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解讀》是2015年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解讀
  • 作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
  • 出版時間:2015年1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231 頁
  • ISBN:9787509360033
  • 定價:30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反間諜法是保障和規範反間諜工作的專門法律,也是整個國家安全立法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對於防範、制止、懲治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便於相關國家工作人員、廣大民眾學習、了解這部法律的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參加反間諜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結合工作體會,撰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解讀》一書。本書從立法工作的角度,對反間諜法的條文主旨、立法背景、條文含義等進行了較為詳盡的解讀。

作者簡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負責人擔任主編,許永安、黃永、王寧、徐霞、湯衛平、林衛星、伊繁偉、王思絲、陳遠鑫、喻曉川、張義健、馬曼等同志擔任撰稿人。

圖書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基本原則】
第三條【主管機關和有關部門的職責】
第四條【各方面的反間諜義務】
第五條【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一切間諜行為受法律追究】
第七條【保護和獎勵】
第二章國家安全機關在反間諜工作中的職權
第八條【國家安全機關的反問諜工作職權】
第九條【查驗身份、調查、詢問】
第十條【進入有關場所、單位,查閱、調取有關檔案、資料、物品】
第十一條【優先通行,優先使用、徵用】
第十二條【技術偵察】
第十三條【查驗電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設備、設施以及查封、扣押】
第十四條【有關人員和資料、器材的免檢】
第十五條【查封、扣押、凍結】
第十六條【制定反問諜技術防範標準,反間諜技術防範檢查和檢測】
第十七條【嚴格執法,對工作中獲取的信息、材料的處理和保密義務】
第十八條【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
第三章公民和組織的義務和權利
第十九條【開展維護國家安全教育】
第二十條【協助反問諜工作及對協助者的保護】
第二十一條【及時報告及處理】
第二十二條【提供證據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保守反間諜工作的秘密】
第二十四條【不得非法持有國家秘密】
第二十五條【不得非法持有、使用專用間諜器材】
第二十六條【檢舉、控告】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間諜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在境外受脅迫或者誘騙參加敵對組織、間諜組織及時悔改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對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的處罰】
第三十條【對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執行職務的處罰】
第三十一條【對泄露反問諜工作國家秘密的處罰】
第三十二條【對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或者持有、使用專用間諜器材的處罰】
第三十三條【對違法處置或者掩飾隱瞞涉案財物的處罰】
第三十四條【限期離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三十五條【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第三十六條【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的處理】
第三十七條【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間諜行為的定義】
第三十九條【防範、制止和懲治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適用本法】
第四十條【施行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2014年11月1日)
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說明
(2014年8月25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2014年10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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