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研究》是2015年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韋樟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研究
- 作者:韋樟清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2月
- 頁數:317 頁
- 定價:4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010143224
《中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研究》是2015年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韋樟清。
《中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研究》是2015年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韋樟清。內容簡介 《中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研究》以馬克思主義經濟學關於社會保障中政府與市場機制理論為指導,吸收借鑑西方經濟學相關知識...
《社會養老保險關係轉續機制研究/養老金研究系列叢書》是2020年4月1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昌平、殷寶明。內容簡介 《社會養老保險關係轉續機制研究/養老金研究系列叢書》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城鄉社會養老...
一、流動就業轉接與戶籍遷移轉接 二、跨地區轉接與跨制度轉接 三、“城鄉”轉接、“鄉城”轉接、“城城”轉接與“鄉鄉 轉接 第六節 城鄉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原則與路徑 一、城鄉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原則 二、城鄉基本養老...
《社會保險接續研究》是2015年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社會保險接續研究》主要研究社會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接續辦法出台後的地方歷史遺留問題及其他相關社會保險接續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國外城鄉社會保險接續...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09年12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的、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該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
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在中國有兩種情況。(1) 制度內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指在繳費期內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農民工)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或者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戶籍遷移時,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同...
1.實行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答:《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退役養老保險補助的覆蓋對象、計算辦法等,並重點對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流程作出了規定,這有利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職業年金轉移接續工作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一項新業務,經辦規程既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也包括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既涉及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也涉及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之間的轉移接續。
第四章通過考察中國人口老齡化現狀,重點討論城鎮企業職工、城鄉居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三大群體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五章重點關注全國統籌,建立精算模型對完善個人賬戶進行討論,並對現階段中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及模式進行...
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解決了參保人員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內跨地區流動轉移接續的問題。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實現全覆蓋,越來越多的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在城鄉間流動就業...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摘要)》是為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為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的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跨省")流動就業時養老...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實施以來,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總體運行平穩,較好地保障了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 6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為做好《暫行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在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不轉移參加試點期間的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改革前的個人繳費本息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有關...
關於印發《河北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年06月18日 冀人社發〔2015〕15號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河北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實施辦法(試行)》(冀人社發...
為規範我省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流動時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根據《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保障參保人員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順暢轉移接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
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相關政策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2009年12月28日 國辦發[2009] 66號)城鎮企業職3-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實現底線公平;其次,制度整合要實現制度簡化,要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為制度平台,將非公職人員養老保障依據其就業特點及繳費能力分別併入上述兩種類型:第三,養老保險制度整合要建立城鄉、地區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機制...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繳費憑證》《信息表》,見附屬檔案1、2),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匯至退役軍人安置地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憑證》《信息表...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制定的《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實施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
二、養老保險轉移接續階段問題分析 三、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階段問題分析 四、新生代農業轉移人口參保問題分析 五、農轉非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問題分析 六、養老保險相關配套法律政策問題分析 七、小結 第七章 新型城鎮化下農業轉移人口養老保險制度...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
《惠州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是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行的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生效時間是2010年1月1日。前言 政策全稱: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檔案號:國辦發66號 生效時間:2010年1月1日 檔案內容 一...
比如遼寧省規定,2015年年底前出台職業年金的具體實施辦法,並建設省級的信息平台,集中部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2015年至2017年,出台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之間流動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並做好待遇核定和...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
第五條 辦理參保人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社保機構應首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等有關規定,確定...
中國現行的是“退休金雙軌制”,有兩套並行的養老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吃皇糧的人民公僕”的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 機關事業單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