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4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98〕國管財字第210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8條,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辦法
- 印發機關: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文號:〔98〕國管財字第210號
- 印發時間:1998年9月4日
- 施行時間:1998年9月4日
1998年9月4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98〕國管財字第210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8條,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人員安置經費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人員安置經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切實保障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政策的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移交安置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
行政單位主要會計業務與分錄範例 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1997年6月24日財社字[1997]66號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1998年9月4日[98]國管財字第...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是由國務院成文於1992年,發布於2010年12月份,其發文字號為國發〔1992〕28號,主要講述了適當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等相關問題。
為了適應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強離退休經費管理的要求,規範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根據《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財務管理辦法》(財綜字〔1998〕168號)和《關於對中央級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實行歸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字〔1999〕109號)...
一、國家機關、 事業單位的離休、 退休人員, 除按國發〔1982〕62號檔案和國發 〔1978〕104號檔案規定享受的待遇和副食品價格補貼外,從一九八五年五月一日起,每人每月發給十七元生活補貼費。二、企業單位根據自己的負擔能力,對離休...
國家勞動總局關於制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 財政部關於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歸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辦法 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管理辦法 ...
第九條 本規定所說的連續工齡的計算辦法:企業的工人、職員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計算本企業工齡的規定辦理;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退休時計算工作年限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局機關的經費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局機關經費管理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的關係,堅持勤儉辦事、反對鋪張...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訂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管理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機關和機關服務中心等的國有資產,接受財政部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3)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鬥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 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5%~15%,但提高標準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準工資。(國發[1978]104號...
第十一條 中央國家機關經費預算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結餘留用的管理辦法。各部門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並由行政財務管理機構統籌安排使用。各部門取得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應當首先用於彌補經常性...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53號)《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53號)》是民政部為了做好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而制定的管理辦法。
當時國務院下發《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基本確立了幹部退休制度,其內容包括退休條件、退休待遇和撫恤善後等。1986 年,國務院下發《關於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退休養老實行社會...
對異地居住的離休幹部,原單位和居住地有關部門應予以關心照顧。(三)加強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退休幹部服務管理辦法。做好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活動和學習安排...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通知》(財文字〔1996〕2號)予以廢止。2013年12月31日,財政部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31號)。該《辦法》第33條決定,廢止2006年...
二、組織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央國家機關有關社會保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按規定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訂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
“一個統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鈎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在此基礎上,形成城鎮職工和...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按黨組織隸屬關係,將黨建活動計畫分別報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備案。第三章開支範圍和標準 第九條本辦法所稱黨建活動經費支出項目包括:租車費、城市間交通費、一伙食費、住宿費、場地費、...
社會活動和文體活動。 (四)負責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健工作。 (五)負責離退休人員活動經費的管理工作。 (六)辦理離退休人員的喪葬及有關善後工作。 (七)指導局屬企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八)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985年,中央組織部下發《關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後黨員交納黨費的通知》,對工資制度改革後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進行了明確。為了規範黨費管理使用,1989年中央組織部下發《關於改進黨費管理和使用辦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
具體留存單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留存比例應當向基層傾斜。第...
(一)擬訂中央國家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二)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行政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的支付管理和離退休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三)負責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
暫行辦法 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收入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以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