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登山協會攀岩教練員培訓管理辦法

《中國登山協會攀岩教練員培訓管理辦法》是為滿足現階段攀岩運動高水平發展需求,提升我國攀岩教練員的綜合執教水平,推動我國攀岩運動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中國登山協會牽頭制定的管理辦法。

2023年8月24日,《中國登山協會攀岩教練員培訓管理辦法(試行)》公布。

發展歷史,試行全文,

發展歷史

2023年8月24日,《中國登山協會攀岩教練員培訓管理辦法(試行)》公布。

試行全文

中國登山協會攀岩教練員培訓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攀岩教練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訓練工作水平,促進攀岩項目發展,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體育教練員崗位培訓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攀岩教練員等級體系及相應培訓班由高到低為:A級、B級、C級、D級和E級。
第三條 E級攀岩教練員培訓
(一)培訓對象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品德端正;
2.已滿十八周歲,身體健康;
3.熱愛攀岩事業並致力於從事攀岩運動。
(二)執教對象
處於攀岩啟蒙階段的少年兒童,其中女子3-8歲,男子3-9歲。
(三)申請材料
1.包含運動經歷和教育經歷在內的個人簡歷。
2.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健康證明原件(在6個月有效期內)。
3.個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白底電子版照片1張。
4.個人有效證件正反面電子版照片。
(四)考核發證:完成培訓並通過考核的可以獲得E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第四條 D級攀岩教練員培訓
(一)培訓對象
持有E級攀岩教練員證書,持續從事攀岩訓練教學工作滿一年者。
(二)執教對象
處於攀岩接觸訓練階段的青少年,其中女子9-13歲,男子10-13歲;中國小業餘運動員;業餘俱樂部學員等。
(三)申請材料
1.包含運動經歷和教育經歷在內的個人簡歷。
2.E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3.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健康證明原件(在6個月有效期內)。
4.個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白底電子版照片1張。
(四)考核發證:完成培訓並通過考核的可以獲得D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五)年滿18周歲的運動員,獲得攀岩項目“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的,經中國登山協會認定,可以直接報名參加D級攀岩教練員考核。
第五條 C級攀岩教練員培訓
(一)培訓對象
持有D級攀岩教練員證書,持續從事攀岩訓練教學培養工作滿兩年者。
(二)執教對象
業餘高水平運動員;攀岩後備人才;地市州攀岩運動員等。
(三)申請材料
1.現工作單位推薦信或執教經歷證明檔案。
2.D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3.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健康證明原件(在6個月有效期內)。
4.個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白底電子版照片1張。
(四)考核發證:完成培訓並通過考核的可以獲得C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經中國登山協會認定,可以直接報名參加C級攀岩教練員考核:
1.年滿25周歲的運動員,獲得攀岩項目“運動健將”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的;
2.入選國家攀岩隊並連續在隊集訓1年以上的運動員;
3.在國家攀岩隊連續任教半年以上的教練員。
第六條 B級攀岩教練員培訓
(一)培訓對象
持有C級攀岩教練員證書,持續從事攀岩訓練教學培養工作滿兩年者。
(二)執教對象
國少隊隊員;省市、職業俱樂部運動員;高校高水平運動員等。
(三)申請材料
1.現工作單位推薦信或執教經歷證明檔案。
2.C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3.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健康證明原件(在6個月有效期內)。
4.個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白底電子版照片1張。
(四)考核發證:完成培訓並通過考核的可以獲得B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經中國登山協會認定,可以直接報名參加B級攀岩教練員考核:
1.年滿25周歲,代表國家攀岩隊參加過奧運會或亞運會的運動員;
2.入選國家攀岩隊並連續在隊集訓2年以上的運動員;
3.在國家攀岩隊連續任教1年以上的教練員。
第七條 A級攀岩教練員培訓
(一)培訓對象
持有B級攀岩教練員證書,持續從事攀岩訓練教學培養工作滿四年,且中國登山協會推薦者。
(二)執教對象
精英運動員;國家隊隊員;職業俱樂部運動員等。
(三)申請材料
1.現工作單位推薦信或執教經歷證明檔案。
2.B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3.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健康證明原件(在6個月有效期內)。
4.個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白底電子版照片1張。
(四)考核發證:完成培訓並通過考核的可以獲得A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經中國登山協會認定,可以直接報名參加A級攀岩教練員考核:
1.年滿25周歲的運動員,獲得攀岩項目“國際運動健將”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
2.入選國家攀岩隊並連續在隊集訓3年及以上的運動員;
3.在國家攀岩隊連續任教1屆奧運或亞運及以上的教練員。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培訓結束後不予參加考核,須在下一次培訓時重修全部培訓課程方可參加考核:
(一)曠課、遲到、早退累計滿2次;
(二)請假累計滿4課時;
(三)培訓期間違反法律法規或其他培訓紀律規定。
第九條 考核有一門及以上不合格的,培訓結束後只髮結業證明,不發攀岩教練員證書。
第十條 以欺騙或不被允許的方式影響考核結果的,中國登山協會可以對考核結果做無效處理;造成不良影響的,中國登山協會可以暫停直至禁止其參加中國登山協會舉辦的各級各類培訓,暫停期最長為兩年;情節嚴重的,終身不得參加中國登山協會舉辦的各級各類培訓。
第十一條 攀岩教練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報名參加高一級別的攀岩教練員培訓;
(二)在中國登山協會認證的機構從事教學訓練工作;
(三)參加中國登山協會主辦的各級各類賽事、集訓、訓練營等活動;
(四)受中國登山協會選派參加國際賽事、培訓、會議等活動。
第十二條 攀岩教練員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國登山協會章程》及其他規定;
(二)積極提升自身修養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自覺維護攀岩項目和教練員的形象。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登山協會可以撤銷其攀岩教練員證書:
(一)違反教練員職業道德並造成不良影響;
(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中國登山協會規章規定;
(三)因違反反興奮劑、賽風賽紀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等受到處罰;
(四)存在偽造學歷、資歷、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四條 《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中的教練員職務等級由高到低為:國家級、高級、中級和初級。
攀岩教練員等級體系與教練員職務等級並行,按一定條件進行轉換。
第十五條 申請國家級、高級、中級和初級攀岩教練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年滿18周歲(含18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與社會公德;
(三)具有良好道德素養,身體健康,熱愛攀岩事業;
(四)接受中國登山協會的監督與管理,自願承擔中國登山協會指派的各項工作任務;
(五)積極參與中國登山協會組織的培訓、比賽和研討等活動;
(六)無不良參賽記錄,無不良執教經歷,無興奮劑違規記錄,無犯罪記錄。
第十六條 申請初級攀岩教練員所需要的具體條件:
(一)從事攀岩教練員工作年滿2年及以上;
(二)熱愛攀岩項目,致力於攀岩項目的推廣、普及,期望提高理論知識、技能的攀岩從業人員、學校體育教師及其他攀岩愛好者;
(三)取得中國登山協會D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四)應具備的能力:
1.較為系統地掌握攀岩項目技能傳授和鍛鍊指導方法,具備青少年攀岩訓練所需的教育學、訓練學等基本知識;
2.具備制定中短期教學計畫的能力;
3.具備獨立指導初學者掌握攀岩項目基本技術、戰術的能力;
4.具備幫助和指導攀岩項目青少年運動員提升攀岩水平的能力;
5.熟悉攀岩項目的競賽組織與規則,具有組織教學訓練和帶隊參賽的能力。
第十七條 申請中級攀岩教練員所需要的具體條件:
(一)取得中國登山協會C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二)有地市州級以上專業隊從教經歷,帶訓隊員中至少有3名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或1名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
(三)應具備的能力:
1.系統地掌握攀岩項目技能傳授和鍛鍊指導方法,具備青少年攀岩訓練所需的教育學、訓練學等基本知識;
2.具備制定中長期教學計畫的能力;
3.具備獨立指導攀岩項目高水平青少年運動員訓練的能力;
4.具備指導提高參賽運動員技術、戰術水平的能力;
5.熟悉攀岩項目的競賽組織與規則,具有組織小型賽事的能力。
第十八條 申請高級攀岩教練員所需要的具體條件:
(一)取得中國登山協會B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二)有省、市級以上專業隊從教經歷;帶訓隊員中至少有3名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或1名獲得“運動健將”稱號,或帶訓隊員在全國賽(中攀聯賽、錦標賽等)中取得前三名或在全運會中取得前六名的成績;
(三)應具備的能力:
1.具備指導高水平運動員提高技術、戰術水平及參加全國比賽的能力;
2.具備根據運動員不同能力、年齡,針對特定賽事,制定備賽方案的能力;
3.具備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運動員個體水平分析能力及相關科學研究成果;
4.積極從事攀岩訓練教學系統理論研究,具備承擔中級攀岩教練員崗位培訓任務的能力。
第十九條 申請國家級攀岩教練員所需要的具體條件:
(一)取得中國登山協會A級攀岩教練員證書;
(二)有執教國家級以上專業隊經歷;帶訓隊員中至少有3名獲得“運動健將”稱號或1名獲得“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或帶訓隊員在全國賽(中攀聯賽、錦標賽等)中取得冠軍、在全運會中取得前三名或在世界性比賽中取得前六名的成績;
(三)具備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積極從事攀岩訓練教學系統理論研究;
(四)應具備的能力:
1.具有指導優秀運動員提高技術、戰術水平、參加國際賽事的能力;
2.具備根據運動員不同能力、年齡,針對特定賽事,制定備賽方案的能力;
3.具備較強的科研能力,有重要科研成果或專著;
4.積極從事攀岩訓練教學系統理論研究,具備承擔中、高級攀岩教練員崗位培訓任務的能力。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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