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地理分區
分區依據
綜合地理位置、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的特點,可以把我國劃分為四大地理區域,即
北方地區、
南方地區、
西北地區和
青藏地區。其中,
秦嶺、淮河一線是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的
分界線。
大興安嶺-
陰山-
賀蘭山為北方地區和西北地區的分界線。我國青藏地區和西北地區,北方地區,南方地區的分界線,大致以第一級階梯和第二級階梯的分界線。
我國的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在地形、氣候、河流流量和植被類型等方面均有明顯差異;受自然環境的影響,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的人們,在生產方式、生活習慣、文化傳統等方面也有很大差異。
影響因素
界線A:(大興安嶺-陰山-賀蘭山)主導因素是
季風與非季風的分界線和400mm年等降水量線
界線B:(秦嶺—淮河):大致與1月份0℃等溫線、800mm年等降水量線重合;主導因素是氣候(氣溫、降水)。
六大地理分區
六大地理分區的來源
1949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全國先後設立華北、東北、西北、華東、中南、西南
六大行政區,簡稱
大區。華北由中央直轄,東北設人民政府,其他各大行政區設軍政委員會。大區設
人民政府或
軍政委員會,是一級地方政府,分別管轄若干省級行政單位。1952年,六大行政區改設行政委員會,僅作為中央的派出機構監督地方政府,本身不再是一級地方政權。為了加強集中統一領導,1954年,撤銷六大行政委員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地區改由中央直轄。這一划分方式影響比較深遠。
區劃(按1945---1954年行政區劃)
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
中南地區(河南省、
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西南地區(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
西北地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全國電話國內長途區號就形成按區域編號布局,可以看出其中明顯的規律:
首都北京:1
直轄市上海:21 直轄市天津:22 直轄市重慶:23
華北區——大區交換中心:23(北京兼任,空缺的23給了重慶直轄市)
河北省交換中心(石家莊311)及地區交換中心: 31×、33× 河北省縣交換中心:32××、34××
山西省交換中心(太原351)及地區交換中心: 35× 山西省縣交換中心:36××
河南省交換中心(鄭州371)及地區交換中心: 37×、39× 河南省縣交換中心:38××、30××
遼寧省交換中心(瀋陽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41× 遼寧省縣交換中心:42××
吉林省交換中心(長春431)及地區交換中心: 43× 吉林省縣交換中心:44××
黑龍江省交換中心(哈爾濱451)及地區交換中心: 45× 黑龍江省縣交換中心:46××
內蒙古自治區交換中心(呼和浩特471)及地區交換中心: 47× 內蒙古縣(旗)交換中心:48××
江蘇省交換中心(南京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51× 江蘇省縣交換中心:52××
山東省交換中心(濟南531)及地區交換中心: 53× 山東省縣交換中心:54××
安徽省交換中心(合肥551)及地區交換中心: 55× 安徽省縣交換中心:56××
浙江省交換中心(杭州571)及地區交換中心: 57× 浙江省縣交換中心:58××
福建省交換中心(福州591)及地區交換中心: 59× 福建省縣交換中心:50××
預留台灣區——大區交換中心台北:26
台灣省交換中心(台北)及地區交換中心: 61× 台灣省縣交換中心:62××
原來空缺的號碼資源除預留台灣省外,作為填補號碼資源空缺使用,63×以後號碼出山東、雲南、廣東的區號里
湖北省交換中心(武漢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71× 湖北省縣交換中心:72××
湖南省交換中心(長沙731)及地區交換中心: 73× 湖南省縣交換中心:74××
江西省交換中心(南昌791)及地區交換中心: 79× 江西省縣交換中心:70××
廣東省交換中心(廣州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75× 廣東省縣交換中心:76××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換中心(南寧771)及地區交換中心: 77× 廣西壯族自治區縣交換中心:78××
海南省成立後使用西藏區號剩餘的898
四川省交換中心(成都兼)及地區交換中心:81×、83× 四川省縣交換中心:82××、84××
貴州省交換中心(貴陽851)及地區交換中心: 85× 貴州省縣交換中心:86××
雲南省交換中心(昆明871)及地區交換中心: 87× 雲南省縣交換中心:88××
西藏自治區交換中心(拉薩891)及地區交換中心: 89× 西藏自治區縣交換中心:80××
陝西省交換中心(西安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91× 陝西省縣交換中心:92××
甘肅省交換中心(蘭州931)及地區交換中心: 93× 甘肅省縣交換中心:94××
寧夏回族自治區交換中心(銀川951)及地區交換中心: 95× 寧夏回族自治區縣交換中心:96××
青海省交換中心(西寧971)及地區交換中心: 97× 青海省縣交換中心:98××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換中心(烏魯木齊991)及地區交換中心: 99× 新疆縣交換中心:90××
七大地理分區
七大自然地理分區的基本依據,一是中國自然地理區劃方面眾多專家多年的科研成果,二是全國高校地理專業師生普遍使用的《中國自然地理》教材,三是根據長期以來中學地理教材《中國地理》編寫中形成的共識。
區劃:
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福建省、台灣省)
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西南(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西部阿拉善盟)
註:亦有在此基礎上將內蒙古自治區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劃入東北地區的劃分方式
四大經濟分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重慶市、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