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27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公布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辦公室制定的《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國家機關生育目標管理實施辦法
- 制定日期:1997年5月27日
1997年5月27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公布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辦公室制定的《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實施辦法》。
1997年5月27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公布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辦公室制定的《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實施辦法》。簡述1實施辦法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實施辦法國機計生辦〔1997〕6號(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2008年1月4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公布《中央國家機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7條,由中央國家機關人口計生委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1999年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規範化管理辦法(試行)》(國機計生辦字〔1999〕7號)予以廢止。簡述 2008年1月4日...
1999年5月20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公布《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規範化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共7條,由中央國家機關計生辦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簡述 1999年5月20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公布《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規範化管理辦法(試行)》。管理辦法 中央國家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規範化管理...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布。就“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並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提出要求。 [8] 2021年7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國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是以目標指導行動,代之過去以任務指導行動。這是管理思想的重大變革。任務與目標是有區別、有聯繫的。有聯繫,任務才能轉變成目標;有區別,才有必要用目標來指導行動,以發揮目標的激勵作用,達到提高計畫生育管理實效的目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一般經歷制定目標、實施目標、評價目標等三個階段。並且它是...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國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五)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
(五)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四、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兩項保險合併實...
《決定》貫徹了黨中央“單獨兩孩”政策和國家有關規定,明確了軍隊人員“單獨兩孩”政策的標準條件、審批辦法和服務管理等規定。《決定》的發布施行,對於保證“單獨兩孩”生育政策在部隊貫徹執行,維護官兵合法生育權益,促進依法科學生育,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基本信息 【法規名稱】中國人民解放軍計畫生育...
辦法全文 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劃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規劃編制實施的科學性、有效性,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3號)和...
5.重大傳染病防控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財 政 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辦法全文 計畫生育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中央財政計畫生育轉移支付資金(以下簡稱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計生委,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口計生委,解放軍、武警部隊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中直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人口計生委,委機關各單位,各直屬、掛靠單位:《全國“十一五”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已經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黨組會議和主任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各地區、各...
醫療衛生機構落實《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主動公開醫療衛生服務有關信息,提高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透明度,促進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依法執業,誠信服務。 (四)深入持久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系統法治觀念。 1.推動全系統全行業樹立法治意識。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各部門要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1994年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建設文明單位管理試行辦法》同時廢止。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是改進對市直科局的考核評估辦法,進一步細化量化工作目標要求,強化指標落實,力求考核評估更為科學、更為合理、更為有效。2、加強督促指導。按照“分類指導、典型引路、狠抓後進、力促平衡”的思路,採取“抓兩頭、帶中間”的方式,加大經常性調研督導工作力度,強化過程管理,繼續對一些重點、難...
第四十一條 委員會及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在行文中應嚴格執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意見》和省人口計生委公文處理有關規定。第四十二條 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向委員會的請示、報告、意見,應由主要負責人簽發;請示應一事一報,並不得多頭主報;需委員會審批的事項,一般不得直接...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委機關調查研究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基本信息 編輯 語音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國衛辦發〔2013〕29號 委機關各司局: 為進一步加強委機關調查研究工作,我委制定了《國家衛生計生委機關調查研究工作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貫徹落實國家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套用規劃指導原則,逐步建立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管理規範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系。重視不孕不育症的預防和診治,加大技術攻關與政策研究力度。加強對輔助生殖醫療機構的監管。向生育困難夫婦提供必要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嚴厲打擊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等違法違規行為。四...
前款規定的獎勵費、養老補貼補助、獎勵扶助金標準以及發放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在2022年11月1日前另行制定。第二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對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保障制度。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殘疾或者死亡後未再生育且未收養子女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免費婚前醫學檢查所需費用由設區的市、縣(市、區)兩級人民政府共同承擔,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具體辦法和費用承擔比例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鼓勵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進行婚前醫學檢查。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學諮詢、醫學檢查、生殖保健和技術服務,預防出生缺陷的發生。夫...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不少於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不少於十五天。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用人單位...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執行稅收優惠政策,採取財政、保險、教育、醫療、養老、托育、住房、就業、女職工勞動權益保障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具體實施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綜合採取...
加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重點標準跟蹤評價,做好標準宣傳貫徹工作。制訂《食源性疾病管理辦法》,健全全國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網路體系。編制2014-2016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規劃,開展年度優先評估項目。全面開展總膳食和食物消費量調查。修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等管理規定。指導...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畫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九、將第三十七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定。”十、刪除第十八條、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本決定...
再婚夫妻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納入現家庭子女數合併計算。第十九條 涉境外人員的生育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條 夫妻雙方是兩個民族的,可以自主選擇適用一方民族的生育規定。第二十一條 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具體辦法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章 計畫生育服務 第二十二條 自治區建立健全...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意見》和《中共遵義市委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等檔案精神,...
2001年《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將“社會撫養費”明確規定下來。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布,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規範過程 2002年國務院頒布的第357號令《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明確對計畫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社會撫養費;授權省級政府確定社會撫養費的...
領袖講話:①1956年,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提出:“我們這個國家有這么多人,這是世界上各國都沒有的。要提倡節育,要有計畫地生育”;②1978年,鄧小平指出“人口增長要控制,應該立法”③1998年江澤民在中央計畫生育和環境保護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計畫生育和環境保護都很重要,都關係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都是我們...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國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國家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擬訂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四)政策法規司 起草衛生法律法規草案,組織擬訂衛生政策和標準;起草部門...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進一步最佳化生育政策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指出,進一步最佳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