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方數據發展報告(2023年)

《中國地方數據發展報告(2023年)》是2023年12月13日,清華大學發布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地方數據發展報告(2023年)
  • 發布單位:清華大學
發布歷程,內容解析,

發布歷程

2023年12月13日,清華大學發布《中國地方數據發展報告(2023年)》。

內容解析

《報告》緊扣中國數據發展實際,從可持續、創新、生態的概念和基礎理論出發,創造性提出“可持續數據發展生態模型”,該模型堅持以人為本原則,以數據要素化為主線,堅持數據創新套用目的,把握數據要素流通等關鍵環節,夯實數據資源建設基礎,發揮數據基礎設施支撐作用,重視數據治理與安全保障,以期推動形成充分供給、高效流通、創新套用、安全合規的數據發展格局。
《報告》以“可持續數據發展生態模型”為基礎,遵循客觀性、導向性、實效性原則,構建了中國地方數據發展指數(Data Development Index, DDI),該指數包括數據創新套用、數據要素流通、數據資源建設、數據基礎設施、數據治理與安全共5項一級指標,以及16項二級指標,綜合評價了全國31個省級地方數據發展情況。
《報告》顯示,全國地方數據發展指數(DDI)均值為0.41,北京最高(0.61)。其中,直轄市通道:北京、上海進入引領型(均值為0.59)梯隊,天津、重慶位於突破型(均值為0.43)梯隊;省域通道:浙江、山東、廣東、江蘇邁入引領型(均值為0.59)梯隊,福建、貴州、四川、湖北、廣西、安徽、湖南、河北、江西、海南、河南處於突破型(均值為0.43)梯隊,遼寧、山西、陝西、雲南、吉林、黑龍江、甘肅、內蒙古、新疆進入進取型(均值為0.32)梯隊,寧夏、青海、西藏位於追趕型(均值為0.26)梯隊。
《報告》認為,我國地方數據發展生態正在形成,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整體發展水平不高,呈現“東-中-西”梯度發展格局。“雁陣效應”漸成燎原之勢,數據創新套用水平穩步提升,數據要素流通體系逐步完善,數據資源體系加快建立,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加速推進,數據治理與安全體系初步形成。“頭雁示範”引領數據發展,北京、浙江、上海、山東、廣東、江蘇發揮自身優勢,先行先試,創造諸多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經驗,成為全國數據發展創新中的佼佼者。
《報告》發現,一是各地數據創新套用水平均穩步提升,通過場景驅動、數實融合、創新套用,實現數據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政務服務提質增效、社會資源最佳化配置、文化創新傳承、生態文明綠色可持續發展。
二是數據發展與地方經濟水平正相關,數據資源與經濟發展雙向賦能,良好的經濟基礎聚集更優數字人才和技術,單位數據資源價值釋放更充分,反向賦能經濟發展。引領型地方單位數據資源GDP產出均值為200億元/EB,其他梯隊地方集中於120億元/EB左右。
三是數據流通效率與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正相關,構建適應數據要素特徵、促進數據流通利用、發揮數據價值效用的數據基礎設施,為數據連線、處理、流通提供有力支撐,二者共同促進地方數據發展水平提升。
四是數據發展主要依靠政策牽引帶動,地方數據發展相關政策法規、標準及配套規則,初步形成組合、集成效應,成為數據價值釋放的重要推動力。
五是數據供給與需求結構性矛盾突出,經濟社會對高質量、高價值數據的需求與不平衡不充分數據供給之間的矛盾,制約著當前各地數據發展,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發展中的矛盾,推動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
六是數據場外流通占據主導位置,單一數據流通模式難以滿足多元市場需求,場外場內長期並存成為必然,要構建適宜數據特性及其運動規律的市場結構和市場規則,推動充分生產、合理分配、高效流通、自由消費。
《報告》展望未來五大方面:一是吃改革飯、走開放路,發展數據生產力。推進數據發展一項極具開創性、挑戰性的系統工程,面臨理論困境、能力困境、話語困境,根子在思想認識,關鍵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聚焦堵點、痛點和難點,掃除思想障礙,破除制度藩籬,解放和發展數據生產力。
二是數據為民、普惠共享,增強數據用益獲得感。大數據是大家的數據,強化“數據為民、數據富民、還數於民”理念,加快數據基礎制度建設,讓數據要素作用惠及最廣大的人民民眾,使之享有更可持續的數據收益,切實實現數據要素化的終極目的。
三是把握規律、營造環境,培育可持續數據生態。把握數據特性與規律,樹立數據治理思維,推動各行業數位化發展能力建設,提升公眾數字素養,培育有利於數據要素更好發揮作用的社會環境,實現可持續數據發展生態。
四是要素協同、數實融合,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以數據開放、共享、流通為主要途徑,促進數據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傳統要素相融合,以價值創造為主線,重構數據歸集、流通與開發利用的價值生態網路,加大理論供給、制度規則供給,促進全要素協同,實現深度數實融合的發展範式。
五是多元共治、共創價值,構建數據發展共同體。構建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的數據協同治理體系,構建“多元共治、價值共創、利益均衡、責任共擔”的數據發展共同體,促進公共數據與非公共數據融合,規範場內交易與場外流通機制,推動國內國際數據有序流動,形成充分供給、高效流通、創新套用、安全合規的數據發展格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