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
- 類型:名詞
中文名 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 類型 名詞 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和證券交易稅。其中,增值稅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金融、保險企業...
中央地方共享收入亦稱“中央地方分成收入”。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共同享有的收入。它是由國庫將收納的預算收入,根據財政部規定的中央與地方分成共享比例,分別劃歸中央...
中央地方共享稅簡稱“共享稅” 。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一定比例分享收入的各種稅。我國1985年以後列為中央地方共享稅的稅種有: (1) 產品稅、營業稅、增值稅(均...
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是收入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按一定比例分享的稅,目的在於調劑中央固定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之間的財政資金餘缺。...
中國預算管理用語。指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分享的收入。1985年規定的預算管理體制,以產品稅、營業稅、增值稅、資源稅、建築稅等若干種稅為中央和地方財政的共享收入。...
國務院關於明確中央與地方所得稅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檔案於2003年11月13日成文,2008年03月28日發布。...
共享稅全稱 “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屬於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享有,按一定比例分成的稅種。分享比例隨財政管理體制的變化及經濟的發展而適時調整,便於兼顧中央與地方...
固定收入指固定為各級財政的預算收入,由中央固定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構成;共享收入按各級財政的財力情況按比例或其它方法進行分配。具體劃分如下:(1)預算收入在中央與...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的要求,同時考慮到稅制改革未完全到位,...
中央稅是地方稅的對稱。由一國中央政府徵收、管理和支配的一類稅收。又稱國家稅。是根據稅收的徵收管理權及收入支配權進行的分類。 在實行中央與地方分稅制的國家,...
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由地方政府徵收的稅。它屬於地方財政的固定預算收入。按照1988年財政管理體制的劃分,屬於地方稅的稅種主要有: 城市維護建設稅、屠宰稅、...
調劑比例分成收入是指中央財政按照預算管理體制規定,將某些預算收入來源按一定比例調劑分配給地方的收入。實行收入分類分成辦法時,當地方以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尚...
《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的通知》是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制定的方案,由國務院於...
二是對所得稅收入(鐵路運輸、郵政、銀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氣企業所得稅收入除外)以2001年為基期,基數內部分由中央返還地方,超過基數部門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享,...
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方案 國務院決定,改革現行按企業隸屬關係劃分所得稅收入的辦法,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收入實行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改革方案的指導思想、基本...
實行分稅制後,稅種和各稅種形成的稅收收入分別按照立法、管理和使用支配權,形成了中央稅和地方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其中:中央稅是指稅種的立法權、課稅權和稅款...
分類分成是將全部預算收入依其所含內容分解為若干類,逐類確定中央與地方的分成率。是預算管理體制的一種形式。一般劃為三大類,即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調劑...
預算法第二十條第一款所稱“中央預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納入中央預算、地方不參與分享的收入,包括中央本級收入和地方按照規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原規定為準,即屬於中央政府的收入,仍作為中央基金預算收入;屬於地方政府的收入,仍作為地方基金預算收入;作為中央與地方政府共享的收入,仍作為中央與地方共享基金收入...
財稅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全面推行財政預決算公開,構建以共享稅為主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格局,啟動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中央對地方一般性...
在財政分級管理體制下,稅收被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三種,分別規定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支出也同樣被劃分為中央政府支出和地方政府...
財政收支劃分法是財政權力分配法的簡稱,它是調整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在財政收支許可權劃分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總額分成是按中央核定的地方財政總支出占地方組織的總收入的比例,作為地方留用依據。是預算管理體制的一種形式。其基本內容是: 把凡由地方預算來完成的各項預算收入...
政府間轉移支付,也稱補助金制,是指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收支預算的差,採取由中央政府直接撥款補助,也就是上級政府向下級政府的轉移支付;是上級政府將一部分財政收入以...
按收入歸屬劃分,屬於中央收入的基金9項,屬於地方收入的基金20項,屬於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的基金14項。按支出用途劃分,用於公路、鐵路、民航、港口等建設的基金9項;...
總額分成財政體制是中國財政管理體制形式之一。指地方財政收支全額掛鈎,就地方組織的總收入(不包括中央固定收入)與其總支出對比,核定一個上交、留用比例,在中央和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