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動力廠調試和運行安全規定

《核動力廠調試和運行安全規定》由核安全局發文,為進一步提高我國核動力廠安全水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的要求,在研究汲取日本福島核事故的經驗和教訓、借鑑國際和國核心安全監督管理經驗、結合我國三十多年來核動力廠運行良好實踐的基礎上,經廣泛徵求國內有關部門、單位及專家意見,我局重新修訂,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動力廠調試和運行安全規定
  • 類型: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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