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得對抗第三人
- 外文名:Not against third people
- 含義:不能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利
- 套用領域:法律
契約雙方當事人以外的人稱為第三人,不能對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雙方簽訂的契約約定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利,契約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對第三人不生效力。...
對抗第三人,是物權法內的詞語。...... 《擔保法》第43條中的對抗第三人是指當兩個債權債務關係標的物相同,雙方發生爭議,都主張享有對該標的物的權利時,有登記的...
法》158條、《《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第二款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而未經登記的,抵押權不成立;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而未辦理的,抵押權不得對抗第三人...
所謂第三人侵害債權一般是指契約外的第三人明知契約債權的存在,仍然故意以損害他人債權為目的,實施某種侵權行為,致使債權人的債權部分或全部不能實現並致債權人損害...
不得對抗第三人即為善意取得動產的第三人,包括取得所有權及質權的人。取得所有權的人所有權在第三人善意取得時歸於該第三人而消滅,取得質權的人該所有權負有負擔...
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九條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
第二十四條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條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
《日本民法典》第176條規定,物權變動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為生效;第178條規定,不動產不登記,動產不交付,不得對抗第三人。公示要件主義...
買回權為形成權。買回權行使條件因動產和不動產之分而有所區別。買回權對買回權人以及原買受人之基本效力,與一般買賣法律關係的效力多有類似;買回權對第三人...
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債權意思主義二:地役權 《物權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地役權自地役權契約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
登記生效主義,又稱登記要件主義,是指將登記作為不動產物權變動的要件,非經登記不能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物權變動的效果,更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記還有公信...
第二十六條 被執行人就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作的移轉、設定權利負擔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三人未經人民法院準許占有查封、扣押、...
傳統學說認為對債權人的權利也不得侵害,但在債權遭受第三人侵害時,債權人不能直接對抗侵害人,只能在事後請求侵害人承擔責任。後來學說上有所改變,即在一定情況下...
第二十六條 被執行人就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作的移轉、設定權利負擔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三人未經人民法院準許占有查封、扣押、...
應屬《物權法》第106條第1款第3項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不需要登記”的財產,交付產生善意取得的公示效果,但若未變更登記,善意受讓人享有的物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六條 被執行人就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作的移轉、設定權利負擔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三人未經人民法院準許占有查封、扣押、...
抵押權能得到優先受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出於對公示公信的保護,如果抵押權沒能登記公示,那么是沒什麼公信力可言的,也就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就更談不上什麼優先受...
因此,在競合的多個擔保物權都已滿足公示要件或者都不具有對抗第三人效力時,成立在先的擔保物權一般優先於成立在後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競合案例分析 編輯 擔保物權競合...
但是,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第六十條 以擔保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的不動產抵押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登記部門未作規定,當事人在土地...
權利質押,即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擁有的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並以憑證上的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將該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
有的國家采登記成立要件主義,最高額抵押權非經登記不得成立;有的國家采登記對抗主義,最高額抵押權未經登記的,在當事人之間成立,但不得對抗第三人。中國《擔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