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5月28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理代表賴亞力大使和蘇常駐聯合國大使海德韋勒大使在紐約簽署。全文如下:
兩國政府確認遵守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則,並認為在這些原則的基礎上發展兩國關係對兩國和兩國人民都是有利的。
蘇利南共和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蘇利南共和國政府根據它們發展兩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的共同願望,決定自即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兩國政府同意在平等、互利和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慣例,互相在各自首都為對方大使館的建立和履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 蘇利南共和國
代理常駐聯合國代表 常駐聯合國代表
賴亞力·亨里克斯·海德韋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