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熟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熟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熟海事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海事局的分支局之一,成立於2001年1月,屬於正處級行政單位,履行管轄區域內法律法規賦予的主權管理、安全管理和船舶防污染管理等方面十多項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熟海事局
  • 成立時間:2001年1月 
  • 辦公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47號(局機關部門) 
    常熟市海虞北路47號常熟海事局南一樓大廳(政務中心) 
    常熟市滸浦江堤蘇海事躉65(海虞海巡執法大隊) 
    常熟市碧溪新區偉業路北側江堤蘇海事躉66(徐六涇海巡執法大隊) 
    常熟市沿江經濟開發區通達路北側江堤蘇海事64(白茆海巡執法大隊) 
  • 性質海事行政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辦公時間:上午08:45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政務中心) 
轄區範圍,組織機構,部門職責,單位榮譽,

轄區範圍

常熟海事局轄區水域上界為福山塘下端至南通一德碼頭上端聯線;下界為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島上端北支口△測點聯線,海門海螺碼頭下端向正東延長線以南水域,含白茆沙錨地,總體為長江13#浮至21#浮水域。
常熟海事局轄區陸域為常熟市行政區劃內沿江陸域岸線、碼頭、停泊點、裝卸點等,沿江自然岸線約32.1公里。

組織機構

常熟海事局設定6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裝備信息處)、財務會計處、執法督察處、黨群工作部(紀委辦公室)、船舶監督處(危管防污處、通航管理處)、指揮中心(搜救中心辦公室、海巡執法支隊);
設定3個執法大隊,分別為海虞海巡執法大隊、徐六涇海巡執法大隊、白茆海巡執法大隊;
設定1個處室辦事機構,為政務中心。

部門職責

  • 辦公室(裝備信息處)
1.組織協調全局政務運行和政務督查工作;承擔局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歸口管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歸口管理全局內部管理制度建設;負責局年鑑大事記編撰。
2.負責全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研究;負責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以及綜合性材料的起草;牽頭推動江蘇海事局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和常熟市下達的工作任務;承擔局應急辦公室職責,負責歸口管理全局內部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
3.負責全局公文處理、檔案管理、印章管理和機要管理;歸口管理全局外事與對外聯絡,負責國際交流合作、公務活動和接待工作;歸口管理全局信訪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復。
4.歸口管理全局會議工作,承擔局工作會、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及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
5.負責全局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內外網站的信息管理和內容維護工作。
6.負責局機構設定和體制改革工作;編制局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工資計畫、工資總額的管理。
7.負責全局公務員招錄計畫的編制和一級行政執法員及以下一般工作人員的管理;負責全局編外用工計畫的編制;負責績效考核管理。
8.負責局工作人員的工資發放、調整和審核工作;負責海事職務等級標識管理;歸口管理全局人事檔案工作;負責局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局教育培訓計畫並負責實施。
9.負責編制局基礎設施、裝備建設、信息化工作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局招投標工作及政府採購工作;歸口管理局經濟契約;負責局固定資產的購置、調撥和實物等管理工作及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工作;負責全局車輛管理,具體負責車輛編制、調度、安全、維修、油料、駕駛員日常管理等;負責全局海事船舶的職能管理和船員的調派。
10.負責推進智慧海事建設;負責局計算機、網路系統、通信系統和其他信息化系統的建設、升級、技術改造及安全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硬體與軟體的選購和業務軟體的管理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財務會計處
1.負責局日常財務管理和監督,歸口管理全局財務預、決算編制和上報工作。
2.負責財政國庫集中支付預算用款額度的申報及進度跟蹤工作;落實增收節支措施,檢查監督各部門經費收支預算的執行情況。
3.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賬務清查工作。
4.負責全局基本建設財務會計管理,參與工程項目預、決算審查,配合做好重大經濟活動的契約(協定)相關條款的簽定審查工作。
5.負責全局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等非稅收入的職能管理工作,具體負責非稅收入的賬務核算、資金匯繳工作;負責直收站點和代收單位的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
6.負責全局經濟活動審計工作,對局內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及經濟契約進行監督。
7.負責全局票據日常管理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局銀行賬戶、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的保管和使用以及銀行結算的辦理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執法督察處
1.負責全局法治管理工作,擬訂局法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研究上級和其他單位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匯總、報送修改意見和建議;協助上級及地方政府、人大起草或修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3.負責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聽證等行政法律事務的組織實施。
4.負責對全局海事行政執法活動組織實施執法督察。
5.負責全局海事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職能管理, 對擬作出重大處罰決定的案件進行合法性審核。
6.負責全局監管領域內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聯合獎懲機制,落實信用管理建議名單。
7.負責全局海事行政執法證的管理工作,負責海事行政執法政務公開和法治宣傳工作。
8.負責履約工作職能管理和有關國際海事公約、法律法規的跟蹤、研究工作。
9.負責局海事業務基礎資料的管理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黨群工作部(紀委辦公室)
1.負責局黨委、紀委日常事務的處理,起草修訂相關工作規劃和計畫、制度和總結,做好黨群、紀檢信息的收集、處理、反饋和調查研究工作。
2.協助黨委抓好領導班子自身建設;負責全局黨員領導幹部的政治理論教育工作,承擔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召開黨委各類會議及黨委公文處理工作。
3.負責組織協調全局黨建工作,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及黨費的收繳;負責監督檢查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以及貫徹民主集中制和黨內法規的情況;負責全局黨務公開工作。
4.負責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局的意識形態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海事文化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局文明創建;負責全局統戰工作。
5.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幹部培養、選任、教育,以及全局職工的職級晉升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幹部人事檔案材料製作、收集報送和審核認定;負責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6.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好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監督。
7.負責許可權範圍內黨紀、政紀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受理民眾紀檢類來信來訪工作。
8.協調工會、共青團等群團工作,負責群團公文處理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船舶監督處(危管防污處、通航管理處)
1.負責轄區船檢業務、船舶保全的職能管理,履行授權的船檢管理職能。
2.負責轄區船舶登記職能管理工作,具體負責非國際航行船舶登記及其法定證書、文書和操作性手冊的審批工作、無線電設備證書及電台執照的核發工作,轄區內國際航行船舶登記審核報送工作。
3.負責轄區船舶安全檢查、船舶進出港報告、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的職能管理工作,具體負責轄區內港口國監督檢查(PSC)、重點跟蹤船舶和安全誠信船舶的審核上報。
4.負責轄區口岸開放的職能管理,具體負責組織召開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單位聯席會議。
5.負責轄區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活動、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轄區內航運公司DOC和SMC的審批核發工作。負責轄區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管理體系審核員的調派和管理。
6.負責轄區客汽渡和試航船舶的職能管理。
7.根據授權開展船員職能管理工作,具體負責轄區登記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的核發工作。
8.負責轄區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和船舶防污染工作的職能管理,具體負責轄區碼頭、裝卸站,船舶拆解、打撈、修造單位,水上水下活動作業、船舶防污染作業等其他涉污作業單位的防污染能力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危險品與防污染管理工作的規劃和計畫;轄區登記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或其他財務保證證書等船舶防污染證書的審批、核發工作。
9.負責轄區危險化學品船舶、乾散貨船舶高質量選船工作。
10.參與和指導船舶載運危險貨物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11.協助做好職責範圍內的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 指揮中心(搜救中心辦公室、海巡執法支隊)
1.負責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運行管理工作,對全局執法資源實施統一指揮、協調;匯聚來自江蘇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分支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局各業務部門的信息,生成動態執法工作任務並統一指派。
2.負責全局水上應急管理工作,對全局應急資源實施統一指揮與協調;負責全局值班工作的管理,收集、接受和評估各類海事監管信息,提出決策建議。
3.承擔常熟市水上搜救中心辦公室(簡稱搜救辦)的日常工作;傳遞或評估水上安全信息或領導指示,及時啟動應急反應;組織常熟市水上搜救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協助做好重大水上應急救援行動的新聞發布工作;建立健全搜救成員單位的聯絡機制;組織開展搜尋救助演練演習。
4.負責具體組織轄區水上搜救行動和船舶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5.負責轄區巡航管理和交通組織工作,具體實施全轄區電子巡查工作;負責局轄區內水上交通戰備工作。
6.負責轄區水上交通安全綜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轄區統一執法活動;負責全局季節性安全管理工作。
7.負責全局水上交通事故職能管理,具體負責一般及以上等級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全局海事調查官的管理。
8.負責轄區事故預防預控、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能管理。
9.負責全局水上水下活動管理,具體實施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動許可、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技術評審;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轄區航道(路)調整規劃工作。
10.負責管理全局通航環境公示和通航安全形勢分析工作;負責全局航行通(警)告的審核、發布工作,負責交通管制工作。
11.負責轄區引航活動安全監管和引航機構監管工作;負責船舶錨泊管理;負責失控船舶、船舶協查、橋樑防碰撞職能管理;負責轄區受限船舶通航安全監管。
12.負責接收轄區船舶清艙、洗艙、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撈、拆解、污染清除以及利用船舶進行其他水上水下活動的作業信息報告及接收後的流轉工作。
13.協助做好職責範圍內的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政務中心
1.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各類海事行政許可、行政確認等事項的受理和行政備案,行政許可有關審批決定及證書的送達,具體負責國際航行船舶進口岸審批、進出口岸查驗的審核(批)以及船舶載運危險貨物、污染危害性貨物和固體散裝貨物等海事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核(批)。
2.負責轄區船舶進出港報告信息的網上核查。
3.負責接收轄區排放壓載水洗艙水、殘油、含油污水作業的網上報告及相關的信息流轉工作。
4.負責轄區船舶代理機構資質及誠信等級評定管理和日常監督。
5.負責全局政務服務(含政務自助服務站(區))的職能管理。
6.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執法業務數據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7.負責全局海事(延伸)聲明簽注工作。
8.負責海事行政處罰立案後續的調查報告等文書製作以及結案歸檔工作。
9.負責船員遠程考試的組織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海虞海巡執法大隊、徐六涇海巡執法大隊、白茆海巡執法大隊職責
(一)現場巡查
1.負責轄區水域現場巡查、陸域現場巡查和無人機巡查執法管理工作,制定巡航計畫並組織實施,維護水上通航秩序。
2.負責轄區格線動態監管工作,按照規定和要求處置船舶違法事件,並及時反饋現場信息。
3.負責收集、報送水上突發事件信息、異常情況和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報送轄區水文、氣象等信息,落實災害性天氣防抗措施。
4.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海事行政處罰立案與海事行政強制工作。
5.負責轄區水工項目現場檢查工作。
6.負責完成江蘇海事局下達的年度巡查目標任務。
(二)事故調查處理
1.負責一般以下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2.負責事故損失賠償、矛盾調解、一站式解紛中心管理工作。
3.負責船舶海事聲明簽注的現場管理工作。
4.負責引航活動安全監管。
(三)危管防污
1.負責開展船載危險貨物作業及船舶防污染作業現場監督檢查。
2.負責對危化品碼頭選船機制運行工作開展檢查指導,督促危化品碼頭規範使用AI自主監控及船岸檢查APP
3.負責開展轄區碼頭、錨地及停泊區水域“一零兩全四免費”工作落實及靠港船舶岸電使用情況檢查。
4.負責加強船舶尾氣遙感監測系統使用,做好燃油快速檢測設備、艇載式和無人機等移動式尾氣遙測設備使用工作。
5.負責完成江蘇海事局下達的危防類年度目標任務。
(四)船舶監督與專項整治
1.負責船舶現場監督檢查工作。
2.負責轄區渡運安全現場管理。
3.負責根據指令開展水上無線電秩序管理專項整治工作。
4.負責內河船舶船名標識不規範動態清零及載重線位置免費標識船名工作長效機制現場檢查工作。
5.負責船員管理履職監督和內河船舶配員檢查工作。
(五)全要素水上大交管運行
1.負責通過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信息化系統開展電子巡航和監控工作,及時向指揮中心通報相關信息。
2.負責通過信息系統及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梳理工作任務,制定每日工作任務清單。
3.負責利用港航一體化平台動態掌握轄區碼頭運營、港作配套服務、錨地及停泊區錨泊情況等。
(六)海事船艇管理
1.負責全局海巡艇、海事躉船的日常使用管理、常規維護、安全管理及防風避台現場組織工作,配合辦公室(裝備信息處)開展檢查工作。
2.負責全局海巡艇、海事躉船的防污染管理,檢查防污染工作落實情況。
3.負責船舶備件、物料、燃潤料需求的申請和領用管理,船舶燃潤料加裝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配合完成船舶各類數據的統計與報送工作。
5.負責協助實施船舶監造及進廠修理,協助船舶機損事故的理賠。
6.負責全局海事船艇船員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和日常考核工作。
(七)船舶安檢
1.負責在船舶監督處職能管理下,開展轄區港口國監督檢查(PSC)與海船船旗國監督檢查工作。
2.負責開展船舶檢驗質量監督檢查相關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相關船舶安全監督專項工作。
4.配合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中涉及船舶設備狀況等方面的專業調查。
5.配合開展海事履約、船舶監督領域專項研究工作。
6.負責完成江蘇海事局下達的職能範圍內的船舶安檢類年度目標任務。
  • 後勤管理中心
1.負責局房產物業(含公用宿舍及住房)管理,包括物業服務(含庭院綠化)外包、水電費繳納、設施設備維修等,負責局青年公寓建設管理和交流幹部住房日常管理。
2.負責職工食堂管理。
3.負責社會化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局會議室、活動室、圖書資料室等管理。
5.負責局制服裝具的採購、發放、統計等工作。
6.負責局物資及辦公用品採購與管理(固定資產除外)。
7.完成江蘇海事局後勤管理中心和常熟海事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榮譽

2020年11月25日,被評為江蘇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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