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頒布
中國登山協會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管理辦法(試行)
文化體育
2011-5-30
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地建立與國內各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的聯繫,落實“服務、引導、規範”“的管理宗旨,推動我國登山戶外運動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應以推動全民健身事業為宗旨,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全民健身條例》,培育登山戶外市場,促進登山戶外事業穩步持續發展。
第三條中國登山協會與各俱樂部之間是業務指導關係。俱樂部根據其行政隸屬關係,可分別隸屬於地方各級登山協會、體育組織、行業體協、機關、團體、
企事業單位、學校等。
第四條登山戶外運動,包括高山探險、登山類戶外運動、攀岩攀冰、民眾登山、拓展運動等。
第五條中國登山協會戶外運動專業委員會,授權負責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的註冊與管理。本委員會由高山探險、攀岩攀冰、登山類戶外運動、民眾登山、拓展運動等方面的專家和技術骨幹組成。
第二章 俱樂部註冊
第六條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是開展民眾性登山戶外活動,普及登山戶外知識,提高登山戶外競技水平的基層組織,各類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均可向中國登山協會申請註冊。
第七條註冊俱樂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中國登山協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二)須經當地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當地民政部門或工商部門註冊登記;
(三)具備法人地位,或經法人授權、代表該法人的團體;
(四)積極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比賽和登山戶外運動的活動。
第八條註冊俱樂部的權利
(一)可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全國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會議;
(二)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可申請運動員註冊;
(四)可申請參加登山戶外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等級評定;
(五)可參加中國登山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比賽和培訓;
(六)可得到中國登山協會技術信息資料、技術諮詢、有關法令條例、活動信息等;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註冊俱樂部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登山協會章程和各項
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二)積極向會員和廣大登山戶外愛好者宣傳科學的戶外理念,促進和推廣登山戶外運動的健康發展;
(三)積極開展登山戶外運動,對中國登山協會的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承擔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的相關會議和活動;
(五)按照中國登山協會要求提供俱樂部的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條註冊程式
(一)俱樂部申請註冊,須經歷以下程式,並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2.經中國登山協會戶外運動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
(二)首次註冊的俱樂部須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法人或所代表法人的資格證明(社會團體登記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
3.非法人團體的,需提供法人的授權委託書;
4.保證執行中國登山協會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以及註冊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
5.俱樂部的基本情況。包括名稱、地址、資產狀況、從業人員和場地器材的配置基本情況等;
6.有關從業人員的資質情況。
(三)俱樂部註冊申請得到批准後,中國登山協會將在官方網站上公布名單。
(四)俱樂部應在法定工作日向中國登山協會提交入會申請,中國登山協會將在20日內答覆申請人是否批准註冊,準予註冊的,將於申請人之申請資料和手續齊備後30日內完成相關審批手續。
(五)註冊俱樂部退會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中國登山協會,協會收到通知之日視為該會員資格終止。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證據證明其宗旨、業務範圍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二)發起人或責任人正在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在申請中弄虛作假的;
(四)被當地體育主管部門、當地民政部門或工商部門吊銷註冊登記證書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 俱樂部等級
第十二條申請等級評定的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必須是在中國登山協會註冊的俱樂部。
第十三條中國登山協會根據俱樂部的規模、技術等級、場地器材、運營情況等將申請評定的俱樂部分為三個等級,從低到高為a級、aa級和aaa級。
第四章 俱樂部等級評定條件
第十四條申請成為a級俱樂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能夠行使a級俱樂部的權利,履行義務;
(二)承認《中國登山協會章程》,遵紀守法,以推動全民健身為己任,並有一定的社會影響;
(三)具有一名以上中級、二名以上初級技術人員(包括攀岩教練員、戶外運動指導員、高山嚮導、拓展培訓師等)和若干輔助技術人員(保護員、醫護人員等)的技術力量;
(四)正式註冊會員在50人以上,具有組織50人以上規模活動的技術力量和裝備器材;
(五)每年組織10次以上的登山戶外運動活動或比賽;
(六)有較規範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環保制度》、《會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活動組織規範》、《技術操作規範》等),並能嚴格執行;
(七)積極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比賽和登山戶外運動的活動;
(八)沒有因為人為原因導致重大傷亡事故的記錄。
第十五條申請成為aa級俱樂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能夠行使aa級俱樂部的權利,履行義務;
(二)已獲得a級的俱樂部;
(三)具有2名以上中級、4名以上初級技術人員(包括攀岩教練員、戶外運動指導員、高山嚮導、拓展培訓師等)和若干輔助技術人員(保護員、醫護人員等)的技術力量;
(四)成功組織或承辦過2次以上地區級或1次以上省級的登山戶外活動或比賽;
(五)有固定的場地和設施,具有組織60人以上規模活動的技術力量和裝備器材;
(六)積極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比賽和登山戶外運動的活動;
(七)沒有因為人為原因導致重大傷亡事故的記錄。
第十六條申請成為aaa級俱樂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能夠行使aaa級俱樂部的權利,履行義務;
(二)已獲得aa級的俱樂部;
(三)具有3名以上中級、5名以上初級技術人員(包括攀岩教練員、戶外運動指導員、高山嚮導、拓展培訓師等)和若干輔助技術人員(保護員、醫護人員等)的技術力量;
(四)具有組織每次100人以上登山戶外活動的技術裝備;
(五)擁有可供訓練、培訓、活動、比賽使用的場地,有承辦一般全國性比賽或活動的能力;
(六)積極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比賽和登山戶外運動的活動;
(七)沒有因為人為原因導致重大傷亡事故的記錄。
第五章 等級評定程式及年審
第十七條等級評定程式及年審
(一)註冊俱樂部申請等級評定,須經歷以下程式。
1.提交書面申請材料,並交納一定的評定費;
2.中國登山協會在接到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的申請後,將在1周內通知俱樂部收到申請。原則上,每半年評定一次;
3.評審工作由中國登山協會戶外運動專業委員會常委會負責,在詳細聽取(有條件時)、仔細閱讀有關申請材料(必要時實地考查)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決定評審結果,報中國登山協會批准;
4.中國登山協會批准戶外運動專業委員會常委會的評定結果後,通過等級評定的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其所有申請材料由中國登山協會統一保存歸檔,並由中國登山協會頒發證書;
5.只有通過a級俱樂部的,才能申請aa級、aaa級俱樂部。
(二)向中國登山協會提出等級評定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進行等級評定的申請書,其中須包括對《中國登山協會章程》承認的承諾、所開展的登山戶外運動的項目(攀岩、登山類戶外運動、高山探險、民眾登山、拓展訓練);
2.社會團體登記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學校俱樂部須有學校法人的簽字和法人單位公章;
3.所在地登山協會或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推薦信。特殊情況(無登山協會,或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暫不行使對本項目管理許可權)下,可由具有等級的兩家以上的俱樂部或從業機構進行推薦;
3.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的性質、業務範圍;
4.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環保制度》、《會員管理制度》、《活動組織規範》和《技術操作規範》);
5.俱樂部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名單及其資質(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在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中擔當的技術工作、受專業技術教育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工作或技術簡歷、主要成就、照片1張等);
6.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的正式註冊人數、開展活動情況(活動性質、次數和人數)、場地、裝備、經費基本情況、以往重大事故及簡要技術分析;
7.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的具體位置,聯繫方式。
第十八條年審程式
中國登山協會每年年末將對評定了的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進行年審覆核,俱樂部及相關從業機構須按時(12月1日-12月15日)提供年度俱樂部資料,並交納一定的年審費用。
要求提供的書面材料,報告年度工作情況,內容包括:
(一)組織變更情況(包括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名單及其資質變更情況);
(二)活動概況、賽事情況、經濟狀況、環保工作情況;
(三)受獎情況;
(四)重大事故報告;
(五)對我協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章 等級管理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降級並收回原等級證書;
(一)俱樂部情況變化,不再滿足原等級條件要求的;
(二)不能履行其所承擔義務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註銷並收回等級證書:
(一)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行為並被處罰的;
(二)獲得認證的服務項目不再向社會提供服務的;
(三)因人為因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持有證書的俱樂部申請註銷的。
第二十一條認證機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暫停使用等級證書:
(一)等級證書超過有效期,未申請複審的;
(二)未按照規定使用等級證書的;
(三)有違反中國登山協會要求的;
(四)監督審查結果證明獲得認證的服務項目提供的服務不符合認證要求的,但不需要立即撤銷認證證書的。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讓、買賣、偽造、冒用等級證書。
第七章 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俱樂部的權利
(一)a級俱樂部的權利
1.可宣傳、懸掛中國登山協會頒發證書;
2.可參加中國登山協會舉辦的有關活動和比賽,並享有參加培訓、服務的優先權;
3.可得到中國登山協會技術信息資料、技術諮詢、有關法令條例、活動信息等;
4.可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出國考察、對外交流活動。
(二)aa級俱樂部的權利
1.可宣傳、懸掛中國登山協會頒發證書;
2.可參加中國登山協會舉辦的有關活動和比賽,並享有參加培訓、服務的優先權;
3.可得到中國登山協會技術信息資料、技術諮詢、有關法令條例、活動信息等;
4.可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出國考察、對外交流活動;
5.有申請承辦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各類全國性活動的權利;
6.有申請承辦中國登山協會主辦的c級全國性比賽的權利。
(三)aaa級俱樂部的權利
1.可宣傳、懸掛中國登山協會頒發證書;
2.可參加中國登山協會舉辦的有關活動和比賽,並享有參加培訓、服務的優先權;
3.可得到中國登山協會技術信息資料、技術諮詢、有關法令條例、活動信息等;
4.可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出國考察、對外交流活動;
5.有申請承辦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各類全國性活動的權利;
6.有申請承辦中國登山協會主辦的b級、c級全國性比賽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俱樂部的義務
(一)a級俱樂部的義務
1.遵守中國登山協會章程,執行中國登山協會相關規定;
2.協助中國登山協會進行推動當地登山戶外運動的有關工作;
3.須每年向中國登山協會書面報告年度工作情況,包括:組織變更情況、活動概況、經費基本情況、重大事故報告、環保工作情況等;
4.按有關規定進行年審。
(二)aa級俱樂部的義務
1.遵守中國登山協會章程,執行中國登山協會相關規定;
2.協助中國登山協會進行推動當地登山戶外運動的有關工作;
3.須每年向中國登山協會書面報告年度工作情況,包括:組織變更情況、活動概況、經費基本情況、重大事故報告、環保工作情況等;
4.積極宣傳和開展登山戶外活動,積極支持和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各類比賽和活動;
5.積極培養高水平運動員,提高登山戶外運動競技水平;
6.向中國登山協會提交承辦的比賽或活動的計畫及完成情況、費用使用情況,接受中國登山協會的指導和檢查;
7.承擔中國登山協會委託的工作;
8.按有關規定進行年審。
(三)aaa級俱樂部的義務
1.遵守中國登山協會章程,執行中國登山協會相關規定;
2.協助中國登山協會進行推動當地登山戶外運動的有關工作;
3.須每年向中國登山協會書面報告年度工作情況,包括:組織變更情況、活動概況、經費基本情況、重大事故報告、環保工作情況等;
4.積極宣傳和開展登山戶外活動,積極支持和參加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各類比賽和活動;
5.積極培養高水平運動員,提高登山戶外運動競技水平;
6.向中國登山協會提交承辦的比賽或活動的計畫及完成情況、費用使用情況,接受中國登山協會的指導和檢查;
7.承擔中國登山協會委託的工作;
8.按有關規定進行年審。
第八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為登山戶外運動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俱樂部,中國登山協會將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二十六條對違反中國登山協會章程和有關管理規定,對登山戶外運動的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或給中國登山協會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俱樂部,中國登山協會將按規定予以處罰直至終止其註冊資格。
第二十七條因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俱樂部將自動喪失全部資格,不再享有任何權利義務。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中國登山協會。
第二十九條各級地方登山協會、行業體協登山協會可參照本《管理辦法》,制定各級地方俱樂部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2011年度全國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註冊登記表
俱樂部名稱
法定
代表人
法 定
代表人
照 片
批准成立
機關
法人登記證書號碼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網 站
e-mail
注 冊 地
省 市
隸屬單位
俱樂部類型
政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
國有企業私營企業外資企業 其 他
俱樂部2011年度計畫:
俱 樂 部 專 職 技術人員
姓名
證書編號
資質等級
從業項目
與俱樂部協
議起止日期
聯繫辦法
俱 樂 部 注 冊 運動員
姓名
註冊號
性別
出生日期
聯繫辦法
與俱樂部協
議起止日期
備註
俱樂部負責人
簽 章:
(俱樂部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