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成立
2019年1月31日,中國共產黨臨滄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2、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部署,研究解決經濟社會中的體制機制問題,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諮詢意見和政策建議。
3、負責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負責審核市級機關各部門和縣區機構改革方案;承擔市級以下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指導、協調工作。
4、負責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負責審核市級和縣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承擔市級以下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指導、協調工作。
5、負責擬訂市紀檢監察機關、市委工作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府工作部門、市政協機關、市級各人民團體機關、市級各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意見;負責督促指導縣區科級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設定與調整。
6、負責全市行政事業編制總量管理,負責擬訂全市各級行政、事業編制總量分配方案。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指導縣區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情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情況、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的評估及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8、負責全市機構編制基礎資料庫和信息化建設,承擔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市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機構“政務”、“公益”中文域名註冊的初審工作。
9、負責市級機關和市委編委辦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民眾團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和市級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實施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績效評估工作。組織開展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社會服務。負責督促指導縣區登記管理機關做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
10、負責聯繫省駐臨機構的機構編制工作。
11、承辦市委和市委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承擔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性協調和督察督辦;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和內部督查,督促重點工作和領導批示的落實。參與開展機構編制管理中涉及全局性、長遠性問題研究和專題調研。承擔辦機關文秘、會務、保密、機要、檔案、電子政務、信息宣傳、接待聯絡、綜治維穩、黨風廉政、信訪、財務、固定資產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工作。承辦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市委編委辦主任辦公會議。負責擬訂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辦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擔組織全市機構編制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關科:負責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負責擬訂市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改革意見,負責審核市級黨政群機關行業體制改革中涉及的機構編制事項。負責指導、審核縣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審核縣區機構改革方案及實施意見。
負責擬訂市紀檢監察機關、市委工作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府工作部門、市政協機關、市級人民團體機關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調整意見。負責審核市紀檢監察機關、市委工作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府工作部門、市政協機關、市級人民團體機關人員編制和科級領導職數使用意見。負責擬訂全市各級行政編制總量分配調整意見。負責督促指導縣區行政編制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事業科:負責擬訂市級各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負責審核市級事業單位行業體制改革中涉及的機構編制事項。負責指導縣區事業單位改革工作,負責審核縣區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負責擬訂市級事業單位工作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調整意見。負責審核市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和科級領導職數使用意見。負責擬訂全市各級各類事業編制總量分配調整意見。負責督促指導縣區事業編制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監督檢查科:承擔推進機構編制法制化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牽頭開展機構編制綜合性、政策性調研。負責全市機構編制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執行情況、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執行情況、市級黨政群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
承擔機構編制管理專項檢查工作。承辦機構編制目標考核有關工作。負責“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政策法規宣傳,開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預防教育,依規對機構編制違規問題進行查處。配合審計機關開展機構編制審計工作;配合紀檢監察機關辦理機構編制違紀案件查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信息統計科:負責研究擬訂機構編制信息管理、機構編制統計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市級機構編制實名制信息資料庫維護工作,負責督促指導縣區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按規定提供機構編制統計數據;承擔市級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實有人員情況按月審核工作;負責為使用編制和科級領導職數審核及開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提供數據。承擔機構編制管理信息化建設、推進“網際網路+機構編制管理”的具體工作,承擔市級各類機構“政務”、“公益”中文域名註冊初審工作。承擔機構編制網站建設維護工作。負責督促指導縣區機構編制信息化建設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科(局):貫徹執行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上級登記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承擔管轄範圍內事業單位、授權登記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企業等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的設立、變更、註銷、年度檢驗及公告等有關登記工作。
承擔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績效評估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登記檔案的建立、管理和社會服務。承擔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方面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具體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和市委編委辦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民眾團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負責督促指導縣區開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工作部署
1、完善黨對各方面各領域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落實黨對重大工作領導要求,強化各級黨委議事協調機構職能作用,完善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繼續配合做好紀檢監察、政法等領域改革工作。加強黨政機構職能統籌,進一步推動理順統一領導、歸口領導和統一管理、歸口管理的工作機制。
2、推進機構職能人員全面深度融合。推動部門全面正確履行“三定”規定,實現內部職責、業務由“物理變化”向“化學反應”轉變。加強對“三定”規定落實情況、改革後部門職能 履行情況的調研評估,進一步調整理順部門間職責關係,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穩定等領域協同配合機制。做好縣(區)機構改革後續跟蹤督導,完善上下基本對應的機構設定模式,保持改革後機構職能體系的基本穩定。
3、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抓好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5個重點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跟蹤問效,進一步整合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行政執法事項,推動執法重心下移。繼續探索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
4、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貫徹執行《雲南省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任務清單》,認真開展試點工作,最佳化審批服務執法體制機制,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使基層管理體制更加貼近人民民眾、符合基層特點。
5、深化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貫徹執行省級《關於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和《賦予經濟發達鎮部分縣級行政職權指導目錄》。指導有關縣做好深化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組織實施工作。
6、積極推進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摸清全市園區管理機構底數,認真執行省級清理規範開發區管理機構的意見,按照最佳化協同高效的原則,加強園區管理機構設定的區域統籌,做好整合最佳化工作,減少管理主體,壓縮管理層級,理順園區與各方職責關係,創新園區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
7、統籌推進相關配套改革。繼續深化生態環保管理體制、國家公園管理體制、邊防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調整、森林公安、群團、跨軍地等配套改革。持續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等相關改革。
8、適時開展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全面摸清全市事業單位底數,掌握各事業單位履職運行情況,圍繞健全完善黨政機構職能體系研判分析,紮實做好改革前期準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嚴格按照省級統一部署要求,積極穩慎推進改革試點工作。
9、完成全市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任務。緊盯事企分開這個目標,拓寬思路辦法,打通政策堵點,綜合採取轉企、撤銷、剝離經營職能後與其他單位整合、轉為企業集團或公益服務機構等方式,加快改革進度,實行隨機抽查、月報制度,確保8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10、鞏固深化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成果。深化政事分開,統籌做好行政職能回歸機關後的整合工作,明晰行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功能定位,明確職責邊界。除行政執法機構外,各級不得新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11、繼續協同推進行業體制改革。按照“分業推進”的方針,配合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部門深入推進行業體制改革。配合做好機關後勤服務管理體制、培訓療養機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等改革。
12、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加強中國小教職工管理的指導意見。按照省級統一部署,積極推進公立醫院人員總量管理試點。建立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統籌使用制度。配合推進縣鄉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
13、提升登記管理和賦碼工作水平。規範開展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和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抓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服務標準化規範和簡易註銷登記辦法的落實。統籌做好事業單位法人年報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增強工作實效性和針對性。加強信息共享,認真落實好事業單位法人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14、抓好《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深入開展《條例》宣傳培訓,推動納入市縣兩級黨校、幹部學校幹部教育培訓內容,強化市、縣區、各部門“黨管機構編制”、“編制就是法”的意識。適時開展《條例》貫徹情況監督檢查。推動各縣區、各部門完善配套制度,在規則程式上強化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式、責任法定化。
15、加強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建設。認真貫徹落實機構編制相關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適時做好我市機構編制管理相關檔案的立、改、廢、釋工作。認真做好涉及機構編制內容的法規規章草案、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16、加大編制資源最佳化配置力度。探索研究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的措施建議。加快建立編制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動態調整機制。統籌盤活用好沉澱和低效配置的編制資源,保障好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重點領域用編需求。合理確定公務員招錄規模,嚴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量。落實好基層一線正常用編需求。
17、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結合深化機構改革,糾正部門職責調整和機構編制劃轉不到位、不按照“三定”規定履職等行為。繼續落實機構編制管理納入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納入巡視巡察、納入經常性專項檢查、納入領導幹部教育培訓內容。貫徹落實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管理意見,嚴格控制和規範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統籌研究解決“混崗混編”問題的思路措施。深化巡視巡察發現的機構編制問題專項整改。繼續做好因機構改革造成的政策性超編、超職數人員消化工作。加大對“條條幹預”等違紀違規行為的糾正力度。
18、以信息化提升機構編制管理精細化。健全完善機構編制實名制資料庫,規範數據管理使用,加強統計分析,更好發揮機構編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礎性作用。認真做好全市機構編制電子政務套用系統的推廣使用和運維管理。統籌做好政務和公益中文域名註冊管理和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19、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政治建辦,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決策部署,紮實開展對黨忠誠和優良傳統作風教育,深入開展“承諾踐諾”標兵行動。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
20、抓深做實機關黨建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共臨滄市委關於加強和改進全市機關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鞏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全面貫徹《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鞏固黨支部規範化建設成果。深入開展機關黨支部書記述職述責述廉。繼續推進“萬名黨員進黨校”,運用好“學習強國”平台和“雲嶺先鋒”APP。積極探索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貼得更緊的有效辦法。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抓實理論武裝和思想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堅持正確輿論導向。
21、建設素質好業務精敢擔當的幹部隊伍。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新時代好乾部標準,鞏固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成果,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激勵幹部擔當作為。認真落實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加強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統籌做好綜合考評、機要保密、平安建設、依法治市、掛鈎扶貧等工作。
22、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把調查研究作為制定政策、提高能力、狠抓落實的重要措施,養成在研究狀態下工作的習慣,聚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注的重大問題,基層、部門和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加強事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體制機制問題基礎性、前瞻性、對策性研究。
23、持之以恆加強紀律作風建設。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全面落實“一崗雙責”。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支持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履行職責。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持之以恆糾“四風”、樹新風。嚴格財務、資產管理,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始終堅持兩手抓,一手抓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好機構編制改革管理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現任領導
中國共產黨臨滄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王懷英
中國共產黨臨滄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李正杰、葉茂昌、徐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