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21+16\x22合作機制

2012年“1+16”合作機制在華沙成立,完成了中國中東歐合作的頂層設計。2012—2014年期間,“1+16”峰會分別於華沙、布加勒斯特、貝爾格勒舉行,分別發表了《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和《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貝爾格勒綱要》,成果覆蓋政治機制、經貿投資、金融互助、節能環保、基建交通、科技創新、人為交流等領域,合作呈現了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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