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即國家移民管理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發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證件。

2018年3月13日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中國宣布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國家移民管理局於2018年4月13日正式成立,並加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牌子。新成立的國家移民管理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中國公民的因私出入境管理事項。基於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即國家移民管理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名義簽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
  • 外文名: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ermit for Proceeding to Hong Kong and Macao
  • 俗稱:單程證
  • 發行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
辦理條件,歷年數據,

辦理條件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可以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
(一)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人員的內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家庭團聚的;
(二)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所生的中國籍子女,並且在其出生時,其父母雙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三)未滿18周歲(含生日當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的父母均60周歲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註:第(四)項中“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子女。第(五)項中“在內地無子女”,指不具有內地常住戶口的子女。

歷年數據

年份
單程通行證持有人數目
15歲以上單程通行證持有人數目
每年單程證餘額
年齡中位數
平均每日人數
2002
45234
30945
9516
29
124
2003
53507
38640
1243
30
146
2004
38072
26752
16678
29
104
2005
55106
40568
-356
29
151
2006
54170
37779
580
27
148
2007
33865
24798
20885
28
92
2008
41610
31435
13140
28
114
2009
48587
38854
6163
29
133
2010
42624
34071
1216
29
117
2011
43379
35916
11371
31
119
2012
54646
47721
254
36
150
2013
45031
37797
9719
33
123
2014
40496
32627
14254
32
111
2015
38338
31423
16412
32
105
2016
57387
47358
-2492
32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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