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由原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和合肥分行於1998年11月合併組建成立,於1999年1月1日正式運作。主要任務是在總行和南京分行領導下,在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職責,認真貫徹執行貨幣政策,維護轄區金融穩定,推動金融改革,搞好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促進安徽經濟金融又好又快發展。

合肥中心支行負責對全省15個市中心支行的業務管理;受南京分行委託,管理巢湖中心支行;內設30個處級機構(含直屬單位),現有在職職工479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
  • 前身: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分行
  • 成立時間:1998年11月
  • 運作時間:1999年1月1日
機構領導,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領導

黨委書記、行長: 劉興亞
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戴季寧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史 敏
黨委委員、副行長: 劉明志
黨委委員、副行長 單 凱
黨委委員、副行長: 蔣耀初
黨委委員、副行長: 丁伯平
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陸建模
巡視員:計承江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局 長: 劉興亞
副局長 : 單 凱

機構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行的有關政策規定。
二、負責在轄區內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三、防範化解轄區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四、分析、研究轄區巨觀經濟金融形勢,為總行的貨幣政策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
五、負責管理全省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六、管理全省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幣業務。
七、管理全省人民銀行系統的會計財務、支付結算業務,負責對大額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
八、負責安徽省轄內的反洗錢工作的統籌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管理等工作。
九、管理全省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
十、管理全省國庫業務、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依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人事、內審、黨群等工作。
十二、承辦總(分)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1.職責:組織協調本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行長辦公會、行務會議及重要工作會議,負責組織黨委會,承辦黨委日常事務工作,督辦黨委重要事項。承辦有關法律事務、文秘、信息綜合、外事、信訪、檔案、保密、新聞報導等工作,督辦本行重要事項。
二、貨幣信貸管理處
1.職責:負責在轄區貫徹落實上級行制定的各項貨幣、信貸政策,負責銀行間同業拆借、債券等金融市場的管理。
三、金融穩定處
1.職責:負責與轄區金融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監測、評估轄區金融系統風險,研究實施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政策措施;根據上級行有關規定,參與有關風險的處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穩定的事項。
四、調查統計處
1.職責:負責全省經濟金融信息的蒐集、統計和分析;對金融系統綜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向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五、會計財務處
1.職責:負責全省人民銀行會計財務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全省的財務、基建、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六、支付結算處
1.職責:負責全省支付結算、票據交換和銀行賬戶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監督檢查;負責會計核算和建設現代化支付系統,維護支付清算秩序。
七、反洗錢處
1.職責:負責全省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反洗錢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開展反洗錢檢查、調查和反洗錢案件的協查及大額現金存取管理。
八、科技處
1.職責:負責全省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建設和管理工作;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套用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等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
九、貨幣金銀處(辦公地點在合肥市安慶西路318號)
1.職責:負責全省貨幣發行、現金管理、金銀管理、發行庫管理及反假人民幣工作。
十、國庫處
1.職責:管理全省各級國庫業務。經理省及合肥市兩級國庫;監督管理代理行國庫業務。
十一、內審處
1.職責:負責轄區人民銀行內審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及執行金融法規和財務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承辦轄區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
十二、人事處(組織部)
1.職責:負責轄區人民銀行的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培訓等,承擔全省人民銀行保險統籌工作;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工作、統戰工作。
十三、金融研究處
1.職責:負責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轄區經濟成長及運行進行分析預測;對貨幣信貸等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及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決策建議;推動本地區金融研究工作的開展。
十四、徵信管理處
1.職責:負責全省徵信管理工作及有關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
十五、國際收支處
1.職責:承擔全省國際收支外匯管理工作。
十六、經常項目管理處
1.職責:承擔全省國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
十七、資本項目管理處
1.職責:承擔全省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
十八、事後監督中心
1.職責:對本行的會計、發行、國庫、外匯等核算業務進行事後監督。
十九、保衛處
1.職責:承辦全省人民銀行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行機關的安全保衛。
二十、離退休幹部處(辦公地點在合肥市安慶西路318號)
1.職責:負責本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十一、紀檢監察辦公室
1.職責: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二十二、工會辦公室
1.職責:負責機關工會工作。
二十三、宣傳群工部(宣傳部、機關黨委辦公室、團委)
1.職責: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宣傳、機關黨建工作、共青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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