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記名股票

不記名股票

不記名股票也稱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記名股票的差別主要在於股票記載方式上。

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也稱無記名股票,它與記名股票相比,判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不記名股票股東權利歸屬於股票的持有者;認購股票時要求繳足股款;轉讓相對簡便;安全性較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記名股票
  • 外文名:bearer share
  • 性質:股票
  • 別名:無記名股票
  • 特點1:股票記載方式不同
  • 特點2:股票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
  • 特點3:股息票進行股息結算和增資權利
股票簡介,法律定義,特點,其他相關信息,轉讓,股東權利,發行規定,對比記名股,

股票簡介

不記名股票也稱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記名股票的差別主要在於股票記載方式上。

法律定義

我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特點

股東權利歸屬股票的持有人
確認不記名股票的股東資格不以特定的姓名記載為根據,而是以占有的事實為根據。因此,持有該股票的人就是股東,就可以行使股東權利。也因為這一點,為了防止假冒、舞弊等行為,不記名股票的印製特別精細,其印刷技術、顏色、紙張、水印、號碼等均須符合嚴格的標準。
認購股票時要求繳足股款
不記名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若允許股東繳付部分股款即發給股票,以後實際上將無法催繳末繳付的股款,故認購者必須繳足股款後才能領取股票。
轉讓相對簡便
與記名股票相比,不記名股票的轉讓較為簡單與方便,原持有者只要向受讓人交付股票便發生轉讓的法律效力,受讓人取得股東資格不需要辦理過戶手續。
安全性較差
因為沒有記載股東姓名的法律依據,所以,不記名股票一旦遺失,原股票持有者便喪失了股東權利,且無法掛失。

其他相關信息

轉讓

無記名股票如何轉讓
與記名股票的轉讓方式相比,無記名股票的轉讓較為簡單。大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其方式依一般無記名有價證券轉讓的規則,只要股份持有人將股票交付給受付人後,該行為即發生法律效力,受讓人即成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
公司法》也作了類似規定,即股票的轉讓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進行,否則應屬非法交易;股票持有人交付股票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而原持有人則喪失其相應的股份和股東權,股票的受讓人即成為公司股份的合法持有者。
第139條 【股份轉讓方式】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140條 【記名股票轉讓】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141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市場轉讓交易,這種股票是記名股票(電子記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進行背後的過戶手續。)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票採取其他合法方式轉讓。其中包括了無記名投票的轉讓,主要是合意對價“交付”方式轉讓。

股東權利

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發行規定

中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四十五日以前就前款事項作出公告。?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對比記名股

以股票的票面是否記載股東姓名,可分為記名股與無記名股
記名股是指在股票上記有股東的姓名,並將持票人姓名載入公司特設的股東名冊上的股票。發行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各股東所持股份數、各股東所持股票編號、各股東取得股票的日期等。
無記名股票,亦稱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和股票是均不記載股東姓名、住址的股票。
無記名股票與記名股票相對,無記名股的股東,與記名股的股東享有同樣的權利。
其區別在於:
一是記載方式上,無記名股票不記名;記名股票則記名。
二是在轉讓上,無記名股票在轉讓時出股東的姓名沒有在股票和股東名冊上登記,所以,轉讓十分簡便,無須辦理過戶手續,只需將股票交付受讓人即可生效;而記名股票的轉讓則要辦理過戶手續。
三是在分配利息上,無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無需發書面通知;而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則要向股東發書面通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