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山西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山西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山西省委員會是山西省的核心領導,由中國共產黨山西省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由委員、候補委員組成,每屆任期5年。

中國共產黨山西省委員會在山西省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按照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本地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實行全面領導,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全面負責。

中國共產黨山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有唐登傑金湘軍張春林王擁軍徐廣國張吉福胡立傑李鳳岐吳偉盧東亮韋韜徐寶龍鄭連生13位同志。

其中省委書記為唐登傑同志,省委副書記為金湘軍張春林同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山西省委員會
  • 外文名: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別名: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委
  • 書記唐登傑
  • 副書記金湘軍張春林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工作原則,省委領導,領導機構,組成人員,任免信息,第十二屆,第十一屆,第十屆,第九屆,第八屆,第七屆,省委機構,機構改革,機構設定,獲得榮譽,機構地址,

歷史沿革

1927年5月,中共山西省委成立,省委下轄太原、汾陽、榆次、臨汾、晉城5個地方執行委員會。
1927年7月,因轟轟烈烈的大革命失敗,山西黨組織遭到閻錫山反動當局和國民黨清黨委員會的雙重鎮壓。中共山西省委改為中共山西臨時省委,王鴻鈞為代書記,薄一波等為臨時省委委員。
1936年10月,薄一波受閻錫山之邀並經中共中央北方局批准回到山西。中共中央北方局決定組成中共山西公開工作委員會,薄一波任書記,到山西開展上層統一戰線和抗日救亡工作。
1949年9月1日,中共山西省委正式宣告成立。

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山西省委員會通過召開全會的方式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省委領導

領導機構

  • 書記
唐登傑:第二十屆中央委員,山西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
  • 副書記
金湘軍:第二十屆中央委員,山西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省長、黨組書記;
張春林: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山西省委副書記。
  • 省委常委
王擁軍:第二十屆中央紀委委員,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徐廣國: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張吉福:山西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胡立傑(女):山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山西行政學院)校長(院長);
李鳳岐: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省直屬機關工委書記;
吳偉:山西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省委軍民融合辦主任(兼):
盧東亮: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山西省委常委、大同市委書記,大同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韋韜: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太原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鄭連生: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徐寶龍:山西省委常委,省軍區黨委書記、政治委員。

組成人員

(2021年10月29日中國共產黨山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 省委委員
(82名,按姓氏筆畫為序)
丁小強、於英傑、衛英慧、馬偉、王亞、王鵬、王震、王蕾(女)、王一新、王立業、王延峰、王利波、王宏晉、王啟瑞、王擁軍、王政濤、王炤坤、韋韜(壯族)、毛益民、盧東亮、盧建明、馮軍、師帥、朱鵬、朱曉東、劉文華、劉英魁、閆晨曦、孫大軍、孫洪山、貟釗、李佳、李雲峰、李鳳岐、李秋柱、李晉平、楊景海、楊勤榮、吳偉、吳秀玲(女)、吳俊清、何青、汪凡、沈興全、宋偉、宋惠民、張鈞、張強、張廣勇、張玉宏、張吉福、張曉東、張曉峰、張新偉、陳磊、陳耳東、陳安麗(女)、武晉、武志遠、苗偉、林武、羅清宇、鄭紅(女)、鄭連生、姜四清、姚青林、賀天才、袁清茂、徐廣國、郭金剛(回族)、黃岑麗(女)、盛佃清、常書銘、常國華、常建忠、商黎光、儲祥好、藍佛安、雷健坤(女)、廖允成、薛榮、薛明耀
  • 候補委員
(16名,按得票多少為序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
王文保、寧文鑫、劉軍、劉永生、劉潤民、李東洪、李建紅、張靖、張曉永、趙建澤、趙曉春、趙雁峰、洪強、姚少峰、董曉林、魏成文

任免信息

第十二屆

2023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決定:唐登傑同志任山西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2023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決定:藍佛安同志不再擔任山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2022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決定:林武同志不再擔任山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藍佛安同志任山西省委書記。
2021年10月29日,中國共產黨山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林武為山西省委書記,藍佛安商黎光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王擁軍徐廣國張吉福陳安麗(女)、李鳳岐吳偉盧東亮韋韜(壯族)、鄭連生

第十一屆

2021年6月1日,中共中央決定:樓陽生同志任河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山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林武同志任山西省委書記。
2019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決定:樓陽生同志任山西省委書記,駱惠寧同志不再擔任山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6年11月5日,中國共產黨山西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駱惠寧為當選山西省委書記,樓陽生黃曉薇(女)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高建民孫紹騁王偉中盛茂林任建華羅清宇張吉福王清憲廉毅敏

第十屆

2016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決定:駱惠寧同志任山西省委委員、常委、書記,王儒林同志不再擔任山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4年9月1日,中共中央決定:王儒林同志任山西省委委員、常委、書記;袁純清同志不再擔任山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2011年11月1日,中國共產黨山西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袁純清為山西省委書記,王君金道銘(滿族)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李小鵬胡蘇平(女)、高建民湯濤李兆前陳川平張少華王建明聶春玉杜善學

第九屆

2010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決定:張寶順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山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袁純清同志任山西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2006年10月31日。中國共產黨山西省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張寶順為山西省委書記,于幼軍金銀煥(女)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薛延忠申聯彬任澤民申維辰杜玉林金道銘(滿族)、梁濱方文平高建民李政文

第八屆

2005年7月2日,中共中央決定:張寶順同志任山西省委書記,田成平同志不再擔任山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于幼軍同志任山西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01年10月30日,中國共產黨山西省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田成平為中共山西省委書記,劉振華劉澤民張寶順侯伍傑金銀煥(女)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薛延忠段端武申聯彬王顯政雲公民(蒙古族)、申維辰杜玉林

第七屆

1999年6月12日,中共中央決定:田成平同志任山西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青海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劉振華同志任山西省委副書記;胡富國同志不再擔任山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孫文盛同志不再擔任山西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省委機構

機構改革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西省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後,山西省委省政府機構總計60個。其中:省委機構18個(含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4個)。

機構設定

中共山西省委機構設定表
  • 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
  • 中共山西省委宣傳部
  • 中共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
  • 中共山西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 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中共山西省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獲得榮譽

2022年9月,山西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二處入選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名單。

機構地址

中國共產黨山西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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