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共七章。第一章導論,包括研究背景和選題意義、國內外相關研究綜述、研究思路、研究架構和研究方法、研究重點和難點和主要創新點。
第二章新股發行的理論基礎。通過兩組概念的辨析,即制度、體制和機制以及監管、管制和準入,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對新股發行進行更豐富更全面的詮釋;在此基礎上對新股發行監管的必要性進行了經濟學和法學理論的分析。
第三章新股發行的內涵與外延。通過對新股發行的內涵及特徵的闡述,論述了新股發行是一個包括新股募集與承銷、新股發行估值以及新股準入的綜合性概念。在辨析新股發行與IPO異同的基礎上,引入新股發行市場的概念,並通過兩種不同新股發行理念及其市場準入體制的比較,拓展新股發行內涵。
第四章海外新股發行借鑑與考察。通過對海外成熟市場金融監管模式、證券監管模式以及新股發行內容及特徵(以美國為例)的考察,歸納出海外市場新股發行的一般經驗以及對中國市場的啟示。
第五章中國新股發行回顧、問題與原因。圍繞新股發行的內涵,對中國新股發行的三大內容(新股發行上市審核制、新股發行方式以及新股發行定價等),按照歷史演變的邏輯次序進行回顧與梳理,並對它們所發揮的作用進行客觀評價。重點分析了新股發行產生的五大問題,並從市場定位偏差、股權分置、監管越位以及缺乏層次的市場結構進行剖析和解讀。
第六章中國新股發行改革與探索。在改革目標和原則的指導下,在分析新股發行改革重要意義的基礎上,提出包括建立健全證券市場法律制度,完善證監會的市場監管權,培育契約精神和證券市場信用機制,構建有中國特色“一主三輔”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四大措施及其實現路徑。並在建立健全證券法律制度、強化市場監管權以及培育市場信用機制的基礎上,提出適時推出豁免發行制度以及分階段建立中國特色的“一主三輔”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等創新性措施。
第七章主要結論與待探討的問題,對該書主要觀點作簡單小結,並展望該書未來研究的趨勢。
作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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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和選題的意義 二、關於研究對象的說明 三、國內外相關研究綜述 四、研究思路、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 五、研究重難點及其研究創新點 | 第一節 新股發行:制度、體制與機制之辨 第二節 新股發行:監管、管制與準入之辨 第三節 新股發行的理論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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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新股發行內涵 第二節 新股募集與承銷 第三節 新股估值與定價 第四節 新股發行市場 | 第一節 海外市場監管與新股發行 第二節 海外新股發行的基本經驗 第三節 海外新股發行對中國的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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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新股發行演進及評價 第二節 新股發行產生的主要問題 第三節 新股發行問題產生的原因 | 第一節 新股發行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 第二節 新股發行改革發展的目標與原則 第三節 新股發行改革發展的思路 第四節 新股發行改革發展的路徑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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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背景
新股發行關係到整個資本市場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影響深遠。作為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之一,新股發行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不僅影響著證券的發行價格,還制約著發行市場短期價格形成;不僅對交易市場的走勢形成制約,還影響到證券市場整體的估值水平。無論是成熟還是新興市場,都建立了較為完備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目的是通過對有價證券發行上市行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護投資者利益,實現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中國新股發行的改革與完善,對於發揮資本市場投融資功能,推動落實國家大力發展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全面振興中國股市,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實現中國股市由大國向強國轉變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基於此,《中國新股發行系統化改革研究》探索了中國新股發行對市場帶來的特殊影響及其改革發展的路徑。
作品思想
該書系統分析了新股發行的相關理論與實踐問題,關於中國新股發行改革發展有以下若干主要結論。
一、作為股票市場的重要基礎性環節,新股發行受到整個股票市場運行規律的影響和制約,新股發行與股市具有自動調節功能,即股票市場向好,則對發行有利,新股發行成功率高;股市下行,則可能導致新股發行失敗。股指的波動有其自身的運行規律,試圖通過新股發行政策的改變人為干預股市,是因果顛倒,會擾亂股指自身的運行規律,放大市場風險,不僅不利於股票市場自身穩定和效率的發揮,而且還會割裂股票市場與實體經濟的天然聯繫。
二、充分發揮股票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功能有利於新股發行效率的提高。通過構建和完善證券市場以及資本市場制度體系,達到理順體制、轉換機制的目的。因而能夠彌補市場內生性缺陷,發揮競爭、價格機制配置資源的功能,減少或者消除非市場機制因素造成的外生性缺陷的影響,糾正發行市場錯配、漏配造成的資源浪費。
三、從理論上看,無論是解決市場的外部性問題、有效供給以及信息不對稱和競爭不充分等問題,通過政府的力量可以得到較大程度的改善。從實踐上來看,儘管會有監管失靈,但世界幾乎所有市場(包括西方成熟資本市場)都不同程度採取了市場干預政策和手段,完全自由和放任的政策並不存在。以“新興加轉軌”為特徵的中國市場各方面制度基礎還很薄弱,參與者成熟度不高,在較長的時間裡仍然需要政府對新股發行市場的監督和管理。
四、為防止或者儘可能地減少監管失靈情況出現,政府對於新股發行市場的監管應該遵循“三公”的原則,依法管理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市場化原則、政府管理與自律管理原則和保護投資者等原則,通過法律制度、信用制度、中介機構和機構投資者的治理改善,來維護髮行市場良好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提高發行市場的融資效率。
五、中國新股發行改革應該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致力於放鬆政府對新股發行的管制,逐步恢復股票市場對新股發行的天然調節作用,從根本上改變帶有明顯行政干預和行政保護的政策市的特徵。通過明確定位,中國證券監管機構應該從新股發行價格干預、控制發行過會節奏以及干預企業發行上市進程轉變到規則制定、市場監管以及懲治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上來。面向市場化改革應該從人為扭曲的新股發行市場供求關係著手,放開發行市場,取消上市資源供給控制,消除上市資源稀缺,從而恢復發行市場的供求均衡。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李哲,江西省九江人。華中師範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2—2003國家公派在德國德勒斯登大學作普通訪問學者。2010年獲武漢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學術研究範圍:市場經濟理論與實踐,政府監管與資本市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