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於1991年8月成立,由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適當擴充組成,實行“一套機構、兩個名稱”。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在處理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時,採用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名稱。核電領導小組組長為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主任,核電領導小組副組長為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副主任。
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
- 上級單位:國務院
-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於1991年8月成立,由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適當擴充組成,實行“一套機構、兩個名稱”。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在處理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時,採用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名稱。核電領導小組組長為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主任,核電領導小組副組長為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副主任。
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於1991年8月成立,由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適當擴充組成,實行“一套機構、兩個名稱”。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在處理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時,採用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名稱。核電領導小組組長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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