔案基本上覆蓋了核安全監管的各個方面,在內容上與國際接軌,從而奠定了依法監管核...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35條規定,國家建立核設施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核安全經驗反饋制度,並及時處理核安全報告信息,實現信息共享。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建立核安全經驗反饋...
我國核安全工作基本原則 借鑑國際做法,總結我國核安全工作的成功經驗,《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四條規定了核安全工作必須堅持的七項原則。安全第一 是指從事核安全相關活動的主體,包括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以下簡稱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管理,保證民用核安全設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考核和管理...
《核動力廠管理體系安全規定》是為了推進核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強化核動力廠安全責任,保護公眾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定的規定。《核動力廠管理體系...
核安全監督檢查應當依據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進行。目前,我國涉及核安全的法律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1986年,國務院發布了我國核安全領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
核安全監督管理體制主要是對核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6條規定,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核安全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核工業主管部門、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有...
《核動力廠調試和運行安全規定》由核安全局發文,為進一步提高我國核動力廠安全水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的要求,在研究汲取日本福島核事故的經驗和教訓、借鑑國際和國核心安全監督管理經驗、結合我國三十多年來核動力廠運行...
草案說明 2015年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向國務院報送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送審稿)》。原國務院法制辦徵求了有關單位的意見並提出了修改建議。201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施行。為了做好兩法銜接,我們對《中華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摘錄)(2016年11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2016年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摘錄)(2017年6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摘錄)(2017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