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第八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在克羅地亞杜布羅夫尼克舉行。克羅地亞共和國總理安德烈·普連科維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阿爾巴尼亞共和國總理埃迪·拉馬、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部長會議主席戴尼斯·茲維茲迪奇、保加利亞共和國總理博伊科·鮑里索夫、捷克共和國總理安德烈·巴比什、愛沙尼亞共和國總理於里·拉塔斯、匈牙利總理歐爾班·維克托、立陶宛共和國總理紹柳斯·斯克韋爾內利斯、黑山總理杜什科·馬爾科維奇、北馬其頓共和國總理佐蘭·扎埃夫、波蘭共和國總理馬泰烏什·莫拉維茨基、羅馬尼亞共和國總理維奧麗卡·登奇勒、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理安娜·布爾納比奇、斯洛伐克共和國總理彼得·佩列格里尼、斯洛維尼亞共和國總理馬里安·沙雷茨、拉脫維亞共和國外長埃德加斯·林克維奇斯出席會晤。與會各方對克羅地亞作為主辦國為會晤成功舉辦所作努力表示讚賞和感謝。奧地利、白俄羅斯、歐盟、希臘、瑞士、歐洲復興開發銀行作為觀察員與會。
與會各方回顧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以下簡稱“16+1合作”)取得的成績,認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索非亞綱要》正得到有效執行。“16+1合作”已被證明是促進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合作的務實、有益平台。
與會各方認為,“16+1合作”是17國共同支持開放、可持續的世界經濟和以規則為基礎、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的體現。各方重申將遵守《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和聯合國三大支柱及透明、包容、公平、公正、務實原則。各方表示將致力於打擊各種形式的腐敗和賄賂行為。各方決心推進經濟全球化,助力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鼓勵全面落實《巴黎協定》。
與會各方將秉持相互尊重、互利和公平競爭原則,為外國公司在本國投資興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環境。
與會各方強調,“16+1合作”是中歐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與《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的有益補充。與會各方重申致力於深化中歐和平、增長、改革、文明夥伴關係。為此,與會各方支持中國和歐盟儘早締結有雄心的全面投資協定。與會各方認識到“一帶一路”倡議和歐盟歐亞互聯互通戰略的重要性,並歡迎二者對接。與會各方願利用“一帶一路”倡議和歐盟歐亞互聯互通戰略提供的機遇開展合作。歐盟成員國將推動合作為相關歐盟倡議提供補充。
與會各方本著蘇州《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期規劃》和領導人會晤系列綱要精神,圍繞“搭建開放、創新、夥伴之橋”主題,制定和發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杜布羅夫尼克綱要》,為“16+1合作”未來發展指明方向。
與會各方將按照各自國內法律法規開展合作。歐盟成員國將按照歐盟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合作。參與16+1框架下合作的機構亦將據此開展合作。
一、與會各方支持2020年在中國舉辦第九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
二、規劃與協調
(一)與會各方肯定蘇州《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期規劃》的重要作用,將根據各自需求和重點繼續落實《中期規劃》。為深化“16+1合作”,與會各方認為有必要適時制定新的合作規劃。
(二)2020年將分別在中國和中東歐一國舉行16+1國家協調員會議。
(三)與會各方認識到有必要對現有的“16+1合作”機制和會議及其成果進行回顧,包括完善現有和擬議中的16+1合作平台,以高效利用成員國的行政資源,讓合作更有針對性,更注重結果導向。相關事項應在以後的國家協調員會議上予以討論。
(四)與會各方歡迎希臘作為正式成員加入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
(五)與會各方願在國家協調員會議上對未來擴員程式進行磋商。
(六)與會各方在充分協商一致基礎上歡迎觀察員和其他第三方視情參與16+1相關活動。
(七)與會各方積極評價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在“16+1合作”各領域建立協調機制的努力,鼓勵在建立有關機制前進行通報和協商。
三、互聯互通
(一)與會各方將本著“一帶一路”倡議和歐盟歐亞互聯互通戰略精神,並在適用的情況下遵守國際和歐洲標準,繼續提升與第三國在推動數字經濟、確保有效互聯互通和實現智慧、可持續和安全流動性方面開展合作,特別是在歐洲投資計畫、泛歐交通網路及其西巴爾幹延長線和相關地區倡議方面開展合作。與會各方將繼續支持中歐互聯互通平台框架並探索在中歐間構建綜合交通走廊,以使潛在使用者更加便捷地分享多式聯運。
(二)與會各方願在遵守各自法律和規定基礎上通過協商推進鐵路項目合作,特別是在鐵路規劃、鐵路組織發展、管理、技術開發、物流及貨運碼頭建設及相關人力資源管理等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升現代、安全和環境友好型技術的使用。
(三)中國與16國中的歐盟成員國將在中歐海關事務合作與行政互助協定和中歐海關合作戰略框架內開展合作。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間海關合作將在各自能力範圍內進行。與會方將探討在匈牙利設立16+1海關信息中心的可能性。
(四)與會各方將共同探討利用和建立物流中心,推進鐵路交通和包括海關合作在內的多式聯運領域務實合作,提升中歐班列等鐵路貨運服務雙向貨源組織,縮短運輸時間。與會各方歡迎中國在遵守透明和非歧視原則基礎上參與開發連通亞歐市場的新貨運線路。
(五)與會各方強調中國-中東歐國家物流秘書處和中國-中東歐海事秘書處對便利中國與中東歐國家貿易往來發揮的重要作用。
(六)與會各方歡迎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在相關基礎設施投資項目上開展合作。考慮到鐵路在經濟社會發展、全球環境保護方面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鐵路交通將成為有關合作的重點之一。與會各方歡迎中國、塞爾維亞和匈牙利在匈塞鐵路及其亞得里亞海、黑海和波羅的海延長線項目上取得的重要進展。與會方支持推進中歐陸海快線務實合作,並利用中歐互聯互通平台推動多式貨物運輸發展。
(七)與會各方注意到“三海倡議”。與會方願在《里加聲明》涉及的“三海港區合作”框架下開展合作。與會各方歡迎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開展港口合作,包括利用內河航運和多式聯運帶來的機遇推動亞歐貨物運輸。與會各方注意到海洋環境和科學合作在發展藍色經濟、提升投資前景方面的潛力。
(八)與會各方支持在民航領域開展合作,包括拓展中國和中東歐國家間航線。
(九)與會各方支持2020年在克羅地亞舉辦第五屆中國-中東歐國家交通部長會議。與會各方將繼續鼓勵各國主管部門加強協調,支持企業開展更多物流和交通基礎設施領域的互利合作。
四、貿易和投資
(一)與會各方認識到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是推動中國同包括中東歐國家在內的各國經貿交流與互利合作的有益平台。與會各方歡迎2020年舉辦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二)與會各方注意到有必要採取有效政策,便利中東歐國家產品進入中國,以構建雙方間更加平衡的經濟夥伴關係。與會各方讚賞中國和歐盟為確定需進一步解決的市場準入障礙所做的努力。
(三)與會各方支持對世界貿易組織進行必要改革,旨在解決全球貿易挑戰,並通過進一步完善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確保該組織的相關性和有效性。與會各方注意到2019年4月9日發表的中歐聯合聲明,繼續支持中歐世貿組織改革聯合工作組框架下的工作。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應遵守該組織規則。
(四)與會各方歡迎中國-中東歐國家雙向投資合作進一步發展,鼓勵為企業提供非歧視、透明的投資環境,重申中國與歐盟有必要締結有雄心的全面投資協定和地理標誌協定。
(五)與會各方認識到確保政府採購程式開放、透明、非歧視的重要性。對與會各方而言,採購程式及契約的締結應遵守各方相關規則和國際義務。與會各方支持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
(六)與會各方支持2020年6月在中國寧波舉辦第四次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促進部長級會議。
(七)與會各方支持2020年在捷克舉辦中國投資論壇。
(八)與會各方重申鼓勵和加強中國與中東歐國家中小企業間交流與合作,歡迎16國參加第三屆中國-中東歐(滄州)中小企業合作論壇。
(九)與會各方歡迎中國-中東歐國家聯合商會在推動貿易和投資合作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中國-中東歐國家聯合商會第六次會議將於2020年舉行。
(十)與會各方認識到電子商務等新貿易模式對全球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支持世貿組織電商談判取得進展。與會各方支持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加強貿易往來,將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進一步開展合作,鼓勵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企業通過電子商務推動高質量產品貿易。中東歐國家歡迎中國電商企業考慮建立區域、次區域和國家網路展台,提升中東歐國家優質商品能見度。
(十一)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主管部門將就免費樣品通關便利化加強溝通。
五、金融合作
(一)與會方支持在自願基礎上加強政府金融監管部門間的合作,為金融機構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並尊重各國國情基礎上開展合作創造良好監管環境。
(二)與會方歡迎各國市場參與者在自身經濟決策中使用多元化貨幣。中方鼓勵符合條件的中東歐國家將人民幣納入本國外匯儲備。
(三)感興趣的各方支持設在布達佩斯的中國-中東歐國家銀聯體進一步開展合作,歡迎更多中東歐金融機構加入銀聯體。與會方願探討中東歐16國以外的歐洲金融機構以夥伴身份參與銀聯體合作的可能性。
(四)與會方鼓勵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在應對經濟數位化給稅收帶來的挑戰方面加強溝通。
六、教育、青年和體育合作
(一)與會各方支持2020年在捷克舉辦第八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教育政策對話和中國-中東歐國家高校聯合會第七次會議。
(二)與會各方歡迎中方啟動“中國-中東歐國家教育能力建設項目”和“中國-中東歐國家高校聯合教育項目”。
(三)與會各方支持阿爾巴尼亞牽頭設立中國-中東歐國家青年發展中心並參加該中心舉辦的相關活動,以增進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青年間的相互了解。
(四)與會各方願在“16+1合作”框架下加強包括冰雪運動在內的校園體育交流合作,共同加強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2022年北京冬殘奧會籌備工作。與會各方重申,通過鼓勵各國體育組織和相應的單項協會加強直接聯繫並開展體育合作,交流體育知識和經驗,並在國際體育事務中加強協調,以共同促進各國體育事業發展。
(五)與會方支持在中東歐國家設立中國-中東歐國家體育協調機制。
七、科技創新和能源合作
(一)與會各方認為,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在科技創新領域的合作潛力為“16+1合作”框架下的共同項目提供了機遇和可能,鼓勵創新驅動的雙向投資。與會各方願探討在克羅地亞設立16+1信息通信技術協調機制的可能性。與會各方支持在自願基礎上就設立高新技術產業園和孵化器、創新初創企業和智慧城市進一步開展技術合作和經驗交流。
(二)與會各方歡迎2020年在斯洛伐克舉辦第五屆中國-中東歐國家創新合作大會,將探索17國科技創新資源的交流互鑒,以增進相互了解,深化彼此在科研成果產業化方面的合作。
(三)與會各方支持進一步擴大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在能源領域的互利合作。與會方歡迎17國能源主管部門間設立“16+1能源合作對話”,讚賞設在布加勒斯特的中國-中東歐國家能源項目對話與合作中心在能源領域開展的包括探討綠色能源、生態能源等領域合作在內的技術交流和能源合作規劃研究等工作。中東歐國家歡迎《關於落實中歐能源合作聯合聲明》的簽署。
(四)與會各方願探討在羅馬尼亞建立16+1智慧城市中心的可能性。
(五)與會各方將共同探討由斯洛伐克牽頭並與感興趣的相關方設立16+1區塊鏈中心的可能性。
八、衛生健康合作
(一)與會各方歡迎“16+1合作”框架下衛生領域取得的合作成果,重申願進一步在相關法規範圍內加強衛生健康合作,並通過主管部門交往、學術和人才交流、機構間合作等方式,繼續在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產業等方面加強合作。
(二)感興趣的各方歡迎更多中東歐國家的科研機構、大學及診所等與中國開展多種中醫藥合作。
九、農林、水利和環保合作
(一)與會各方宣布2020年為“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多元合作年”。與會各方支持通過學術討論、項目對接、人才培訓、展會論壇等活動,拓展和深化17國可持續農業合作。
(二)中國和中東歐國家支持中歐對話,願在區域化方面尊重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國際科學標準,加強農產品貿易。中國和中東歐國家認識到在相互進口方面需尊重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區域化原則。
(三)與會各方願擴大食品市場準入,就農產品、食品貿易市場準入程式加強溝通,並加快產品準入。
(四)與會各方鼓勵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通過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合作促進聯合會開展合作,支持相互開展更多農產品貿易促進活動,鼓勵企業參與在中國和16國舉辦的國際農產品交易會,以加強農產品市場準入方面的信息交流。
(五)與會各方將考慮在各自規定和法律框架下制定鼓勵農業投資合作的有利政策,以鼓勵農業投資,積極推動涉農企業進行投資對接,鼓勵在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和物流等重點領域開展雙向投資合作。
(六)與會各方鼓勵農產品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業態發展,支持在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建立“16+1農產品電子商務物流中心和展館”、在中東歐國家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農產品電商產地倉,支持由16+1農業合作促進聯合會提出的“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合作示範區”。上述平台均將發揮作用並參與組織有關活動。
(七)與會各方將繼續深化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在林業政府主管部門交往、科研、林業貿易投資等領域的合作。歡迎更多中國和中東歐大學與研究機構開展農業領域合作。支持2020年在中東歐國家舉行第三次中國-中東歐林業合作高級別會議,推動中國與中東歐國家有關科研機構開展聯合科研合作項目。與會各方支持2020年舉辦第五次16+1農業部長會議、第15屆農產品貿易和經濟合作論壇以及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合作促進聯合會有關會議。歡迎中東歐國家企業參加林業展會、開展交流研討,鼓勵行業協會積極參與。
(八)感興趣的各方鼓勵在非木材林產品(森林水果、中草藥、菌類等)等新興領域開展合作,尤其是符合相關質量標準且在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市場具有進一步發展貿易潛力的產品。
(九)與會方支持深化水利政策對話、技術交流和經驗分享,加強水資源保護經驗交流及在中歐水資源平台、中國-歐盟水政策對話機制等框架下開展水利交流與合作,借鑑水質監控、污水處理、海水淡化等水資源保護管理經驗,並推動開展包括農業項目在內的相關合作項目。
(十)與會各方鼓勵在廢物無害化處置等方面開展交流,歡迎各方環保科研機構和企業本著自願原則探索開展務實項目合作。
(十一)與會各方鼓勵加強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在環境保護領域的合作,支持在黑山建立的中國-中東歐國家環保合作機制發揮更明顯作用,支持舉辦第二屆中國-中東歐國家環保合作部長級會議。
十、人文交流與地方合作
(一)與會各方強調有必要在性別平等、婦女就業和支持弱勢群體等方面加強社會凝聚力。
(二)與會方讚賞在保加利亞設立“16+1全球夥伴中心”,並願參與中心運營,為“16+1合作”提供政策、法律諮詢及智力支持。
(三)2020年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秘書處將繼續邀請中東歐國家高級別官員代表團、記者團訪華。
(四)感興趣的各方支持繼續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新聞發言人對話會,以加強交流與合作。
(五)與會各方支持在“16+1合作”框架下,繼續拓展17國文化和旅遊合作,提升互聯互通並促進人員流動,加強旅遊市場主體間的合作,支持文化和旅遊行業公共機構的專業合作。與會各方支持2020年在中東歐國家舉辦第六次16+1旅遊合作高級別會議、在塞爾維亞舉行第三屆16+1藝術合作論壇、在中東歐國家舉辦第三屆16+1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級論壇、在中東歐國家舉辦第二屆16+1圖書館聯盟館長論壇。各國重視文化創意領域合作,斯洛維尼亞將於2020年舉辦第五屆16+1文化創意產業論壇。
(六)與會各方支持加強“16+1合作”框架下旅遊領域合作。為加強合作和促進旅遊往來,歡迎克羅地亞舉辦的第四次16+1旅遊合作高級別會議設立“馬可·波羅旅遊獎”。各方支持中國與中東歐國家旅遊業多元化、全方位發展。與會各方支持和歡迎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在旅遊合作和相關設施投資方面簽署更多雙邊諒解備忘錄。
(七)與會各方支持進一步發展文化藝術項目,鼓勵其專家和藝術人員直接交往,以增進在文化藝術領域的友好關係與合作。
(八)為支持藝術創意潛力和創意產品及物品的交流,與會各方將共同探討在黑山設立16+1創意中心作為藝術交流平台的可能性。
(九)感興趣的各方注意到中國-中東歐國家出版聯盟的作用,將進一步推動出版機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升合作出版水平。
(十)與會各方歡迎中東歐國家同中方商簽電影合作攝製協定。
(十一)與會各方鼓勵廣播電視聯合製作、節目互播、人員培訓、電視節展等方面加強交流合作,促進廣播電視業發展。
(十二)與會各方支持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交流與合作,以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在促進經濟、科技、文化以及為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企業和創新者提供良好的智慧財產權環境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鑒於中歐在智慧財產權保護領域的合作,與會方願就共同關心的多種智慧財產權問題交換意見。
(十三)與會各方重申要為促進女性創業提供機會,願探討在羅馬尼亞設立16+1女性創業網路的可能性。
(十四)與會各方積極評價地方合作在推動中國-中東歐國家各領域合作深入發展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國-中東歐地方省州長聯合會繼續履行溝通協調職能。支持波赫於2020年在塞拉耶佛舉辦第五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首都市長論壇。
附錄:《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索非亞綱要》執行情況
1、2018年8月,16+1出版聯盟在中國北京正式成立。
2、2018年8月,第四次16+1舞蹈夏令營在匈牙利和克羅地亞舉行。
3、2018年9月,第四次16+1旅遊合作高級別會議在克羅地亞杜布羅夫尼克舉行。
4、2018年9月,16+1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級論壇在中國杭州舉行。
5、2018年9月,16+1文學論壇在中國寧波舉行。
6、2018年9月,首次中國-中東歐國家環保合作部長級會議在黑山波德戈里察舉行,16+1環保合作機制正式建立。
7、2018年9月,16+1能源項目對話與合作中心派工作組訪問匈牙利、立陶宛和拉脫維亞。
8、2018年10月,第三屆16+1交通部長會議在塞爾維亞貝爾格勒舉行。
9、2018年10月,第三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首都市長論壇在塞爾維亞貝爾格勒舉行。
10、2018年10月,首屆16+1健身氣功論壇在塞爾維亞舉行。
11、2018年10月,第五屆16+1高級別智庫研討會在北馬其頓共和國舉行。
12、2018年10月,“16+1實現綠色未來的多功能森林管理”特別活動在中國北京舉行。
13、2018年10月,中國投資論壇在捷克布拉格舉行。
14、2018年10月,16+1圖書館聯盟在中國杭州成立。
15、2018年10月,第二次中國-中東歐國家海關合作論壇在匈牙利布達佩斯舉行。
16、2018年11月,第三屆16+1創新合作大會在波赫塞拉耶佛舉行。
17、2018年11月,首屆16+1中小企業合作論壇在中國河北滄州舉行。
18、2018年11月,首屆16+1醫用產品器械論壇在捷克布拉格舉行。
19、2018年11月,首屆16+1央行行長會議在匈牙利布達佩斯舉行。
20、2018年11月,深圳—中東歐農業合作對接會在中國深圳舉行。
21、2018年11月,16+1農產品電商物流中心和展示館在中國深圳鹽田港正式揭牌。
22、2018年11月,16+1農業合作促進聯合會諮詢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在中國深圳舉行。
23、2018年11月,第二屆中國-中東歐物流合作秘書處聯絡員會議、16+1物流合作研討會在中國成都舉行。16+1物流合作秘書處參加中國成都國際供應鏈和智慧型物流展覽。
24、2018年12月,第十二次16+1國家協調員會議在中國北京舉行。
25、2018年12月,16+1獸醫研究中心在波赫塞拉耶佛正式揭牌。
26、2018年12月,16+1林業學術研討會在波蘭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第24次締約方大會期間舉行。
27、2018年,保加利亞電商平台16plus1cloud上線。
28、2019年3月,第十三次16+1國家協調員會議在克羅地亞薩格勒布舉行。
29、2019年4月,“16+1全球夥伴中心”在保加利亞成立。
30、2019年4月,第二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銀聯體理事會會議在克羅地亞舉行,其間簽署了“16+1銀聯體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合作倡議”。
31、2019年4月,“16+1中小企業協調機制”網站在克羅地亞上線。
32、2019年4月,莫斯塔爾經貿博覽會在波赫舉行。
33、2019年4月,第二屆16+1文化遺產論壇在中國河南洛陽舉行。
34、2019年4月,16+1舞蹈文化聯盟年會將在塞爾維亞貝爾格勒舉行。
35、2019年4月,16+1林業合作協調機制聯絡小組第三次會議將在波蘭舉行。
36、2019年5月,16+1聯合商會第五次會議將在克羅地亞舉行。
37、2019年5月,第四屆16+1農業部長會議和第十四屆16+1農業經貿合作論壇將在中國杭州舉行。
38、2019年5月,第二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文化藝術嘉年華”活動將在中國北京舉行。
39、2019年5月,第七屆16+1教育政策對話和第六次16+1高校聯合會會議將在羅馬尼亞蒂米什瓦拉舉行。
40、2019年5月,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將在中國北京舉行,歡迎中東歐16國作為主賓國出席。
41、2019年6月,中國-中東歐國家博覽會將在中國寧波舉行。
42、2019年6月,第四屆16+1海關檢驗檢疫合作對話會將在中國寧波舉行。
43、2019年6月,第五次16+1地方省州長聯合會工作組會議將在中國大連舉行。
44、2019年6月,第三屆16+1市長論壇將在中國寧波舉行。
45、2019年10月,第四屆16+1衛生部長論壇將在保加利亞舉行。
46、2019年10月,第三次16+1海關合作論壇將在波蘭索波特舉行。
47、2019年10月,第五次16+1旅遊合作高級別會議暨首次“馬可·波羅旅遊獎”頒獎儀式將在拉脫維亞里加舉行。
48、2019年10月,第四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首都市長論壇、中國-中東歐國家首都商會圓桌會和中國-中東歐國家旅遊合作聯合會年度會議將在阿爾巴尼亞地拉那舉行。
49、2019年10月,首屆16+1民用航空論壇將在捷克舉行。
50、2019年10月,第二屆16+1中小企業合作論壇將在中國河北滄州舉行。
51、2019年11月,第四屆16+1文化合作部長論壇將在北馬其頓共和國舉行。
52、2019年11月,16+1高級別金融科技論壇將在立陶宛舉行,其間將成立16+1金融科技協調中心。
53、2019年,第四屆16+1交通部長會議將在波赫舉行。
54、2019年,第二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銀聯體金融合作研討會將在中國舉行。
55、2019年,第三屆16+1大學生冰雪嘉年華將在中國舉行。
56、2019年,16+1大學生冬季運動節將在波赫舉行。
57、2019年,中國將繼續舉辦“未來之橋”16+1青年研修交流營活動。
58、2019年,第五屆16+1舞蹈夏令營、中東歐國家美術家採風創作活動、第二屆16+1爵士樂夏令營將在中國舉行。
59、2019年,第四屆16+1文化創意產業論壇將在匈牙利舉行。
60、2019年,第三屆16+1新聞發言人對話會將在中國舉行。
61、2019年,16+1國家投資促進機構聯繫機制第四次會議將在波蘭舉行。
62、2019年,中國投資論壇將在捷克布拉格舉行。
63、2019年,首次16+1促進女性創業大會將在羅馬尼亞舉行。
64、2019年,16+1青年知識競賽將在中國舉行。
65、2019年,16+1青年藝術攝影大賽將在中國舉行。
66、2019年,16+1出版聯盟將在北京舉行教育發展和出版創新論壇。
67、2019年,16+1智慧城市中心行動計畫啟動大會將在羅馬尼亞布拉索夫市特蘭西瓦尼亞大學舉行。
68、2019年,第四屆16+1創新合作大會將在塞爾維亞舉行。
69、2019年,計畫舉行第六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高級別智庫研討會。
70、2019年,計畫舉行中歐陸海快線海關通關便利化合作第五次工作組會議及專家研討會。
71、2019年,計畫舉行第三屆16+1物流合作秘書處聯絡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