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產資源報告(2021)

《中國礦產資源報告(2021)》是自然資源部於2021年10月21日發布的報告。

《報告》全面反映了2020 年以來中國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地質礦產調查評價等方面的新進展,礦產資源政策法規新變化,礦產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新舉措,科技創新、地球科學理論研究等方面的新動態,以及“一帶一路”國際地質礦產合作的新成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礦產資源報告(2021)
  • 發布時間:2021年10月21日
報告發布,內容介紹,

報告發布

2021年10月21日,自然資源部發布《中國礦產資源報告(2021)》。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凌月明出席發布儀式。

內容介紹

《報告》顯示,地質找礦不斷取得突破,兜底保障作用進一步夯實。常規油氣勘探不斷在塔里木盆地超深層、準噶爾盆地和四川盆地的新區、新層系取得新進展,非常規油氣在松遼盆地和川東南實現了頁岩油氣的多項勘探突破。2020年,中國石油、天然氣剩餘探明技術可采儲量已達36.19億噸、62665.78億立方米。非油氣礦產勘查新發現礦產地96處,其中大型29處,中型36處,小型31處。新增資源量(推斷)煤炭119.64億噸、鐵礦石0.99億噸、錳礦石3172.15萬噸、銅85.82萬噸、鉛鋅138.87萬噸、鋁土礦3.74億噸。
礦產資源管理改革不斷完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加快推進。頂層設計方面,2020 年以來,自然資源部繼續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修改工作,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領域立法。制度建設方面,全面落實《自然資源部關於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改革要求,儲量管理、礦業權出讓等各項配套改革舉措統籌推進。規劃編制方面,形成《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 年)》徵求意見稿,地方各級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穩步推進。礦業權管理方面,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嚴格控制協定出讓,實行油氣探采合一制度,積極推進“淨礦”出讓。2020年,新設探礦權、採礦權以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競爭方式出讓占比分別達到73%和超過80%。執法監管方面,加強和改進礦產執法,從嚴查處無證勘查採礦、越界勘查採礦和破壞性採礦等違反行為。加強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強化地質勘查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做好礦業權出讓登記信息公示公開,更好接受社會監督。
礦業綠色發展取得新進展,礦山生態環境持續好轉。大中型礦山數量占比突破20%,礦業產業集中度、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穩步提升。綠色勘查、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取得新進展。2020 年以來,我國積極開展礦山生態修復,支持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廢棄露天礦山恢復治理,中央財政分兩批共下達資金 20 億元支持 12 個省(區)開展黃河流域、 青藏高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著力解決對國家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態受益範圍較廣、嚴重影響人民民眾生產生活的歷史遺留礦山問題。
研究成果豐碩,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礦產資源領域研究成果顯著,多個項目取得突破性進展。圍繞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儲量管理等,頒布多項重要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礦產資源領域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持續推進,建立多個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創新中心。
創新交流合作方式,促進國際礦業合作走深走實。為克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礦產資源領域國際合作造成的影響,我國通過中國國際礦業大會、東協+3礦業高官磋商會等國際交流平台,積極保持與有關國家、國際組織的聯繫,推進地質礦產項目合作,進一步鞏固友好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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