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市場

特徵

1、不動產市場的部分性

只有部分不動產可以進入市場,而非全部。

2、實質上的權屬交易

不動產的權屬變更是不動產市場流通的根本形式。其交易以一定的契據等法律檔案為依據,權利的取得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方為有效,並按不動產管理及其市場管理的需要進行變更登記,使其權屬變更得到法律確認。

3、不動產市場的地域性

4、不動產市場交易對金融的依賴性

具體形式有不動產抵押貸款、不動產證券、不動產的金融租賃等。

5、不動產市場的高度壟斷性

不動產的有限性、位置固定性、價值高大性使其成為高度壟斷的市場,尤其在公有制國家,更是政府控制的壟斷市場,價格機制、競爭機制調節作用相對較弱。

6、流通方式的多樣性

買賣、租賃、抵押、典當、分割轉讓、預售等。

7、不動產市場客體的非標準化和異質性

8、不動產市場中廣泛的經紀人服務

普通的買者和賣者對不動產市場缺乏經驗和非經常參與性,對不動產買賣知之甚少,需要經紀人的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動產市場
  • 所屬:一切商品交換關係的總和
  • 對象:不動產
  • 領域:商業
定義,發展歷史,

定義

不動產市場:由不動產所引起的一切商品交換關係的總和。

發展歷史

3000年前就有田地的交換和買賣。
19世紀中葉上海、廣州等城市近代房地產市場產生並迅速發展。
1949-1978年:房地產市場消失。
1978年:改革開放,試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4年:房地產市場萌生。
1987年:建立房地產市場。
1990年:土地有償出讓,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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