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Hunan Provincial Corps of the 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簡稱“武警湖南省總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現任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司令員:李明輝(少將警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 外文名:Hunan Provincial Corps of the 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
  • 別名:武警湖南省總隊
  • 現任司令:李明輝 
  • 現任政委:蔣建宇 
  • 隸屬機構:中央軍事委員會 
  • 級別:副軍級 
歷史沿革,隸屬建制,隊旗隊徽,隊旗,隊徽,機構設定,總隊機關,市州支隊,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歷史沿革

1982年9月,根據中共中央〔1982〕30號檔案精神,以湖南省軍區獨立第2團、各軍分區(警備區)獨立營以及縣(市)武裝警察中隊為基礎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機關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下轄2個直屬支隊、1個專區支隊、12個地(市、州)支隊、1個教導隊和1個醫院。後在精簡整編中,體制編制進行了多次調整。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武警湖南省總隊實行義務兵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執行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和供應標準,享受與解放軍的同等待遇,接受地方公安機關和武警總部的雙重領導。

隸屬建制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決定》明確: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不再列國務院序列。武警部隊建設,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係組織領導。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

隊旗隊徽

隊旗

2018年1月10日,中央軍委向武警部隊授旗儀式在北京八一大樓舉行。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武警部隊旗
寓意:武警部隊旗上半部保持八一軍旗樣式,寓意武警部隊誕生於人民軍隊的搖籃,傳承著紅色基因,表示武警部隊是黨領導的人民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下半部鑲嵌三個深橄欖綠條,代表武警部隊擔負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海上維權執法、防衛作戰三類主要任務及力量構成。

隊徽

經中央軍委批准,武警部隊徽於2021年8月1日啟用。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武警部隊徽
寓意:武警部隊徽中心圖案以國徽為主體,代表武警部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武警部隊旗為背景,體現旗徽一致,代表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事委員會集中統一領導;盾牌、長城象徵武警部隊有效履行新時代使命任務;環繞的橄欖枝象徵和平安定。

機構設定

總隊機關

1982年9月,總隊成立之初,機關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消防處,部(處)下設科。
1984年,根據武警總部〔1984〕武司字81號檔案精神,總隊機關進行體制編制調整,消防處改稱消防部,部轄科改為處。總隊機關設26個處、室。其中,司令部轄辦公室、內衛處、訓練處、通信處、機要處、直政處、管理處等7個處室,政治部轄秘書處、組織處、宣傳處、幹部處、老幹部處、保衛處、群工處、紀檢辦等8個處室,後勤部轄辦公室、政治處、財務處、被裝處、給養處、衛生處、軍械處、運輸處、營房物資處、生產管理處、審計室等11個處室。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1985年,根據公安部公發55號《關於改進和加強消防部隊領導管理的幾項規定》,消防警種脫離總隊隸屬關係,改由公安廳直接領導。
1992年3月,司令部增設警務裝備處,政治部宣傳處改稱宣傳文化處,撤銷群工處。
1999年1月,根據中央軍委《關於武警部隊體制編制調整的通知》(〔1999〕軍編1號)精神,武警湖南省總隊升格為副軍級,總隊司令部、政治部,為正師級,後勤部為副師級,司、政、後所轄各處室為正團級。
1999年7月,根據總參謀部《頒發武警山西等16個省(自治區)總隊機關編制系統表》(〔1999〕參務字第105號)批覆,湖南省總隊機關調整為23個處室。司令部轄辦公室、作戰勤務處、偵察處、通信處、訓練處、警務裝備處、機要處、直屬工作處等8個處室,政治部轄秘書群聯處、組織處、幹部處、宣傳處、保衛處、紀律檢查處等6個處,後勤部轄戰勤處、財務處、軍需處、軍械處、運輸處、衛生處、營房物資處、審計處、直屬政治處等9個處。

市州支隊

根據中共中央〔1982〕30號檔案精神,1982年9月,湖南省在衡陽、湘潭、岳陽、邵陽、益陽、常德、婁底、懷化、郴州、零陵地區以及株洲市、湘西自治州先後組建12個武裝警察支隊,番號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地區(市、州)支隊”,為團級單位,隸屬總隊建制,接受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在執行公安任務和相關業務方面,接受同級公安部門領導。支隊機關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處,下轄直屬中(大)隊和教導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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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0月,組建邵陽市、岳陽市支隊,均為三類支隊,機關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處、消防處,各編1個輪訓隊。同時,衡陽地區、湘潭地區支隊分別改稱衡陽市、湘潭市支隊。
1988年6月,常德地區支隊改稱常德市支隊。
1990年1月,組建大庸市支隊。
1994年6月,益陽地區支隊改稱益陽市支隊,大庸市支隊改稱張家界市支隊。
1995年4月,郴州地區支隊改稱郴州市支隊。
1996年4月,零陵地區支隊改稱永州市支隊。
1997年11月,懷化地區支隊改稱懷化市支隊。
1999年9月,婁底地區支隊改稱婁底市支隊。
至2005年,長沙市支隊與總隊直屬第1支隊合併,整編為長沙市支隊,執行旅級許可權。
株洲市支隊與總隊直屬第2支隊合併,整編為株洲市支隊,為團級單位。全省編制14個市(州)支隊。

直屬單位

(一)直屬支(大)隊
第1支隊:1983年3月以原武裝警察大隊和長沙警備區獨立營為基礎組成,番號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第1支隊”。支隊機關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處,下轄3個大隊、1個教導隊。支隊機關駐長沙市。2005年12月,第1支隊與長沙市支隊合併,整編為長沙市支隊。
第2支隊:1983年2月以原湖南省軍區獨立第2團改編組成,番號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第2支隊”。機關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處,下轄3個大隊。支隊機關駐株洲市。2005年12月,第2支隊與株洲市支隊合併,整編為株洲市支隊。
第3支隊:1990年2月組成,支隊機關設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下轄3個大隊,機關駐長沙市。2005年12月,整編為湖南省總隊直屬支隊。
機動大隊:1982年組建,為營級單位,下轄3箇中隊,1985年撤銷機動大隊大隊部及所轄第2,3中隊,保留第1中隊作為總隊直屬機動中隊。
(二)總隊警衛隊
1988年5月組建,番號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警衛隊”,為正營級單位,設隊長、政治教導員,副隊長各1人,下轄兩個區隊(正連級),隸屬總隊建制,警衛任務的派遣,由公安警衛部門負責。
(三)長沙指揮學校
1982年9月,成立武警湖南省總隊教導大隊;
1984年12月,改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長沙指揮學校,為副師級單位,隸屬總隊建制領導。校部設訓練處、政治處、校務處以及軍事、內衛、政治、文化、後勤5個教研室,下轄6個學員隊,學制為中專兩年。
(四)總隊醫院
1982年10月,由陸軍第366醫院改稱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醫院。院部設醫務處、政治處、院務處,下轄15個科室和1個培訓隊,院址駐長沙市。

現任領導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司令員:李明輝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政委:蔣建宇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武警湖南總隊下轄:株洲支隊、衡陽支隊、邵陽支隊、岳陽支隊、常德支隊、張家界支隊、永州支隊、懷化支隊、婁底支隊、機動支隊榮獲“先進支隊”榮譽稱號。
2022年5月,武警湖南總隊長沙支隊執勤五大隊望城中隊入圍第19屆“湖南青年五四獎章”集體公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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