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島知久平

中島知久平

中島知久平(1884-1949)日本實業家、飛機大王、曾任近衛文麿內閣鐵道大臣、立憲政友會總裁,東久邇宮稔彥王內閣軍需大臣、工商大臣,軍需康采恩頭目。群馬縣人,1908年海軍機關學校(即海軍航海、造船學校)畢業,後留學法、美。曾任橫須賀海軍工廠飛機廠長,1917年升至海軍大尉而退職,在群馬縣開辦日本第一個民辦飛機的“中島飛機公司”而成為巨富,1930年當選眾議院議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島知久平
  • 外文名:なかじま ちくへい
  • 國籍:日本
  • 民族:日本
  • 出生地群馬縣椎田郡尾島村
  • 出生日期:1884
  • 逝世日期:1949
  • 職業:實業家、政治家
  • 畢業院校:海軍大學校、海軍機關學校
  • 主要成就:日本實業家、飛機大王
人物生平,戰爭罪行,主要事件,

人物生平

1884年1月1日:在群馬縣椎田郡尾島村,作為農民中島粂吉的長子出生。
1898年:尾島尋平常高等國小畢業。
1902年:通過專業學校考試。
1903年:海軍機關學校第15期入學。
1907年:海軍機關學校畢業,次年任少尉
1911年:作為日本第2位試飛員,試飛日本最初的伊號水上機,並晉升大尉
1912年:畢業於海軍大學。
1912年:赴美國出差,獲得日本第3位飛行員資格證書。
1916年:作為海軍軍官赴歐洲考察航空事務。
1917年:辭海軍職,群馬縣尾島市(現太田市)設立了“飛行機研究所”。
1918年:與川西清兵衛協同經營,改稱“日本飛行機製作所”。
1919年:川西清兵衛撤出經營,中島買下其股份,更名“中島飛行機製作所”,並接受陸軍20架飛機的訂貨。
1930年:向第17屆眾議院議員總選舉中,以立憲政友會公認的候選人首次當選眾議院議員。
1931年:其公司改名為“中島飛行機株式會社”。
1937年:與鳩山一郎,前田米藏,島田俊雄一起就任政友會的總裁代理委員。
1938年:任鐵路大臣
1939年:伴隨著政友會的分裂,就任政友會革新同盟 (革新派,也稱中島派)的總裁。
1940年:開設了海軍飛機的專用裝配工廠;中島飛機小泉製作所(三洋電機東京製作所)。
1941年:中島飛機的一式戰鬥機,被陸軍上被採用正式,稱為“隼”式戰鬥機。
1945年4月:成為第一軍需工廠,雖然實際上被國營化,但公司本身續存。
1945年8月:日本戰敗後,全體工廠歸還私有,公司改名為富士產業株式會社,成為戰後日本汽車製造主力之一“富士重工”的前身。創業以來總共生產了飛機25,935架、發動機46,726台。
1945年:戰爭結束之後,成為東久邇稔彥內閣的軍需大臣、工商大臣,之後被GHQ指定為甲級戰犯
1947年:甲級戰犯指定被解除。
1949年10月29日:在東京三鷹的泰山莊猝死,享年65歲。

戰爭罪行

中島知久平(1884-1949)日本飛機大王,軍需康采恩頭目。群馬縣人,1908年海軍機關學校(即海軍航海、造船學校)畢業,後留學法、美。曾任橫須賀海軍工廠飛機廠長,1917年升至海軍大尉而退職,在群馬縣開辦日本第一個民辦飛機的“中島飛機公司”而成為巨富,1930年當選眾議院議員。以龐大的資金展開政治活動,成為當時最大的政黨“立憲政友會”的支柱。1937年成為近衛內閣鐵道相,1939年成為政友會總裁。同時又與軍部建立密切聯繫,在戰爭期間得到大量財政資金,其飛機廠急速發展,1938年,中島公司設計產生的九七式戰鬥機,開始裝備日本陸軍,前後一共生產了3000多架。與此同時,中島公司又開發出一式戰鬥機。這款戰鬥機,是日本侵華期間的主力戰鬥機,總產量近6000架。中島Ki-49百式重轟炸機,綽號“吞龍”,1941年8月開始在侵華戰場上使用,至1944年12月停產,共製造819架。對美開戰後,鑒於美國的強大國力,中島知久平預想兩年後日本本土就會遭到美軍轟炸,他決定先發制人,用5000架命名為富岳的六發重型轟炸機去轟炸美國本土,摧毀美國戰爭潛力,再用飛機輸送300萬軍隊在美國本土登入。到1944年他已經成為日本九家飛機工廠的主人,控制有關工廠2500家,年產飛機機體5641架,發動機11650台,其勢力幾乎壓倒三菱重工,得到“飛機大王”的諢號。1945年成為軍需大臣,作為太平洋戰爭的點火者只一,投降後被蘇聯法官咬定為甲級戰犯,但受到美國包庇,關了幾個星期就以證據不足釋放。他的飛機廠,不久就改建成汽車廠,就是富士重工業株式會社,富士汽車、富士機械等公司。

主要事件

1946年開春,國際檢察處對於所有在押的甲級戰犯們的歷史、地位和罪行已經摸出了一個初步輪廓,對於他們之間錯綜複雜的政治關係也有了一個大體上的了解。但是在草擬起訴書之前,有一個先決問題,那便是:在這許多在押的甲級戰犯之中,究竟有多少人、是哪些人應該首先作為被告起訴,提請法庭列為第一案去審理?國際檢察處經過鄭重考慮和辯論之後,決定對日本戰犯們提起控訴的犯罪行為是從1928年(皇姑屯炸案)起至1945年(日本投降)止,總共約十七年的光景。但是,對於哪一些在押的甲級戰犯應該首先被起訴?換言之,哪一些甲級戰犯應該被挑選出來作為第一案的被告,使其首先在遠東國際法庭受審?這個問題在檢察處內部是有過很激烈的爭議的。誠然,對於某些罪大惡極、臭名遠揚的元兇巨魁如東條英機之流,大家是毫無異議的。但是對於比較次要的人物,各人卻有不同的意見。例如,蘇聯陪席檢察官自始便堅決主張鮎川義介(貴族院議員,滿洲重工業日產社社長)和中島知久平(中島飛機之創始人,歷任商 相、鐵相、軍需相)應該列名為第一批受審的被告。但是季楠檢察長未予同意,因為鮎川和中島都是日本的大企業家、大資本家,而袒護財閥和資本家,自始便是美 國政府的既定政策。經過長時間的討論和爭辯,季楠最後決定挑選出的二十八人作為第一批起訴的被告中沒有中島知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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