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於1991年8月成立,由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適當擴充組成,實行“一套機構、兩個名稱”。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在處理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時,採用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名稱。核電領導小組組長為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主任,核電領導小組副組長為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副主任。

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
  • 上級單位:國務院
  • 主要職責
為了加強對核事故預防和救援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負責研究和制定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統一領導全國的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