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在1998.01.08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國家機關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8年01月08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1月08日
- 頒布單位: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央國家機關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在1998.01.08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頒布。
《中央國家機關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在1998.01.08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頒布。印發信息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98]國管財字第19號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
《中央國家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在1998.01.08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中央國家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家資產權益,提高使用效益,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和促進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95〕國資事發第17號),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十七條 各部門應當根據資產管理部門的國有資產處置批覆意見,按規定程式調整資產、資金賬目,並辦理國有資產變動產權登記。第十八條 各部門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應於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填報《中央國家機關國有資產處置情況匯總表》和《中央國家機關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情況匯總表》(附後),報國管局備案。
第四十九條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按固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的,應當按照《中央國家機關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報有關部門批准,並收取一定比例的資產占用費。第七章 應繳款、暫存款的管理 第五十條 應繳...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以下簡稱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行政事業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
第一條 為規範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行為,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完整,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738 號)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包括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和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
(六)對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第九條 人大管理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二)組織實施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負責具體組織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糾紛...
《境外國有資產管理》是為了規範境外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家境外國有資產的合法權益,保障境外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而制定的辦法。相關內容 《境外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共六章、三十六條(含附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了規範境外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家境外國有資產的合法權益,保障境外國有資產的...
第三條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實行政府分級監管、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直接支配的管理體制。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機制,加強對本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管理,審查、批准重大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事項。第五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
當前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996年,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制定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執行以來,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並按財務隸屬關係和屬地原則廣泛深入地開展了企業產權登記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基本實現了國有資本與資產的統一管理,確保了企業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精神,為加強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收益的流失,我們制訂了《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現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麼問題,請隨時報告財政部。附屬檔案: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 財政部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 一九九...
1995]7號),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勞動部關於頒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試行辦法》的通知(國資企發[1994]98號),《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事選派暫行規定》(國資企發[1995]第59號),《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件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國資事發[1995]第7號),《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的意見》(1997...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國有資產合理配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和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等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8﹞1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結合我校特點,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