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對外締結的主要雙邊條約一覽表 | |||
序號 | 條約名稱 | 簽署日期 | 簽署地點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瑞士聯邦委員會文化合作協定 | 2017.1.16 | 伯爾尼 |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貝多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 2017.1.18 | 布里奇頓 |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密克羅尼西亞聯邦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 2017.3.27 | 北京 |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在水資源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 2017.4.10 | 吉隆坡 |
5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政府國際道路運輸協定 | 2017.5.12 | 北京 |
6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土耳其政府關於互設文化中心的協定 | 2017.5.13 | 北京 |
7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黑山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 2017.5.13 | 波德戈里察 |
8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海關事務的合作與互助協定 | 2017.5.15 | 北京 |
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肯亞政府關於在肯亞設立中國文化中心的協定 | 2017.5.15 | 北京 |
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斯里蘭卡政府關於促進投資與經濟合作框架協定 | 2017.5.16 | 北京 |
1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斐濟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 2017.5.16 | 北京 |
1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根廷政府關於在阿根廷設立中國文化中心的協定 | 2017.5.17 | 北京 |
1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社會保障協定 | 2017.5.19 | 巴德諾伊納爾 |
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合作拍攝電影的協定 | 2017.6.8 | 阿斯塔納 |
15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盧森堡大公國政府關於合作拍攝電影的協定 | 2017.6.12 | 北京 |
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拿馬共和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 2017.6.13 | 北京 |
17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拿馬共和國政府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諒解備忘錄 | 2017.6.13 | 北京 |
18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古巴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 2017.6.23 | 北京 |
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合作拍攝電影的協定 | 2017.7.4 | 莫斯科 |
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赤道幾內亞政府關於互免持外交、公務和官員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 | 2017.7.7 | 北京 |
2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建立磋商機制的協定 | 2017.7.17 | 北京 |
2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泊爾政府關於促進投資與經濟合作框架協定 | 2017.8.15 | 加德滿都 |
23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國際移民組織關於設立國際移民組織駐華代表處的協定 | 2017.8.22 | 北京 |
2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科威特國政府關於在科威特設立中國文化中心的協定 | 2017.8.22 | 科威特城 |
25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政府關於合作攝製電影的協定 | 2017.9.1 | 北京 |
26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蘇利南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 2017.9.13 | 帕拉馬里博 |
27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肯亞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 | 2017.9.21 | 奈洛比 |
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政府貿易、經濟和技術合作協定 | 2017.9.22 | 聖多美 |
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格瑞那達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 2017.10.13 | 聖喬治 |
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中哈蘇木拜河聯合引水工程改造的協定 | 2017.11.15 | 北京 |
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拿馬政府關於鐵路運輸系統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 2017.11.17 | 北京 |
3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拿馬共和國政府民用航空運輸協定 | 2017.11.17 | 北京 |
2017年中國參加的多邊條約一覽表 | |||||
序號 | 名稱 | 簽訂日期 地點 | 生效日期 | 中國採取行動情況 | 備註 |
1 | 關於成立中亞區域經濟合作學院的協定 | 2016.10.26 伊斯蘭瑪巴德 | 2017.8.24 | 2016.10.26簽署 2017.6.27批准 2017.8.3交存批准書 | 僅適用澳門特區 |
2 |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邊防合作協定 | 2015.7.10 烏法 | 2016.10.29 | 2017.4.27批准 2017.6.6交存批准書 2017.6.13對我生效 | 適用於香港和澳門特區 |
3 | 亞太貿易協定第二修正案 | 2017.1.13 曼谷 | 尚未生效 | 2017.1.13簽署 2017.10.7接受 | 不適用於香港和澳門特區 |
4 | 《關於暫準進口的公約》附約B.2《關於專業設備的附約》和附約B.3《關於貨櫃、托盤、包裝物料、樣品及其他與商業運營有關的進口貨物的附約》 | 1990.6.26 伊斯坦堡 | 1993.11.27 | 2017.7.13接受 | |
5 | 上海合作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 | 2017.6.9 阿斯塔納 | 尚未生效 | 2017.6.9簽署 | |
6 | 選擇法院協定公約 | 2005.6.30 海牙 | 2015.10.1 | 2017.9.12簽署 | |
7 | 關於建立瀾滄江-湄公河綜合執法安全合作中心的諒解備忘錄 | 2017.10.17 北京 | 尚未生效 (但已臨時適用) | 2017.10.17簽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