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一次性使用口罩

《中小學生一次性使用口罩》是2020年06月16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小學生一次性使用口罩
  • 外文名:Disposable masks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 標準編號: T/HTES 004—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6月16日
  • 實施日期: 2020年06月16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許欽祥、王克作、何力、羅勝利、左芳芳、張亮亮、馬良、凌明花、陳勝謀、岳壯、劉可帥、宋叢珊、王浩、曹仁廣、曹孟傑、馮志勇、祁凱、程琴、袁靜、周繼承、劉念、王立。

起草單位

湖北省纖維檢驗局、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武漢紡織大學、湖北省紡織工程學會、仙桃市非織造布產業協會、恆天嘉華非織造有限公司、湖北金士達醫用產品有限公司、奧美醫療用品有限公司、湖北新鑫無紡布有限公司、仙桃市鼎成無紡布製品有限公司、美中雙谷管理諮詢武漢有限公司、聯賽醫用產品(湖北)有限公司、黃石美紅服飾有限公司、湖北羽林防護用品有限公司、湖北明爾康衛生防護用品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中小學生一次性使用口罩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安全警示、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於以無紡布為主要原料生產的,中小學生在學習環境中或者日常生活中佩戴的,能夠過濾顆粒物和阻隔飛沫等污染物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其他學生口罩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於帶呼氣閥的口罩產品。

主要內容

5.1 基本要求
5.1.1 口罩應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頜,無異味。
5.1.2 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不得使用可導致皮膚刺激或其他不良反應的材料,不得經過含氯漂白處理,其他限制使用物質的殘留量應符合相關要求。所用材料應保證口罩在正常使用壽命中不出現破損或變形。
5.1.3 口罩應戴取方便,口罩帶宜使用耳掛式設計,宜採用彈性好、柔軟、舒適的材料。
5.1.4 口罩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不應對佩戴者構成傷害。
5.1.5 口罩應便於佩戴和摘脫,在佩戴過程中應無明顯的壓迫感或壓痛現象,對頭部活動應無明顯影響。
5.1.6 平面口罩應配有鼻夾,鼻夾應採用可塑性材料。摺疊口罩可採用鼻夾或其它方式使其貼合臉部。
5.2 外觀
5.2.1 口罩外觀應整潔、形狀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損、污漬。
5.2.2 口罩內外應明顯區分,小學生用口罩上下應明顯標識,宜採用文字、顏色、圖案或者其他適宜的方式予以標識。
5.3 結構與尺寸
口罩佩戴好後,應能罩住佩戴者的口、鼻至下頜。應符合設計的尺寸,最大偏差應不超過±5%。平面式一次性口罩的摺疊比不低於50%。
5.4 內在質量
口罩內在質量要求包括:細菌過濾效率、顆粒物過濾效率(非油性)、通氣阻力、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螢光物、阻燃性能、鼻夾、口罩帶、微生物、環氧乙烷殘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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