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

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

《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於2013年11月26日在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由與會各方發表。

在綱要中,與會各方一致認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契合了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的各自發展特點與合作需求,符合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人民的共同願望和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
  • 時間:2013年11月26日
  • 地點: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
  • 目的:符合中國和中東歐共同願望和利益
發布,正文,

發布

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於2013年11月26日在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舉行。與會各方發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

正文

2013年11月26日,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在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羅馬尼亞總理維克托·蓬塔、阿爾巴尼亞共和國總理埃迪·拉馬、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部長會議主席維耶科斯拉夫·貝萬達、保加利亞共和國總理普拉門·奧雷沙爾斯基、克羅地亞共和國總理佐蘭·米拉諾維奇、捷克共和國總理伊日·魯斯諾克、愛沙尼亞共和國總理安德魯斯·安西普、匈牙利總理歐爾班·維克托、立陶宛共和國總理阿爾吉爾達斯·布特克維丘斯、馬其頓共和國總理尼古拉·格魯埃夫斯基、黑山總理米洛·久卡諾維奇、波蘭共和國總理唐納德·圖斯克、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理伊維察·達契奇、斯洛伐克共和國總理羅伯特·菲喬、斯洛維尼亞共和國總理阿倫卡·布拉圖舍克以及拉脫維亞共和國總理瓦爾季斯·東布羅夫斯基斯的代表埃德加斯·林克維奇斯外長出席會晤。出席會晤的領導人對羅馬尼亞作為東道國為會晤成功所作努力表示讚賞和感謝。
與會各方回顧了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取得的成就,積極評價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為鞏固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傳統友誼、加強政治互信、深化務實合作、促進人文交流,推進中歐關係全面發展做出的重要貢獻,一致認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契合了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的各自發展特點與合作需求,符合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人民的共同願望和利益。
與會各方強調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與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相輔相成,並行不悖,願繼續本著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加強和深化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致力於將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打造成為中歐合作的增長點,服務各自發展,造福各國人民,促進世界和平與穩定,並為處於不同文明、不同制度和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和諧相處、共同發展提供有益經驗。
為推動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進一步發展,與會各方圍繞“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主題,共同制定和發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表示將根據各自國家法律法規,歐盟成員國並將根據歐盟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合作。
一、每年舉行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梳理合作成果,規劃合作方向。各方將儘早商定2014年會晤舉辦時間和地點。
二、根據合作發展情況,適時考慮制定中期合作規劃。
三、促進投資經貿合作
(一)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保護主義,致力於促進相互投資,提升經貿合作規模和水平。在擴大貿易規模的同時,努力減少現有貿易不平衡現象。
(二)宣布2014年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投資經貿促進年”。在促進年框架內:
1、舉辦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經貿促進部長級會議。
2、在中國舉辦中東歐國家商品展。
3、在中國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巨觀經濟政策研討會。
4、在中國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促進研討會。
5、在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上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推介會。
6、在捷克舉辦中國投資論壇。
7、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促進機構聯繫機制。
8、支持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聯合商會,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商會組織將根據自願原則參與。
(三)鼓勵中小企業在經貿合作中發揮積極作用,探討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中小企業交流合作平台。中方歡迎中東歐國家參加2014年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願為中東歐國家中小企業設立專場。各方支持中小企業加強在綠色技術領域的合作。波蘭將在波蘭國際環保科技展上舉辦專場活動。
(四)鼓勵企業探討利用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的區位優勢和良好的投資環境共同開拓第三方市場。
(五)鼓勵各方在保證供給、滿足各自檢驗檢疫要求的前提下發展農產品貿易。
(六)支持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合作促進聯合會,歡迎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相關機構、企業及團體根據自願原則參與。
(七)輪流在中國和中東歐國家舉行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經貿合作論壇。
四、擴大金融合作
(一)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加強協調,鼓勵各自金融機構開展靈活多樣的合作,充分發揮“100億美元專項貸款”對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合作的促進作用。
(二)各方歡迎“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首期)”正式啟動,讚賞中國、波蘭、匈牙利金融機構為此所作努力,支持相關金融機構適時啟動基金第二期,鼓勵更多金融機構、企業參與基金。同時,歡迎中東歐各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向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推薦具有潛力的優質項目。
(三)支持符合條件、有意願的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的金融機構依照有關監管立法到對方國家設立分支機構、發展業務。支持中國人民銀行與中東歐國家央行根據各自實際需要簽署本幣互換協定,推動本幣結算成為促進貿易與投資的方式之一。
(四)支持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符合條件、有意願的機構投資對方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推進互聯互通合作
(一)積極探討構建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之間的國際鐵路運輸大通道,推動企業在鐵路沿線建設保稅區和物資分撥中心,打造中歐物流新動脈。
(二)在互利互惠原則下,加強在公路、鐵路、港口、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合作。
(三)支持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合作聯合會,歡迎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相關機構、企業根據自願原則參與。
(四)歡迎2014年在拉脫維亞首都里加舉辦高級別歐亞交通物流貿易通道會議。
六、拓展科技創新環保能源領域合作
(一)定期舉行中國-中東歐國家促進創新技術合作及國際技術轉移的研討會。2014年舉辦首屆會議。
(二)加強信息通信領域合作。
(三)加強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在保護森林、濕地和野生動植物、發展綠色經濟和生態文化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四)中國願與中東歐國家加強在環保科技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商簽有關環境合作諒解備忘錄,鼓勵環保科研院所之間建立夥伴關係和研究網路,支持環保專家、學者的交流互訪,開展水、空氣、固體廢物管理等領域的合作研究項目,推動在環保產業、可持續消費與生產和環境標誌認證領域的交流、合作與能力建設,實現在環保科技創新方面的互利共贏。
(五)中國願與中東歐國家加強核電、風電、水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電力領域的合作,互利互惠、共促發展。中東歐國家對此表示歡迎。
(六)鼓勵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在自然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地質、採礦和空間規劃方面加強合作。
七、活躍人文交流合作
(一)2013年12月在中國召開首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高級別智庫研討會。
(二)2014年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秘書處組織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各50名記者互訪團。
(三)每兩年舉行一次中國與中東歐青年政治家論壇和中國-中東歐國家文化合作論壇。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將儘快商定2015年論壇舉辦地點和時間。
(四)支持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旅遊促進機構和旅遊企業聯合會,歡迎中國和中東歐國家旅遊促進機構和企業本著自願原則參與。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將繼續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旅遊產品專場推介會。
(五)定期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教育政策對話。積極探討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高校聯合會。
(六)採取有效措施便利人員往來。中方歡迎羅馬尼亞、捷克等中東歐國家為中國公民申辦簽證、居留實行便利措施,宣布將中東歐16國全部列入外國人72小時免簽過境北京、上海等口岸名單。
八、為鼓勵和支持地方合作,將地方合作作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的重要支撐之一。支持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地方省州長聯合會,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省州市將根據自願原則參與。每兩年舉行一次中國-中東歐國家地方領導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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