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景名勝區規制研究

中國風景名勝區規制研究

《中國風景名勝區規制研究》是2017年中國旅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宇。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風景名勝區規制研究
  • 作者:劉宇
  • 出版社:中國旅遊出版社
  • ISBN:978750325898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風景名勝區是我國資源保護與旅遊開發的重要空間,由於具有公共物品、外部性及自然壟斷等特徵,政府規製成為必需。但作為兼具保護與開發目標的區域空間及經濟組織,如何有效規製成為理論和政策上的難點。
《中國風景名勝區規制研究》的研究目的在於:第1,總結中國風景名勝區規制變遷的歷史過程;第二,分析風景名勝區規制變遷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第三,解釋風景名勝區規制失靈的原因;第四,探討風景名勝區規制未來的改進方向。
《中國風景名勝區規制研究》將風景名勝區視為一個功能不斷演進的地域規制綜合體,基於中國的具體實踐,借鑑有關國際經驗,主要運用規制經濟理論,比較系統地總結我國風景名勝區規制變遷的發展脈絡、問題,深入揭示我國風景名勝區規制失靈的主要原因,提出我國風景名勝區規制完善的方向。主要創新性結論如下:
第1,我國風景名勝區規制變遷是經濟體制變革背景下公共服務供給市場化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風景名勝區的組織形式由事業單位向企業形式轉化,並形成了公私企業並存的壟斷性市場結構。這場制度變革,實現了效率的改善,風景名勝區成為我國旅遊產業的核心要素和中國*重要的旅遊目的地。
第2,在風景名勝區規制變遷過程中,由於市場化改革快速啟動,計畫體制的理念殘留使得風景名勝區規制轉型明顯滯後於市場化實踐,規制的缺位和越位普遍存在,市場結構改革、競爭制度建立及規制結構改革都相對滯後,出現了諸多規制失靈現象。
第3,風景名勝區規制失靈的原因與規制激勵扭曲及規制治理結構失衡相關。中央政府在財政不足、規製成本過高等制度約束下決定了高能激勵機制和依賴地方規制的初始路徑。高能激勵機制促進了旅遊產業的發展並實現了風景名勝區的效率目標,但是,留下了公平問題未能解決,造成了一定的激勵扭曲。中央規制因橫向分權分散了規制效力,未能建立完善的規制體系,規制承諾的欠缺加劇了風景名勝區壟斷市場結構的形成,規制者傾向於壟斷企業的相機抉擇行為使得消費者集團和社區集團在規制治理中被邊緣化,進而在路徑依賴下形成地方占優的規制結構,造成了規制治理結構的失衡。在地方占優的規制治理結構和高能激勵機制的共同作用下,地方政府與企業之間出現聯合行為,成為規制失靈的根本原因。
第4,風景名勝區規制的改進方向,是確立平行推進的規制改革觀、通過分級規制規避激勵困境、完善規制治理結構、健全區域治理手段及基於市場的環境規制激勵手段等規制工具體系的建設等。

圖書目錄

1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研究意義
1.2 研究方法與框架
1.3 研究的創新及難點
2 風景名勝區規制研究述評
2.1 規制研究的理論基礎
2.2 風景名勝區規制的依據與類別
2.3 風景名勝區規制的目標與手段
2.4 風景名勝區規制的治理結構
2.5 美國國家公園制度的規制指向
2.6 簡單總結
3 風景名勝區規制的緣起及其變遷
3.1 規制形成階段
3.2 規制放鬆階段
3.3 再規制階段
4 風景名勝區規制失靈及其表現
4.1 規制中暴露的問題
4.2 規制失靈的總體特徵:規制轉型的滯後
4.3 規制失靈的直接後果
5 風景名勝區規制失靈的原因
5.1 規制失靈原因分析的理論工具
5.2 制度約束是規制失靈的直接誘因
5.3 高能激勵機制對激勵的扭曲
5.4 地方規制占優與規制治理結構失衡
5.5 激勵扭曲和治理失衡下的政企合謀
6 風景名勝區規制的案例研究:以黃山為例
6.1 案例選取的依據
6.2 規制模式及規制績效
6.3 規制形成的原因及規制失靈分析
7 風景名勝區規制改進的建議
7.1 平行推進的規制改革觀
7.2 分級規制
7.3 完善規制治理結構
7.4 健全規制工具體系,增強規制承諾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作者簡介

劉宇,女,北京人。現就職於北京聯合大學旅遊學院旅遊經濟系。北京大學區域經濟學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旅遊公共政策、城市旅遊、休閒與節事活動策劃。美國博林格林州立大學,(BGSU)一旅遊、體閒與節事活動策劃專業(TIEP)客座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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